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1

2018-11-11  本文已影响0人  一只耳朵的兔吱

卓旻带她走时,我刚刚去小区买鸡回来,她说想要吃鸡汤。

她生了一场大病,我没日没夜的照顾了她四天,才缓过一口气来。

昨天下午,她看着窗外的晚霞说:“诗然,我想吃鸡汤。”

我屁颠屁颠给她去买鸡,转身,她就跟别的男人走了。

生活,真他妈的是个狗血

一 小公主的玫瑰

我和她,认识了二十三年,从我一岁开始,到如今的二十三岁。

时光转换了容颜,腐蚀了人心。却也,坚固了爱情。

我第一次给她写情书,是一个夏日的清晨。

高中毕业,大家一起去狂欢。她那时刚刚得知自己被风流男友甩了,在一个很浪漫的月夜。她本来打算告诉那个男的,你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天涯海角我也不怕。可是,却收到了此男的绝情宣言。

于是,纵酒狂歌的时候,丫一个人趴在那里嚎啕大哭。

我特见不得她这副样子。柔柔弱弱的,好像没男人会死一样。更何况,她也算得上袅袅婷婷,风姿绰约的一个美女,身边追求的也不少,咋就看上了那个草包男?

于是,我把她拖出去,狠狠地教训她。

丫你没男人会死还是怎么着?你他妈不知道王跃是个龟蛋吗?除了长得骚包点儿,丫的浑身上下就没有点儿可取之处!人家张启哪点儿不好了,又聪明又温柔体贴,关键对你一片痴心,一片痴心你知道吗?

我喷着唾沫絮絮叨叨犹如晚娘一样骂了她一个小时之后,她抬起头,肿着哭红了的桃花眼抽抽噎噎的说:“诗然,我怀孕了。”

我当时就愣在那里。

生活太他妈的狗血了!你说我他妈整天的看着她,她究竟什么时候得空去怀了一个孩子的?

“是不是王跃的?”我逼着自己问。

她摇摇头,楚楚可怜的看着我,顺便抽了抽即将掉落的鼻涕。

“我打死那个贱货!你等着!”丫都什么时候了还死命维护着那个畜生,真的要气死我了。

“诗然,你去吧,你走一步我就撞死在这里。”臭丫头知道我疼她,断断不能看着她去寻死。

“什么时候打胎?”我转身,冷静的问。

她惊恐的摇摇头,大眼里都是“天哪你好残忍,那是一条生命哎”的控诉。

她从小都用这招对付我。每次做了错事,总是拿那双无辜的大眼瞅着我,外带泪水涟涟。她知道她长得柔弱,也美,每次使这招,阎王都不忍心责备她,更何况是我。

但是这次不行。我一定要给她打胎。我不能让她的名声毁了。

幸好以前打工挣了点钱,又厚着脸皮借了些,凑足了钱,我立马押着她去医院。

她出来的时候,我看着她比医院床单还要白的脸色,心疼的要死。

见她每走一步都是煎熬,我又不能抱着她,于是蹲下来,说:“雪雪,上来,我背你。”

那天我背着她,几乎走遍了整个小县城。她在我的背上,喃喃的说:诗然你晓得吗?我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呢。男孩就叫王泽宇,女孩呢,就叫王婉暔。孩子出生了,我要给她做好多好多的小衣服,好多好多的小鞋,还有,好多好多的好吃的。她一定有像宝石一样的眼睛,像白雪公主那样的皮肤,像莴苣姑娘那样的长发,像玫瑰那样的脸蛋。

可是,孩子没了。没了。

她的声音慢慢的低下去。最后,只有泪水不断地顺着我的脖子流下来。

我唯有沉默。唯有沉默的走着,唯有沉默的流泪。

我带着她去旅游。

带着她去寺庙给她早逝的孩子祈福上香。

我没让她过的舒舒服服的。她身子刚刚好,我就带着她混吃混合,四处耍无赖。终于,当我们在丽江哄骗的一个老外当街下跪向我们求婚的时候,她哈哈笑了。

晚上她抱着枕头说:“诗然你说得对!王跃那贱男,不值得我为他这么伤筋动骨的折腾!丫的臭男人都去死吧!”

我哈哈一笑,拍拍她:“很好很好,明天咱们去游江!”

隔天坐在竹筏上,看着两岸的青山绿水,感受着蓝天白云碧树飞鸟的惬意,真的舒服的不得了。

她是真的好起来,站在船头,放开嗓子唱:“轻舟穿江两岸笑看山河绕,儿女情长梦醒又一朝。”

声音清越灵动,引得周围回声不断。她像个孩子一样坐过来,惊喜的抓着我的胳膊:“诗然,你听,是回声哎,真的是回声哎!”

