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之前,我们来谈谈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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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四岁喜欢一个人,单纯被吸引。
竟然也说不出具体理由。
非得说的话,大概是因为他性格不错,学习还好,我们一起玩的也很好。
那时候的喜欢,要偷偷藏起来,以不在意为掩饰,用不承认来隐藏,把心意裹得严严实实封在罐子里,不需要回应自己就能酿成满罐甜蜜。
十八九岁喜欢一个人,因为他是我想要成为的样子。
他精通我不擅长的领域,他懂得更多的事情,他做事有计划也有节制,轻而易举的实现我的梦想。
他就是榜样,带着电,会发光的那种。
为了能够站到与他比肩的另一边,我不断的努力提高自己。
那时候的爱恋,是一场追逐。
而在这场追逐里,我追到的最好的那个人,是成长着的自己。
二十岁,爱上爱情。
爱做梦的年纪,喜欢童话,喜欢玛丽苏,相信奇迹。
相信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骑着七彩祥云来接我。
说来嘲讽,其实不懂爱情,却坚定爱上爱情。
期待回应,渴望被爱,却不会爱。
“很计较爱与被爱哪边少哪边多,总是为了小事在生气,很像一个抱着柴薪的人,对着火炉大喊:给我温暖,不然我就不给你木柴。”
我爱的是他爱我。
我爱的是被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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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除却为男女主角的缘分感到奇妙,最感动的还是那一对老夫妇。他嘴硬心软,不会说甜言蜜语,她温婉包容,不曾在意他的硬脾气。相爱一生,他希望她比自己先走,这样就可以让他来承受失去另一伴的痛苦。
爱情确实是一个爆款话题,我读过很多的小说,看过很多的电影电视剧,听过很多的歌曲,绝大多数以爱情为主线,至少也是辅线。
但是我想我还不懂爱情,至少不够懂。
我与爱情,隔江而立。
我们之间隔着水雾,我的眼睛看到的都是朦胧和神秘。
我会给它画出各种样子,每一种样子都超越完美。
它会比吴彦祖帅,比范冰冰美,比激情更加长久,比平淡更有激情,会相携于欢乐,共渡于苦难,不会琐碎,免于世俗,不会褪色,永不凋零。
可是,像匡匡说的,“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事物是普遍矛盾的,爱情更是。它胜过伟大,败给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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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次爱上,我希望,是因为我们能看到同样高度的风景。
我能听懂他喜欢的故事,他能读透我喜欢的书。他的目标,我也可以踮脚够到;我的梦想,他也准备前往。
他不需要骑着七彩祥云走到我的眼前,我会跟他一起向对方迈出步伐。
没有高低,没有仰望。不必绚烂,不必浮夸。有一点光就好。
爱情于我,不是慰藉寂寞而随手抓住的稻草,不是因为婚姻而匆匆找到的填充。
它或许不如我的想象,也没有按时报道,但它与我该有这样的默契:
它知道我会等。
而我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