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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不高兴

2017-05-03  本文已影响0人  滚糖
余华不高兴

我在三月份看完《活着》,当时心想这福贵真是又苦又傻,年轻时不知道争气,年纪大了也不自认倒霉,结结实实挨了一辈子苦还以为自己这辈子好值,老婆死了,可她曾是这世上最好的老婆,孩子孙儿死了,他们也曾是最最懂事的儿孙。算了算了。我心堵个屁,他开心就好。

一小时前刚看完卖血的许三观,余华另一个不高兴的故事。比起福贵是输光家产的少爷,他许三观可没啥可败的,没田没亲,叫地不灵,卖血是扭转他人生难关的唯一捷径。他也不牢骚,毕竟谁家的日子容易呢,能比邻居活得好就行。卖血的钱比卖力气的钱金贵,只能用来做金贵的事。比如娶媳妇儿,要漂亮的,要出名漂亮的,要划算。又比如救儿子的前程,救儿子的命。他的血必须一辈子充足待命,毕竟他太知道天灾人祸旦夕之间了,而卖血是他最有把握的事,像日头东升西落的秩序,指望赌桌上最后一把的筹码能翻本。

卖完血之后必须拍着桌子叫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这也是秩序。有肝有酒,太阳就会继续升起,血就是摇钱树,卖不死人。贪生怕死是常情,但儿子比自己的命金贵。命如草芥是实事,也要让儿子多看看人间。豁出去了。

你晓得为啥我觉得许三观比福贵更惨?我不长记性啊,两个月前的活着已经淡了,许三观的惨离我更近。福贵家是地主,爷爷辈儿的。许三观是工人,爸爸辈儿,那些类似的苦难极其容易入侵我的童年,看他吃苦挨饿,看他顶风冒雪,看他越来越像我不服老的老爸。

许三观最后老了,还活得好好的,卖血就能渡劫的秩序深深烙印在他腿脚里。明明想吃口炒猪肝喝盅黄酒,脚就自动往医院跑,被年轻人奚落血老得卖不出去了,他哭,眼泪像儿子小时候一样多,洒在城里,洒在脚背上。他不怕丢面子了,人老了哪儿还有面子,丢得面子都是儿子的。

简直像偷偷摸摸看完的,许三观的整个一生藏在6S显示屏里,哭哭笑笑的,他陪我坐地铁陪我走在所有无聊之地的路上,像一首打油的史诗,轻浮又沉重。苦难随时间久远上飘,似城市边上的云,而不安全感渐沉,沉到心里变成易碎品。因为,你我看得见的周遭有命运出没,每天打卡的奶爸,不敢请假的母亲,隔壁埋头写代码的老王,邻座按揭的小王,我们每一个没有退路的人都是许三观。

像余华一样旁观,约等于参与一件玩不起的事儿,还必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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