阳光打在她粉嫩的脸颊上,是一种明媚的亮丽。满头的乌发衬得她越发的秀美,再加上脸上的自然红晕,那一刻,她真的像是盛放的一朵玫瑰。

我自然而然的低头,轻轻的吻住了她。

她没有躲开。自然的如同我们是多年的恋人。

还是渔夫吓了一跳,大约是从没有见过女生接吻,所以差点儿掉到江水里面。

我们相视一笑,互拥着继续看山水。

回去的路上,我正在看《世界历史》,她突然嘟着嘴,说:“你得给我写情书。”

我一愣,接着说:“得了哈,我没那么多时间给你写什么劳什子情书的。”

她不乐意了,哼了一声,径自睡了过去。

一直到回家,也没有跟我说一句话。就算坐公交车,没钱了,也绝不向我低头。

我于是开始郑重思索起一封情书的重要性。

终于,那个夏日的清晨,我咬着笔,坐在窗前,足足磨了三个小时,这才拽出来一篇还过得去的情书。

大意是这样的:

雪雪,我晓得你吃了多少苦,晓得你多不容易。但是,有我在,我会一直心疼你的。我代表月亮起誓,以后如果我负你,就罚我一辈子再也看不见你。

雪雪早晨跑到院子里来,敲敲窗:“情书呢?”

我得意洋洋的给她看,她扫了一遍,笑的直不起腰来。

“妈呀,这也叫情书!哈哈哈,可笑死我了。”

我知道自己的水平,不过这个反应,也太伤人了。

“不爱拉倒!尽些毛毛!”我嘟囔着,妄图夺过来。

“骗你呢。”她眨眨眼,笑笑,勾过我去,使劲亲了亲。

“再让你高兴高兴!”我得意的说。

“还有什么?”她好奇的问。

我摘下帽子,她讶然:“妈呀,你什么时候去剪的头发?”

“昨天。”我去把及腰的长发剪到了耳朵根。

“亲爱的,你不必为了我这么做。”她明显的很感动。

“我还记得神秘花园的那个女主说:‘我每次要重新做人,就要把头发剪到耳朵根。’现在,我也要为了你,重新做人了。所以,没什么好留恋的。”

她扁扁嘴,哭了起来:“诗然,要是你是个男人,该多好啊!”

二 亲爱的,我们对抗不过时间,世俗,以及很多东西

大学四年,我把自己完全变成了假小子。打篮球,跳街舞,练习跆拳道。

终于成了男生公敌。大多数的男生不敢让女朋友靠近我。但是,我还是照常收到他们女朋友的情书。

很多的女生给我递情书,送礼物,然后礼物都归了雪雪,情书都被她一封封的剪掉。

哼,觊觎我的老公,没门!

她醋歪歪的样子真的好可爱。我真的越来越爱她。

相处十年,彼此早已互通心意。一个眼神,便能知道对方想什么。她笑着说:“不如咱们去考特工,这样连手语都省了,遇到特务,咱两夫妻联手,哒哒哒,给他一锅炖了!”

我总是嘲笑她的无知。我扭着她的小蛮腰说:“得了吧你,就你?八百米跑的都要歇菜的,还特工?一边凉快去吧!”

她每次听到我打击她,总是陡然沉下脸来,然后突然发难,一股脑扑到我的身上,大叫:“我咬死你,咬死你!”

当然了,她那点儿小力气怎么对抗的过我?最后还不是乖乖的被我驯的服服帖帖的?

不过,第二天,她老是抱怨我:“你野人啊,不能轻点儿?”

我笑笑,看看她脖子上清晰的吻痕,扬扬眉:“轻点儿?轻点儿你就跟该哭天喊地了!”

“臭流氓!”每次听我这么说,她总是红着脸扑过来打我。

“可是你就爱流氓啊,爱流氓~”我每次总是小得意的搂着她,神气的宣布。

日子真的很美好。

只是彼此不提未来。

我没有想过求婚的事情,她也没有提过要求。

就这么一直到毕业。我们都找到了工作,就隔着一条街,但是住在一起。

然而我做的是业务,她做的是操作。我经常的飞来飞去,她比较安稳,一般待在公司里。

然后慢慢的,我越来越没有时间陪她,她也越来越少的和我撒娇,亲热。

终于,我在客厅里捡到了男人的衬衫。

那天,她哭的梨花带雨,请求我的原谅。

我好像被人打了一巴掌,不发一言,冲出门外,把她的眼泪关在身后。

我一连三天没有回去,直到第四天,她找到公司去。

“诗然,我和他分手了,真的分手了。”她哭着,泪水涟涟的看着我。

我从来不能对抗她的这种神情。于是,原谅了她。

晚上回去,是激烈的温存。我试着证明些什么,而她也温柔的顺从我,终于使我暂时得到宽慰。

可是第二天早晨,楼下就站了一个小男生。

白衬衫,牛仔裤,短发,文质彬彬的样子,清新的如同春天的杨柳一般。

见到谁,都给谁一支玫瑰,真诚的说:“请告诉雪雪,我爱她。”

