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爱情”惹得祸
著名文学家元好问的《摸鱼儿·雁丘词》中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词句,充分地说明了爱情这个东西实在是太重要了,重要到让人生死相许的地步。
所谓爱情,指的是两个人之间相爱的感情、情谊。古往今来,爱情就产生和存在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人类生活的整个过程,是文学作品中最具吸引力的元素,让人们追求、向往与讴歌,留下了多少不朽的史话。不过,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男女双方,不管出于生理的、心理的,物质的、精神的需要,才能萌生爱意,相互追求并热恋着。由此可以看出,爱情是有目的的,而且非常明确。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功利主义的说法,我们之间的爱情就是情投意合、你情我愿的结果。可是,所谓的情投意合也是因为对方具有吸引你的东西才会如此。否则,你为何不把自己的“爱”洒播人间,随便找个人恋爱去呢?
爱情既然有明确的目的和指向,势必将产生相应的责任、权力与义务,《婚姻法》就是规范男女双方爱情的最终结果--婚姻的法律,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解除婚约的、有过错责任的一方,从法律的角度矛以惩戒,让他付出一定的代价,以维护婚姻的神圣地位。但是,也有一部分爱情会因各种原因无果而终,有的甚至会产生恩断义绝、反目成仇的结果。造成这种严重后果的主要原因,一是不以婚姻为目的的“乱情”,二是感情生变、给对方造成身心方面的巨大伤害。尤其是前者,首先是不道德的,产生的行为和影响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很容易引发双方之间的矛盾,给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家庭乃至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更有甚者,因爱生恨而与对方不共戴天,必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因此,在命案侦破中,情杀、仇杀、财杀是警方用以排查作案动机的主要因素,且因情感纠纷很容易引发彼此仇恨和财产纠纷,可以说位列作案动机之首。
作为“爱情”的反面结果,与爱情一样能够牢牢地吸引大众的目光,从而成为一些媒体和“狗仔队”追惺逐臭的源泉。现如今,一些网络传媒不断地炒作“明星”的绯闻,今天张三、明日李四,你方唱罢我登场,正反两方纠缠不休,让不明就里的观众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牵线的“木偶”,扰乱了视听、败坏了纲常,对社会伦理道德产生了很大的冲击。这些报道中,无一不是充斥着一个“情”字和一个“乱”字,错综复杂、里勾外连,剪不断、理还乱,从始至终充满了低级趣味。不管其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或者是炒作,或者是追踪,造成的后果是极为恶劣的,既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又混淆了道德标准。而且此类炒作的过程和结果一如《桃花扇》中所说的那样: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为此,相关的媒体应在弘扬主旋律的基础上,多做一些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公民道德建设方面的事情,为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而做出更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