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会好吗?
先给大家讲个小插曲。
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表哥表弟在我家做客,房子周围都是稻田,七八月,正值稻谷生长旺盛的季节,也是秧鸡出没频繁的时节。一只秧鸡跳到我家院子里,正努力往草丛中躲藏,哥哥们捡起一块石头向它砸去,秧鸡被石头击中倒下,全身抽搐,四肢动弹着。后来我们在屋旁用柴枝生起了火,盘算着将秧鸡烧了吃。火烧得很旺,我们开始用手拔掉秧鸡身上的毛,然后剥皮,尽管秧鸡还在动弹……就在我们对这只秧鸡进行活剥之时,表哥一手握着它,突然,从秧鸡肚子里挤出一个尚未成熟的蛋。大家似乎愈发开心,哈哈大笑起来,当我们将这只刚从腹胎挤出的蛋剖开时,里面藏着一只还未成形的小秧鸡。
“它可能是跑到岸上去产蛋的。”表哥们猜测。
后来我们还是将这只老秧鸡拔光了毛,活剥了皮,裹上一层类似辣椒面的作料,然后用树枝串起来放到大火中烤了起来。后来,烤熟的老秧鸡被我和哥哥们瓜分着吃了。
这是我对虐待生命的第一印象。
后来,家里养了只小猫,洁白的毛,圆溜溜的大眼睛,可爱极了。小猫很调皮,有时候跟着邻居便跑到别人屋子里去了。有一天,白天都不见小猫的身影,临近傍晚,突然听到小猫凄惨地叫着出现在眼前,当我妈仔细看它时,才发现它后腿整个腿上的皮都被剥掉了,红色的肉和白色的骨头露在外面,不像是被动物咬过的伤痕那样参差不齐,更像是被人给硬生生撕掉的。小猫就这样跛着脚,一直处于病痛之中,没过多久,小猫还是蜷缩着身子死掉了。妈和我都很心疼,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小猫是被邻居给“残害的”。
这是我对虐待生命的第二印象。
很小的时候,农村家家户户会养殖小猪,那时候乡村男子有一种专门的职业——阉小猪(家乡俗称阉猪佬),因为小猪阉割后会长得很快,不管是拿去市场卖或是自家杀了吃都会比较划算。
每到村民开始喂养小猪的季节,那些阉猪的中年男人便背着工具,吹着口哨(口哨是这个职业专用的一种工具,听到口哨声村民们便知道有阉猪的师傅来了),一个村一个村挨家挨户地上门询问。这时候,家里有刚买小猪的村民便会将小猪拖出来,师傅便系上脏兮兮的围裙,从盒子里拿出一种小小的弯刀和一些针线工具,小猪们就这样在凄厉的叫声中被活生生阉割,没有麻醉,没有药物,师傅将鲜血染红的弯刀片在围裙上擦了擦,放进工具箱,然后双手在一盆清水里晃荡几下,水立刻被染成了红色,村子里还回荡着小猪凄惨的叫声……
这是我对虐待生命的第三印象。
后来,这种事情见得越来越多,仿佛已经成了生活的常态。家里喂了小鸡,邻居和母亲闲谈之时一不留神踩到了脚下一只正在啄米的小鸡,邻居穿着坚硬的高跟鞋,拳头大小的小鸡被踩得血肉模糊,当场死亡。过年杀鱼的时候,大人们将鱼狠狠摔在地上,待不再反抗时便开始开膛破肚,整个过程鱼都在不停地摆动,直到肚子里被清空后,鱼的双眼和嘴巴还在作最后的挣扎……
有人会说,这些不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谁叫我们生而为人?