到第三天的时候,我终于受不了了。

“雪雪,我当初没有送你一朵玫瑰花。”我说,是试探也是惶恐。

她温婉的笑笑,抱着我:“亲爱的,咱们一起走过的这么些年,不是几朵玫瑰就能取代的。”

我终于得到确实的保证,于是含笑着去上班了。

那男生站了一个周,终于负担不起那么多玫瑰的钱,于是在豪气的宣布:雪雪,我不会放弃你的,我还会回来的!

之后,一去不复返。

“看吧,清纯的小男生,穷的吊儿郎当响,负担不起风花雪月,偏偏装出一副情圣的样子来!”我满脸讽刺的笑意。

此等黄毛小儿,不足为惧。于是,我终于安心了。

可是,万一不是黄毛小儿呢?

卓旻来找雪雪的时候,我们正在吃花生猪脚汤。雪雪学了好久,终于煲成了一锅可以吃的汤。

正在夸她呢,门铃响了。我起身去开门,一个老男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四五十岁的样子,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头发一丝不苟,架着一副金框眼镜。斯文,儒雅,风度翩翩。

“请问你找谁?”我问。

“哦,我是卓旻,请问雪雪在吗?”卓旻笑笑,礼貌的问。

“在,请问有什么事情?”我又问。

“哦,可否请我进去和雪雪说?”他笑着问。

“不行。”雪雪在我背后说。

卓旻苦笑了下:“雪雪,你何必拒绝我?”

雪雪探出头来,无奈的解释:“大叔,我不喜欢老男人,所以,请回吧。”

卓旻笑笑,说:“雪雪,试着考虑一下我。”

说着转身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他一点儿都不显老。反而,步履矫健,腰板挺直。我感到了威胁。

“说吧,你怎么跟卓旻认识的?”回到屋里,我故作轻松地问。

“哦,就是一港商,公司谈生意,然后就这么认识了呗。”雪雪似乎很不喜欢提起这个人。不愿意多说什么。

我端详了她好久,想要说什么,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晚上等雪雪睡了,我轻轻打开了她的笔记本。

上网,打开QQ,挨个查看聊天记录。她有一个业务栏,都是平日打交道的客户。可是,我没那么笨,如果她真的和卓旻有暧昧,断然不会放到这一栏里。

我拖到闺蜜那一栏,看到了傅相思。

雪雪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华音流韶,特别喜欢卓王孙和傅相思这一对,所以,如果她不想让我发现,她很有可能,把卓旻易名成傅相思。

可是她不知道,我虽然不太爱看书,脑子却不差,她那时候整天跟我说卓王孙和傅相思,我心里清楚地很。

我打开聊天窗口,输入:晚上好。

对方立刻回复:雪雪,晚上去找你,你为什么不肯和我说话?

我的手都发抖起来,但是仍然镇定的输入:咱们不合适。

对方回复:可是,前几次的时候,明明都说好了,年龄不是问题的。

没什么可说的了。

我关上电脑。一个人坐在黑暗里,瑟瑟发抖。

好不容易摸索到烟,赶紧哆嗦着抽了一口。深吸一口气,当烟辛辣的味道冲进我的肺部的时候,我剧烈的咳嗽起来。

门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冷笑:“可算醒了。”

雪雪站在门口,外面路灯透过窗帘照射在她的身上,我看见她的脸,满是震惊不置信的脸。

“你偷看我的电脑?”她问,极力忍耐着什么。

“呵呵。”我笑,再抽一口烟,突然抓起电脑,朝她狠狠扔去!

“滚出去!”我冷冷的说,异常的不耐烦。

“哈哈。”她突然笑起来,满脸的泪水。

她慢慢蹲下身子,轻轻的捡起来笔记本,极力压抑着抽泣声。

我不去看她。眼泪对我没用,真的没用。

“诗然。”她低低的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活的有多累。我不过,想要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我说:“滚。”

然后她静静地出去了。

我听见门被轻轻关上的声音。

她走了。

我的玫瑰,我的小公主,我的珍宝,我的雪雪,走了。

寂静的黑夜里,我把自己扔在地板上,无声的恸哭。

三 生活他妈的就是傻B!

