模仿写作不如用最轻松的方式表达
年少的喜欢像一杯白开水,凉了就凉了,没了味道也没有思念。
最开始有些印象颇带点喜欢的作家就是余秋雨,当时还是有些容易和余光中弄混,后来便不会了,当然这也是后话。
初三毕业大家都爱写些留念的话给以后的日头留一些回忆,我也这么做了,拿出一本笔记本写写画画,开页入眼的就是余秋雨的这么一段话:盈盈月光,我掬一捧最清的,落落余晖,我拥有一缕最暖的,冉冉红叶,我拾一片最热的;萋萋芳 华,我摘一束最灿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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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喜欢其实是比较盲目的不能深究的,喜欢只是因为觉得句子美,听起来美,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意思,这么一记就记到了高二上学期,后来外教问起我喜欢的作家应口就答了。
现在一想也是觉得有些荒诞,没有读过他写的作品,最多就是一两篇文章便觉得那是喜欢,直到现在对他的了解也所知不多,仅仅留下上面的那段话的印象。
高一那年学了边城,心心念念想去读一读那本书,高三想看借了过来却还是放放,这么一等就到了考完试才看完。
读完后又疯狂迷上沈从文,喜欢他的文字,那时候又老爱读一些外国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之类的,自以为读不懂的才好,就生生地写出一些看不懂的文字,非常突兀,让我想起来高中老师对黄庭坚诗词的评价“语言优美却突兀”,诗词后面总让人一头雾水,这个时候就只能乱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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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那段日子写日记也写得神神秘秘,自以为就算被人看见也不知道写了什么,还洋洋自得,没有想过自己以后看不懂该怎么办。
日记只是为了记录生活又不是探索真理的哲学书,将一些简单琐碎的事情复杂化,好像这样它们便裹上神圣的外衣不容侵犯。可是现在一想便觉得丢脸,真的老了那些横七竖八如同解密的词句我又怎么拿来回忆,又怎会去翻看。
总是会喜欢上一种语言风格就无形中模仿,看着自己写的便知晓最近读了什么,自己却浑然不知,还自以为可以自由转换各种文风,其实自己都不知道啥是文风啥是文体,就只会依葫芦画瓢。
这种情况直到现在依然存在,不仅是写文也在写字。其实模仿得再真都不算真正属于自己的,缺少自己的性情,也忘了语言文字说到底也是为了表达,只是形式各不相同,又怎去追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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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的书杂,各种各样,作家语言也各不相同,可是无论是里则林韩寒还是阎连科刘慈欣,其实都是用自己最舒适的方式表达自己。语言不用华丽明理就行,石头包得华丽没有价值也不知道做什么,只是自己以前太喜欢那种虚华的抽象的,现在反倒喜欢简单的。
就像是读书以前喜欢从薄往厚读,现在喜欢把厚书往薄里读,这并不意味着不喜欢读而是换了一种读法,觉得这样更适合自己。太过复杂装得太满也理不清心思,要我拿我也是拿不出来,真正要用的时候一句话都扯不出只会挠头抓发。
所以现在写得再丑它也是我闺女要骂就骂,不骂我就偷笑,不想“汉子偏装林黛玉”,再怎么装本性也变不了,做不得真,倒也乐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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