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革命前奏曲-记青浦赵巷镇垃圾分类培训

2019-05-19  本文已影响0人  Anita潇潇

       2019年5月17日,初夏的午后,由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和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主办,青浦区妇联协办,巾帼律师普法行动之《垃圾分类——中外法律大比拼》走进青浦赵巷镇第一友邻中心,本次主讲者来自上海凯正律师事务所丁潇潇律师,参与讲座的三十位姐妹均来自赵巷镇妇联执委,她们是联结赵巷镇家庭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的环境大使。

       潇潇律师从垃圾大数据开篇,震撼地说到:“若上海的日均产生垃圾以普通厢式货车装运,可以从人民广场一辆辆紧挨着一路排到咱们青浦的东方绿洲”,因大数据显示上海每人每天平均产生垃圾1.2公斤,结合GDP,上海这个城市属于高收入高垃圾城市。现场,我们有趣互动了一下,假设我们女性每天减重1公斤而不是产生垃圾1公斤,我们的生活将发生怎样美好的改变? 姐妹们马上展开了遐想和思索。

       切入垃圾分类的正题,我们一起回顾了上海垃圾分类的历史,1996年就开始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2年上海市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至2018、2019年出台《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正式实施就在今年7月1日。从垃圾具体分四类(对应四色垃圾桶)讲起,日常便于记忆的是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一严禁: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一鼓励: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通过售卖方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或交投至两网融合服务点、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两分类:做好日常干、湿垃圾两分类。现场,我们回忆了小时候上世纪80-90年代我们售卖废旧报纸书籍可乐罐等的往事,与美国倡导的3R原则异曲同工之妙,即减少(Reduce)、再利用(Reuse)、回收(Recycle)。同时,潇潇律师从专业角度解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特殊几种生活垃圾投放处置条款、管理责任人及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条款。

       普法基础上,一一比较与世界先进的垃圾分类国家日本、韩国、德国、美国的法律,共同点是后者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历史追溯得更早,处罚甚至刑罚更严,垃圾分类指南更精细化,定时定点投放处置等工作更复杂化。最后,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垃圾革命”实则重塑我们的生活方式,作为职业女性同时肩负家庭的教育职责,理应传播和身体力行垃圾分类的理念和行动。作为女律师,参与这场有现实意义的普法讲座实则自我学习和成长,愿与巾帼律师讲师团的姐妹们一起走入更多社区提升公众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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