一年过去了,我的头发长长了。

清汤挂面似的头发,因为自然的黑亮,所以也颇有一点儿女人味。

被逼着去相亲。

老妈在一边监视着我。我不自在的动了动身子。今天居然穿了短裙和皮靴,简直要了我的命。

陡然怀念起简单的穿着,T恤,牛仔裤,风衣,平底鞋,舒适自然清清爽爽。

男方很是斯文雅致。毛线衫,淡白,清洁的脸,修整圆润的指甲。嗯,是一个好男人。也是,一个好哥们。

谈到了足球篮球股票基金政治以及军事。

他似乎对此非常意外。可怜的家伙,想来也是不善于应付女人。

跟女人谈足球篮球股票基金政治军事?

除非她是。

我恰好是。我心里得意的笑笑,看看那家伙一脸找到知己的样子,忍不住在心里嘲讽起来。

哼,乳臭未干的小子,回家再喝几年奶吧!

彼此的妈妈看我们很投机,于是放心的找了借口出去了。

很好,终于只剩下我们。于是,不必再伪装。

利落的掏出香烟来,点火,深吸一口,赛神仙~

黄毛小儿很是诧异,结结巴巴的问:“你,怎么还,抽烟?”

我冷笑,斜睨他:“怎么,你也想抽一口?”

啪的把烟摔着桌子上,“要抽自己拿。老娘没工夫伺候你。不抽,就滚。”

他终于惨白起脸来。我冷笑着看他。

他站起来,哆嗦着嘴唇想说什么,终于还是没说,落荒而逃。

我哈哈大笑,惬意的看着窗外。终于还是停住。

马路那边,有人转过身来,怔怔的看着我。

她穿着粉白的羊毛衫,浅色的长裤,奶白的小脸几乎都要陷入黑发里,微风吹来,长发飘动,楚楚可怜。

她静静地看着我,静静地,看着我。

我不晓得如何反应,只是,沉默。

我一直想着,以后如果遇到她,我会很大度的祝福她过的好好的。可是,真的遇到了,脑子一片空白,原来,只会沉默。

就这么一直对望着,良久,她扬扬手,我清楚的看见,她的手上,有一个戒指。

卓旻适时的出来,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对她关切备至。她转身上车,步履微微蹒跚,手轻轻的扶着腰。我这才发现,她已经怀孕了。

自此,尘埃落定。

晚上回到家,妈大呼小叫:“怎么舍得打耳洞了?”

我粲然一笑:“怕是要重新做人了。这次是真的,要学着好好做女人。”

开始马不停蹄的相亲。

朋友们问起来,总是开玩笑:“我啊,不是在相亲,就是在去相亲的路上。”

可是,尝过相思百味苦,从此对情更邋遢。

经历过一次伤筋动骨的爱情,我的心,苍老的,再也负担不起任何叫□情的东西。

褚良第三次来电话的时候,我终于答应再和他约会。

事实上,他很不错。知情识趣,会做饭,温和的如同一株绿色植物。关键是,二婚。这样,我的良心还能好过一点儿。起码不是摧残刚刚长成的温室花朵们。

拍拖了好久,终于决定要结婚。订婚请柬寄出去的时候,我猛然松了一口气。

孙诗然,安心的过正常人的生活吧。

那天清晨,天空出奇的蓝。我安了一大半心,或许老天都在祝福我呢。

西服样式的小婚纱。很合我的脾胃。穿上,端照镜子。虽然还是英姿飒爽居多,可是,竟然隐隐可见女性的柔媚。

叹一口气,我终于要向命运低头,从此,安分的做一个女人。

窗子突然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推窗,却见雪雪蹲在楼下,神情苍白痛苦。

我第一时间奔下去,发现她□满是鲜血。

“他打我,孩子……”她只来得及说这么句,就径直昏了过去。

我抱着她,上了车,飞驰向医院。

医生出来的时候,遗憾的说:“很抱歉,孩子没能保住。”又皱皱眉,责备的说:“你是她姐姐吧,病人流产两次,怕是以后再也不能怀孕了。”

