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 搬家
终于把亲水湾的房子退了,租房多年来最令人反感的一个房东。我只记得他姓陈,好像叫陈明武还是什么来着,不重要了,反正已经拉黑了。
令人反感,并不是因为他多丑,至少第一眼看上去挺和善的。总结起来,可能主要有两点,一是不尊重人,也不顾及他人隐私;另一点就是太过于贪婪,占别人便宜。
最早有想走的念头是因为他总是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光顾我这边。我有一个习惯,关门的时候会留一点小心思,这样有人动过我就知道了;发现了几次之后,我不确定是不是房东来过,直到有一天身体不适没去上班,房东带!人!来!看!房!而我衣衫还不整地躺在床上。后来也有过很多次,而却从来没有跟我打过招呼。
住了一年多的时候,热水器老化坏了,我请他来修。修好了之后他跟我说花了几百块钱,要我出。当时我就在想,是不是我修的钱我出了,等我走了就可以带走?为什么由我修给下一个房客用呢?我交了那么多房租,不就是为了跟毛坯房有点不一样的享受么?退房当天漏接了我很多个电话,晚上的时候终于接电话了,说自己喝高了。我不想拆穿这个老人家,真不是演技派,破绽太过了。电话里面晕得要死要活的,见了面跟没事人一样;在嘴里漱了两口酒,毛孔里一点点酒味都散不出来。年轻人可能阅历浅,但这只是相对的;无知果然比知识更容易让人产生自信,为老不尊。床留下来了,床垫留下来了,风扇留下来了,电热毯留下来了,空调留下来了;空调还是新的,2800买的,给了100块(实际上一毛也没给,因为押金是给了2500,他却说押金2400,这是后来才回过头想起来的)。剩的两个月房租也没退,借口是房子要卖两个月也租不出去了。不知道是不是人越老越糊涂了,一是你房子卖不卖租不租出去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我并没义务未你承担风险;二是傻子才信你会卖,要卖早卖了,隔三差五偷偷带个人来看房子,明显是价格要得抬高谈不拢,又贪得无厌不肯让。
很多事情,不方便拆穿。就像不照镜子不知道自己脸多丑,一旦看到自己的脸可能都会被自己吓死。有那么些的人,钱越多反而越贪婪;年岁越高反而越无耻。想想挺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