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半夏
所谓爱情,无非就是两情相悦,所谓的暗恋,单恋,只能是爱情的变异。我的观点只代表我自己。
小时候不理解老人晒太阳,一坐就是半天。长大了才明白,目光所及皆是回忆,心之所想皆是过往,眼之所看皆是遗憾 。
年少时,青春洋溢,荷尔蒙那么多,看见他,怦然心动,一眼认定。多年后,脱下了校服,最终还是没有为他披上婚纱。
子健是我们初二三班的班长,作为一个插班生,我还不熟悉这个班,这个人。只觉得他走路如风,板寸衬着一张坚毅的脸,甚至还穿着板鞋,我窃笑。由于常常代替班主任板书作业,站在讲台上有模有样的,拥有校草的美誉。
女孩子比较早熟,渐渐的情窦初开,有了心事。虽然不至于像丽贝卡那样,思念情人时疯狂吃土,可还是动不动脸颊发烫,诸如此类的心悸,逃避,无所适从,原来初恋的感觉就是一种不自知的疾病,母亲以为我病了,几次三番要拉着我瞧医生去,我关上门不去,竟委屈的抽抽搭搭。
那个人如影随形,走路时,吃饭时,睡觉时,稍纵即逝时时惊扰一颗敏感的原始的灵魂。不知道当时的夏娃是如何过关的…晚上用被子蒙住脸,大喊“讨厌讨厌”…吓得屋外的麻雀扑棱棱飞走了,隐约听见母亲轻轻的叹息…
我开始了自己的自虐生涯,一发不可收拾。如同一位先哲,在不停的试探中自虐,子健是单纯的,憨憨的。
上学时我的头发总是梳不好,书包里总是准备着零食,放学时又拿回来。在学校看见他,我绝对是一本正经,正眼都不看子健一下,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只是这个孔雀太心虚,不知什么时候就装不下去,心脏病爆发。特别是我们初二三班有好几个女生,比如张丽,王媛媛总是围着他,不是问作业,就是调侃他的板寸,每次看见这个情景我准在桌子上蒙头大睡,那时尤其困?
老天绝对是眷顾我的,不是吗?在一次篮球课上,子健不小心扭了脚。如此大将受伤,我们班主任心疼的就差掉眼泪了。王媛媛声音最大,大家争先恐后把子健架到了医务室,冰镇后竟打上了石膏,在住校的人选中她们通通出局,留下了只有我一个住校的,方便照顾他几天,医生说最好不要动。
接下来的日子,我的零食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仗着是学校大厨的女儿,私自给子健加餐,通向男人心灵的钥匙是胃,不是吗?我舅舅从北京带回来的面包,我一口都没有舍得吃,那段日子把子健都喂肥了。
不过我还是装的很淡定,后面那种乐开花的幸灾乐祸,子健要是看见,准要揍我。
医务室外面有一颗高大的银杏树,秋天她金黄的扇形树叶簌簌落下,窗台上落满了雅致的叶片,落日的余辉洒在床前,将他的板寸映的熠熠发光。我把银杏叶小心的夹在书本里,心情摇曳,真是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子健腿好的时候,我们成了同桌。为了方便给他补英语,我用银杏叶子制作了好多卡片,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的小心事,每一个英文单词都掐头去尾极尽情谊,我默默发誓一定要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
子健身高窜的很快,如风的背影,帅气逼人,在我痴痴傻傻时总是敲打我,傻了吗?这句话他只对我说。我在女同学嫉妒羡慕恨的目光中步步为营,我们不知不觉中跟随命运的安排,而心有灵犀。
我那时的纤瘦,白裙子,乌发,苹果肌都洋溢着芬芳,像刚刚酿制的葡萄酒,喜欢一个人,真的年少时就是喜欢,所有初恋的美好没有虚构,就是死心踏地,无怨无悔。以后的岁月里,没有人再能给你那种感觉了,爱情其实就是一种感觉,感觉对了,一切皆对,有的人一辈子都没有找到那种感觉,可悲可叹。
直到最后,所有的人都认可我们是一对,不管怎么说,我在这种氛围中成绩突飞猛进,来自班主任的打压,父母的威胁都没能压制早恋的我们。成绩是最好的反击,说实在的,这种喜欢影响了我一生,我曾经以为我是最幸福的那一个,永远。
只是,考上大学的那天起,注定我们就会永远分离。如果你问我最擅长的是什么?那就是写信,密密麻麻,鸿雁传书,在那些分离的日子里毕业姗姗来迟,记得大四那一年我整整一学期都没有收到子健的信,毕业设计复杂冗长,我的情绪无法抒解,渐渐出现了隔阂,不是吗?大学四年我们异地求学,缺乏沟通?最终在毕业的季节激化了矛盾,冷战中终不能免俗,我想我们一定是命运的安排。
八年抗战,直到毕业分配天各一方,我真的累了,当我面对我们要分手结局时,精神支柱轰然倒塌,我病了整整一个月,生不如死,这都是这么多年我一丝一毫编制的网,如何告诉自己毫不在意,除非没有爱过。
毕业时我们一无所有,却止步不前,我们输了……这成了我们一生的遗憾和伤痛,如果有来生,我绝对不会这么任性,有多少感情输给了距离,有多真爱败给了现实。
那个阳光刚毅的他,原谅我没有陪你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