我僵住。

医生摇摇头走了。

我不晓得说什么,也不晓得怎么跟雪雪说。可是,不得不说。

出去买了份白粥,我推门进去,雪雪苍白着一张脸,了无生气的躺在那里。

“雪雪,起来吃点儿东西啦。”我哄着她。

她一动不动,好像丧失了灵魂的人偶,徒具人形。

“雪雪乖,起来吃点儿东西。要不然会饿坏的。”我扶她起来,忍住心酸。

“诗然,我看到我的孩子了。她在骂我,说我不配做她的妈妈。诗然,诗然,诗然啊……”她伏在我的膝盖上,痛哭不止。

我心疼的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紧紧地抱着她。

可是她情绪非常不稳定,时而笑笑,时而哭哭,时而抱着枕头唱儿歌,时而凄厉大叫:不要打我,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医生皱皱眉,说:“不如把她转到精神科吧。”

“不行。”我异常坚定的说。

雪雪缩在病床的一角,那么瘦小,那么无助。

我深吸一口气,下了一个决定。

给褚良打电话的时候,我只说了这么一句:“对不起,我不能和你结婚。”

而后坚定的挂了电话。彼时,我已经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身边,只有雪雪。

我还是爱她的,出乎意料的,仍然爱她。

我还是会不顾一切的守护着她,即便不是爱情,却仍然会守护着她。好似本能。

她慢慢的好起来。幸好我这几年积攒了些钱,也还能过下去。

她时时都要跟着我,好像回到了小时候,那么小的雪雪,公主一样可爱的雪雪,乖乖的跟在我的身边,拿出她的棒棒糖给我,怯怯的说:“给你吃。”等我吃完了,她才小小声的说:“诗然,大毛打我,雪雪好疼。”

我总是鄙视她:“你不会打回来?”

她委屈的扁扁嘴:“我给你糖吃,雪雪都没有吃过。”

吃人家嘴软。我每次都要去帮她收拾一下诸如大毛之流的臭小子。

我习惯了当她的守护神,也许,一生都要当下去。

其实,挺好的。

我习惯了保护她,她习惯了被我保护。那就让我们这么一直走下去。

那天我终于说:“雪雪,我带你回去见爸妈,不管怎么样,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她先是讶然,继而惶恐,最后大哭起来。

她说没想到,没想到真的可以等到这一天。她是真的,喜极而泣。

可是我爸妈把我们打出来。

我妈说:“我再也没有你这样的女儿!”声色俱厉,完全不像是疼爱我的妈妈。

第二天,报纸上就有她断绝母女关系的声明。

我只觉得疲惫。当我抽完了一盒烟,我笑着对雪雪说:“这下好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走,咱们吃烤肉去!”

开始积极的找工作。薪水不高,可是足够了。雪雪在家里写东西,偶尔还接封面设计。

能付房租,能吃饱三餐,可以买衣服,不必躲躲藏藏,已经是我们一直奢侈的梦。

只是偶尔会想家,想念父母。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一个人躲起来抽烟。于是,烟瘾越老越大。

我其实终究还是女人,父母老是我心头的一块病,使我良心不安,日夜煎熬。

终于那一日,不知道是谁通知我:妈妈心脏病发作了,很严重。现在在医院,昏迷未醒。

我只敢在病房外边看着,妈妈好像突然老了十几岁,居然满头白发。

为人子女不能尽孝,枉为人。

深夜时分,我悄悄地进去,坐在妈妈床边。握住了她的手。她竟然醒转过来,低声唤我的小名:“囡囡,你回来了?”

我哭着点点头:“妈,你好点儿了吗?”

然而妈妈好像没有听到我说话,只是问:“囡囡,你回来了?”

我又点点头,俯下身子问:“妈,你要喝水吗?”

妈妈还是说:“囡囡,你回来了?”

我惶恐起来。冲到值班护士那里,歇斯底里的问:“22号床的病人究竟是什么病症?”

护士被我吵起来,不清不愿的翻开病例,冷冷的说:“帕金森症。”说完,自顾自去睡了。

我腿一软,瘫在了地上。

我不晓得怎么回去的。

我把自己包裹在被子里,拉上窗帘,关上门,静静地封闭起自己来,一直沉睡下去。

雪雪在第三天撞开门,把我拖了出去。

我不死不活的靠在那里,她抱着我恸哭起来。我无动于衷,她急怒攻心,晕了过去。

我这才爬起来,把她抱进房间里,打电话叫医生。

医生说是流产导致的炎症,引发了高烧。要好好调养。

雪雪的病给与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和动力。我把所有的痛苦深深地埋藏在了心里,专心致志的照顾她。

终于第四天,她清醒过来,对我说:“诗然,我想吃鸡汤。”

我出去给她买老母鸡,跟店家讨价还价,总算选了一只最满意的。

在拐角处,却看到了卓旻的宾士。还有,雪雪。

我看着雪雪坐进了卓旻的车子,看着他们绝尘而去。

顷刻,只觉得无边的疲惫,只觉得生活真他妈的傻B!

