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的电视剧下架!很冤吗?
2018-01-18 本文已影响8人
电影通判
这部老阿姨泡小鲜肉的陈年马丽苏电视剧《我的男孩》,为什么下架?
首先来看看林心如工作室就此事的一个声明:
第1条:“支持两岸和平共处,友好发展”。你一个台湾省艺人,居然连一句我是中国人都不说,居然连支持和平统一都不说,过来捞什么钱?
另外,软绵绵的一句不支持台独,应该是坚决反对台独!字里行间都是企图蒙混过关,希望台湾那边也好看的弯弯绕!
第2条:居然是“台湾文化部”?!即使说一句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又能怎么样?这样左斟右酌的声明文件,还是暴露了骨子里顽固的倾向!应该称作中国台湾省文化厅,或中国台湾省台北市文化局。
再看看所谓的“台湾文化部”,《我的男孩》向其成功申请了2000多万元新台币补助金。它的申请资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节目以我国语音发音为主;节目参加各种活动,必须以中华民国和台湾的名义;节目不得全程在国外(含大陆地区)取景或拍摄”。这些都是什么东西?是绝对赤裸裸的台独语言!
而且,注意,所谓的“台湾文化部”部长郑丽君是要搞文化台独的!
林心如工作室说是这台湾八大电视台申请的补助金,但是还请注意,林心如同时身兼此片的制作人!申请的时候就说明了你已经默认了这个条件!作为一个台湾艺人又是制作人,居然不了解所谓“台湾文化部”的申请补助金条件?不可能!
这次全方位支持广电总局!台湾艺人,过来赚些钱无可厚非,但是默认着台独,却想着两面赚钱,那是是绝对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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