不是单纯可怜这些小生物,而是为人类不断进化的、越来越自私羞耻的行为感到不寒而栗。原始社会,人类缺乏工具和认知,为了生存不得不互相展开厮杀。越往后的时代,人类被生活所奴役,每个人都在自顾自地忙碌,为了多活一天,人类会做出一切让自己生存下去的行为,以至于到后来,“生”变成了人们唯一能找到的借口。萧红在《生死场》中说:“在农村,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其实不论是萧红笔下战争时代的农村,还是如今奔向小康社会的城市,人们都在忙着生,忙着死,忙着享受,忙着消遣,忙着名誉和利禄,而我们内心的善良和道德却在一点点尽失,似乎所有不伤害自身的行为都是理所当然,因为我们始终相信自己生而为人。
所以才有了不断出现的猎杀动物事件。前段时间出现的“伊能静全裸出镜抵制皮草”事件,似乎也只是给广大物质消费者一个虚无飘渺的警醒,而那些无辜的生命却被人类残忍杀害。就像伊能静自己所说:“在食物链中,人类可以取用基本的需求,但因为好看而残杀,只是满足了人类自大的虚荣。”当我问到人们在杀害鳄鱼时为什么要在鳄鱼活着的时候往它们脊柱插入钢条,朋友解释说这样得到的鳄鱼皮更新鲜,用来做皮鞋质量更好吧!心底突然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悲伤和愤怒,大抵人类的丑态也就莫过于此了。
也许人类已经不止是在忙着“生”了。
看萧红小说《生死场》的时候,其中写“老马进屠场”这一章让我印象异常深刻。萧红在书中写道:
就在短街的尽头,张开两张黑色的门扇。再走近一点,可以发现门扇斑斑点点的血印,被血痕所恐吓的老太婆好像自己踏在刑场了。
四面板墙钉住无数张毛皮。靠近房檐立了两条高杆,高杆中央横着横梁;马蹄或是牛蹄折下来用麻绳把两只蹄端扎连在一起,做一个叉形挂在上面,一团一团的肠子也搅在上面;肠子因为日子久了,干成黑色不动而僵直的片状的绳索。并且那些折断的腿骨,有的从折断处涔滴着血。在南面靠墙的地方也立着高杆,杆头晒着在蒸气的肠索。这是说,那个动物是被钉死不久哩!肠子还热着呀!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回想起小时候的画面:在家乡老街的一条巷道,一间大的木房子阴森森地敞开着大门,屋中央是一个大的木质圆台,即宰杀牛羊猪狗的“刑场”,圆台上肮脏而油腻,布满了被刀刃砍过的痕迹,清晰可见动物的血渍、油腻的毛发与破碎的皮囊。屋内尸体的腥味在蒸发,屋顶两侧高挂着巨大的铁链和滴着血的大铁钩,还有一些大肠冒着热气,地面总是湿漉漉,黑黢黢一片,看不清是血还是污泥。
这是我对家乡老街唯一的记忆,也是至今仍然能在我脑中清晰浮现的画面,是我对“刑场”唯一的认识和理解。而不只是在我小时候,在萧红笔下那个贫瘠的战争年代,人类的屠杀行为就已经开始了,也或许只是一直在进行。
在物质缺乏的年代,人类为了生存屠杀动物满足基本需求,而在如今物质丰富、生活富裕的和平年代,我们残忍的行为又是为了什么?
可能我们生而为人,只是为了把“人”的角色扮演得更好吧。但我们似乎越来越会利用“人”这个头衔来创造所有的事,从动物开始,逐渐将魔爪伸向人类自身,人类,似乎变得越来越恐怖。
近期不断出现的江歌遇害案,虐童、性侵案再一次让人深刻地反省自己。当我看到江歌遇害案中人性的冷漠和作案者的凶残,看到韩国真实故事改编电影《素媛》片段的时候,我发现这个社会越来越野蛮,近乎于原始社会的野人行为。《素媛》中可爱的小女孩被当成无生命的玩偶、植物一样被人类残忍地把玩、撕裂、迫害,而作案人却以喝醉酒为由让自己的行为变得理所当然,这个社会怎么了?文明与法制还存在吗?人类几千年的演变到头来还是沦为野人?
也许人类所有行为在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从动物开始,我们变得越来越不惧怕鲜血,不惧怕痛苦的嘶叫,千百次地“锤炼”,导致我们伤害任何一个生命都变得游刃有余,不惊不颤。
这个社会怎么了?人类在倒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