回到家,我诧异自己还能记得拎着那只老母鸡。

生活真他妈的是坨屎!

我他妈的就是最臭的那一坨!

我他妈这不是明摆着犯贱吗?

为了一个反复无常,水性杨花的女人搞得我没了事业,没了家庭,逼得我妈变成了痴呆!我不犯贱,谁犯贱!

女人是祸水啊,祸水啊!爱情他妈的就是精神病啊精神病!

我突然纵声大笑起来,直到泪流满面,直到咳血,直到昏迷过去。

醒来,躲在角落里,一包接一包的抽烟。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扔了烟,倒头大睡。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醒来,洗澡,刷牙,吃饭,换衣服,结算了房钱,收拾了东西,回家。

我跪在家门口,三天三夜,最终被爸妈原谅。

不管怎么说,他们始终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偿爱我的人。

也许这次真的是,尘埃落定。

四十年

年少轻狂,肆意妄为。

终于,我付出了几乎一切来填补爱情的债。

如今,我终于对女性的态度端正起来。也才,开始发现男人的好。

青春轻轻拐了一个弯,就要我血泪偿还。虽然很疼,可是我从不后悔。因为,后悔没用。

五年过去了,我已是长发婉约,巧笑倩兮。眉目间尽是淡然温煦。偶尔回眸的时候,竟然也能迷倒一大堆的人。

我们早已从原来的城市搬离。斩断了和过去的一切联系。母亲的病情得到控制,渐渐的可以和我们说说笑笑。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第六年,我结婚了,一年后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叫温良良。

有了孩子之后,日子真的不一样了。我才发现,以前那些所谓的生离死别,撕心裂肺,风花雪月多可笑。

孩子是最后的救赎,是上天赐予我的安琪儿。

十年,良良五岁了。小家伙很聪明,虎头虎脑的,可爱极了,天天把他在幼儿园学的那些东西搬回家来给我们献宝。

生日那天,带他去香港迪士尼乐园玩。

闲暇时分,孩子爹去买饮料吃的,我和儿子坐在餐厅里等。时不时的有米老鼠来耍些小玩意。良良咯咯的笑个不停。我也笑起来。

对面突然坐了一个人。

“啊,孙诗然,真的是你。”卓旻欣喜的说。

我异常平静的说:“没想到在这里遇到。”

他笑笑:“陪孩子来玩。”正说着呢,一个粉嫩的小女孩跑过来,笑着喊:“爹地,爹地,抱抱。”

我不动声色的问:“你和雪雪的孩子?”

他眉间略微黯淡,说:“不是。”

啊,对了,雪雪不能怀孕了,这个大概是领养的。

正想着呢,一个女人走过来:“老公,咱们回家吧。”

不是雪雪。

我心里一动,问:“雪雪呢?”

这十年,雪雪从没有跟我联系过。如果没有和他结婚,那么她去了哪里?

卓旻神色更加黯淡起来,说:“晚上吃个便饭吧。我来接你。你住哪里?”

我说了酒店的名字。晚上,他开车来接我,我们去了一间小酒馆,只有我们两个人。

坐定了,他默默地拿出一个大玻璃瓶子,里面装满了小纸条。

“这是什么?”我问。

“雪雪的遗言。”他说。

我豁的站起来,一把拽过他的衣领,颤抖的问:“你说什么?遗言?”

他颓败的点点头:“雪雪四年前,跳崖了。”

我无力的跌倒在椅子上,好半响,才问:“为什么跳崖?”

卓旻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天我们一起去看最美的悬崖,她突然笑笑,仰面跌入了山崖。我真的抓不住她。她那么决然的纵身下去,我甚至可以看到她脸上解脱释然的笑意。”

我怔了好久,这才反应过来,厉声说:“卓旻,你别撒谎了!一定是你推她下去的!你当年打她,打的她流产,害的她不能再怀孕,你是凶手!”

卓旻讶然:“我怎可能?我日夜小心的照顾她,可是有一天她突然跑出去,我就再也没有找到她。”

“可是后来她还是跟你走了!”

“我不知道,那天她突然联系我,非常疲惫的要求我带她走。我只知道这些。”卓旻的样子很真诚。

我无语。

“她非常不开心,这几年过的都非常抑郁。我不知道她究竟有什么心事,可是,我觉得和你有关。她生前曾说:无论出了什么事情也绝不能跟你说。可是,都十年了,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卓旻坦诚的说。

“谢谢。”我只能这么说。

他起身走了,我呆了好久,才颤颤巍巍的打开那个玻璃瓶。

雪雪,雪雪,雪雪啊。十年了,原来我的心里,还是会有这个叫雪雪的伤口。

就着酒馆昏黄的灯光,我颤抖的打开了一张张的小纸条。

雪雪清丽娟秀的字扑面而来。

“香港这边的东西还好啦,我喜欢吃丹麦酥。而且真的好便宜。”

“今天在浅水湾花了二十块消磨了一个下午,喝了两杯红茶,一杯冰淇淋,店里突然放起了想回到过去,我哭了。诗然,好想你。”

“今天去见素雅。卓旻说只要我愿意,他可以把我捧成她那样的著名作家。我客气的谢绝了。其实心里还是会偷偷的想,如果我出名了,没准你也会买到我的书呢,哈哈。”

“醉酒,狂歌,想你想你想你。”

“你可知道,我总是在日暮时分,书影与书影之间,宁静的悲哀里,最想念你。”

…………

六年的时间,她与我一般的痛苦难受,那为何,当初要如此对我?

瓶子里还有一封信。我打开。

亲爱的诗然:

我决定写一些东西。有些东西我一定要说出来,可是却不要你看见。那么,你就能无牵无挂,坦坦然然的走下去。

其实,我知道那个男生。

吕一。对吧?

你从小暗恋的人。斯斯文文的,干净的如同春天最美的杨柳。

我知道你喜欢用杨柳形容男生。事实上,你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呢?

对于一个从小就喜欢你的人来说,我把你所有的东西都珍而重之的放在心上。自然,也包括那个男生。

我知道你恨我。

我知道那天你看见了什么。没错,因为我也看见了。

我爸爸和吕一睡在了一起。

我与你一般的震惊。我从不知道爸爸居然是这样一个人!怪不得妈妈要和他离婚!

你没命的跑了出去,我远远地看着你扶着树不停地呕吐。

那一年,我们高一。你从此疏远了我。直到,高三那一年,吕一自杀。为情。我爸爸换了新的情人。

你大约那个时侯对我爸爸恨之入骨,顺带着也恨我。因为我爸爸摧毁了你从小守望的幸福。

你大概忘记了你做过的蠢事吧。听说吕一喜欢会滑旱冰的女生,你就拼命的练习,甚至深夜也偷着跑出来。结果被保安当成了贼抓了起来,哈哈哈。

后来,为了装作不经意的与吕一相遇,你每次都在寒风里等上三个小时,然后装作毫不在乎的跟他打招呼,接着酷酷的走开,等到没人的地方却会高兴地抱着我,说:“雪雪,雪雪,你看到了吧?他和我说嗨!”

我总是笑咪咪的点点头。可是心里却总在悲哀:你为什么从没有发觉,你的身边,还站着一个我呢?

你有多喜欢吕一,就有多恨我爸爸,有多恨我爸爸,就有多恨我。

可是你有多恨我,我就有多喜欢你。

王跃?他是个单纯的孩子。我怀孕,只是为了让你注意到我,只是为了让你心疼。他指天发誓要对我好一辈子,我一句话就把他打发了:“你真以为孩子是你的?天真!”

他那么悲痛欲绝,我却全然不顾。我唯一在乎的就只有你。

你果然还是关心我的。

在丽江。那个吻,我觉得,我足足等了一万年。

或许你想报复我爸爸,勾引我,要他也尝尝心疼的滋味。但是在于我,却是一辈子郑重的承诺。

其实,那天,我确实勾引你了。你一向喜欢我的头发,所以那天,我比平常更认真的打理它们。

我的人生,从那一刻起,鲜花似锦,海阔天空,云朗风清。

我猜你还是在意我的。不然不会给我写情书。我看过很多名人的情书。拿破仑的,列夫托尔斯泰的,莫扎特的,徐志摩的,可是,没人比得上你。

亲爱的,当你给我看你短发的时候,我真的好爱你,好爱你,好爱你。

我们越来越好,我却越来越贪心。我想要知道,你是不是也和我爱你一样爱着我。

于是,我勾引了那个男生。你很慌张,于是我安心了。你是真的爱我。我决定一生一世的和你好下去,谁知道居然出来一个卓旻。

我真的没有和他说什么。他追我,我不答应。就是这样。可是后来,你查我的QQ记录,把我赶了出来,我没办法,只好去找卓旻。

他说要娶我。我想忘了你吧,于是就怀孕了。可是直到再次遇到你,我才知道我错的多离谱。

你是我的挚爱,我绝不可能把你让给别人。

那天早晨,我故意从楼梯上摔下去,挣扎着去找你。果然,你还是爱我的。

我害怕你回去结婚,于是装傻,装可怜。最终,你留在了我的身边。

那真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

可是,亲爱的,我不能这么自私。妈妈住院的那个晚上,我躲在门后,看你摊在地上无声的恸哭。我头一次,觉得自己太自私。

我真的欠你好多。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你,背叛你,把你推回那个世界,从此,再不出现在你的眼前。

所以趁着你去买鸡的时候,我跟卓旻走了。

六年了,听说你结婚了,还生了一个男孩。

我终于等到了可以安心解脱的时候。我不能再害卓旻,他对我那么好,我不配,他应该得到更好的女人。我早就打算好了,在最美的山崖那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是我对你唯一的秘密。

你也知道,我的脑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原本跟你一起,我没想过要死,可是,现在不是了,所以就按照我所设想的来吧。

明天,就是我解脱的时候。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是在幻想。你还记得我给你读的那个故事吗?小王子和他的玫瑰。

在小王子的星球上,只有一朵玫瑰。小王子拿她当做挚爱。虽然玫瑰花儿骄纵任性,满嘴胡话,可是,小王子在意她的每一声咳嗽,把她放在心上。辛勤的给她浇水,为她抓虫,给她除草,听她吹嘘。

于是,玫瑰真正的成为了一朵玫瑰。她不再是随随便便的一朵玫瑰,而是小王子心上的玫瑰。

就像小王子说的:如果你知道,宇宙中的一个星球上,住着你心爱的玫瑰,那么,漫天的星星也会格外闪亮。可是,如果你的玫瑰没了,那么,所有的星辰都会黯淡,因为,你丢失了你的玫瑰。

我最羡慕的,就是这朵玫瑰。那,来世,我要做一棵玫瑰花树,长在你家门前。做人太疲惫,我只想做一棵玫瑰树,做一棵属于你的玫瑰树。

如果你偶尔去到那个悬崖,可以为我念这个故事吗?我好想听你的声音,好想好想。

我这一辈子,都是活在虚妄里。可我不怕,因为你是真实的,你对我的爱,也是真实的。

此生足矣。

雪雪绝笔。

五 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小龙女为了让杨过活下去,编造了一个十六年等待的谎话。

她说:过儿,依照你的性子,不是十六年,我怕压制不住你,万一你跳下来,就不好了。我原本以为,十六年了,你就算还伤心,也会有所顾虑,最终得以保命。

结果杨过还是跳了下去。

我没有这么做。

因为我已经有了家庭,有了老公,有了儿子。

杨过没有世俗的牵绊,他甚至没有父母兄弟姐妹。金庸在塑造他孑然一身的时候,就算准了他能跳得下去。

因为,他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可是,雪雪,原谅我。我是真的爱你,所以更要好好的活下去。

我请了假,独自来到了最美的悬崖。

我对着悬崖,一遍遍的读着小王子和他的玫瑰。雪雪,你能听见吗?是我来了,诗然。

是的,你是我的玫瑰,永远的玫瑰。不管你变得如何,在我的心里,你是唯一的玫瑰。

我是爱你的。从那个吻开始,我就剥离了仇恨报复的心理,我是真的爱你。

其实我们不是LES,我们爱的只是彼此,无论性别。我们爱的是一个人,而不是其他的东西。

其实,你一直比我勇敢。最后,那么洒脱的逃离了这个令人窒息的世界。

那么,我的小公主,最后时分,我来陪你纵酒狂歌,祭奠那些已然逝去的,还有那些永远抓不住的。

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六  一棵开花的树

过了几年,老公换了大房子。是那种独立的别墅。

我进门,就愣住。

庭院里,有一颗开花的玫瑰树。满树的红玫瑰热烈的盛放着,微风吹过,枝叶沙沙作响,满园甜香。

我慢慢的走过去,踮起脚,轻轻的说:“嗨,雪雪,你还好吧。”

玫瑰树突然轻轻晃动起来,仿佛对我微微示意,我好像听到雪雪温柔的说:“诗然,我很好,你呢?”

我突然间泪流满面,哽咽不能言语:“嗯,我很好,很好。”

刹那间阳光满园。我终于释怀的笑笑,步履轻松地走进了屋里。

屋里窗明几净,屋外阳光灿烂,玫瑰随风摇动,沙沙作响的声音如同最美丽的乐曲。

我听得懂,那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终章,叫做小公主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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