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饭 吃饭的事儿
地道的老面馍
常言说:民以食为天。是说吃饭是人生第一重要之事;曾几何时!虽为一介草民,可对吃饭也是非常上心的。刚参加工作时,因学校受当时条件所限,食堂简陋,没有教职员工到食堂吃饭的,都是自己支起锅灶,各做各的。因为从小在家就喜欢上灶台去展现一番,所以,参加工作后,做饭根本没觉得是回事儿。
那时,一个人的饭,觉得非常简单且容易,更把做饭当成一种乐趣,从不厌烦。当时,烧的是蜂窝煤,有的人则看不好,经常会灭,而我呢?不知怎么的?很少会灭,倒是其他人经常夹着一个蜂窝煤来到我那里,来时,夹着一个黑色的蜂窝煤,去时,则成一个燃烧正旺的、红红的火球。
十几个同事住着一排平房,冬天,都把火炉搬到屋里,各做各的饭,做好后,你端着碗到我屋里,我端着碗到他屋里,那种暖暖的情意,早把屋外的雪给融化了。夏天,也没有厨房,都把火炉搬到屋外,屋檐下就是厨房,每到做饭时,就能听到菜倒入锅里的“刺啦”声,真是此起彼伏,还有各种喷香的味道,各家有各家的味儿。
饭好了,你端着碗,来到我门前,我冷不丁把一勺菜就盛入你的碗中,下次,我到你门口,你又用同样的手法效仿我,我品尝到了你的厨艺。更有付大哥,干脆就说:弟弟,你一个人甭再麻烦了,就来我这儿吃现成的,让你嫂子给咱做,你甭嫌不好就行。看这说的,我得乖还能卖乖?虽说自己不嫌做饭啰嗦,若有现成饭,谁还想再去做?
从那天起,我跟付大哥就合锅了,我的粮本跟他的放在一块儿,每月到粮店把粮食领回来,蔬菜是很少买的,付嫂子在家种着地,平时的蔬菜,大多是她家里带来的;农闲时,她就来给我们做饭,我们宛如成了一家人。
虽然我们每天是家常饭,但那种温馨的家的氛围,是我在后来的人生路上再没遇到过的。我在那所学校工作了四年,我跟付大哥一家吃一锅饭三年,我从他们一家人身上学到了很多,还有伯父伯母,他们更是地地道道、老老实实的农民,那种朴实、善良,还有憨厚,甚至近乎木讷的表现,正是我非常愿意接近的人。
我离开那里后,便很少与他们想见。接着我成家,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对于做与吃的事儿更上心了。妻子在这方面,不谦虚的说,当我的“小学生”都行,但后来证明,我是个不称职的老师,没有让“小学生”茁壮成长,那导致的后果就是我比原来进步多了,因为每天都要进行实际操作。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买了好多本关于厨艺、美食方面的书籍,照着书上的菜谱去做。可现在,这些都早已束之高阁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对于做与吃不再有兴趣,甚至没有了食欲,一般情况下,一天绝对吃不到三餐,两餐的时候多,每餐也不再讲究,能镇饱肚子就行,但我还是注重营养的,比如样数要多,就是油和盐尽量要少。就像我吃苦瓜,直接切成薄片,放点盐即可,我觉得一般人都不这样吃,一是苦,二是没滋味儿,我呢?越这样吃,反而从中吃出甜味儿来,真的!我可不是瞎说;二是怕吃油。
有时在办公室,跟同事谈起饮食,尤其是女同事,发现她们中竟然有人不会蒸馒头,有的不会包饺子,有的不会烙饼,更多的是不会擀面条。我觉得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如果连这些家常饭都做不来,是不合格的!
学生时代读陆文夫的《美食家》,朱自冶吃了一生美食,但他不会做,也应是一种遗憾。几年前播出的电视节目《舌尖上的中国》,共三季,我反复看了好多遍,被那些全国各地的美食所吸引,更觉得把美味佳肴奉献给别人的人真了不起。
美食是讲究地区差异的,我家乡的父老只知若干,勤劳俭朴,最不讲究吃,连歌词里都唱到“只要有一碗糊涂面条,也比那吃肉喝酒的气势还要壮”。
我小时候,能吃一顿擀面条是不易的,有时的面条,不全是白面,里面掺入了豆面,或红薯面,现在想起掺入豆面的味道很好,只是距今已四十多年了;红薯面是黑色的,在和面时不是一块儿和,而是各和各的,再把两块面叠加在一起,这样一来,擀出来的面条就是两种颜色,黑白分明,吃起来也别有风味,当然,这样做不是为了好味道,而是弥补白面的不足。
我们这里不种水稻,因此,小时难得吃一顿大米饭,即使偶尔吃一顿,也没有与之匹配对应的菜,在人们的意识中,吃大米饭得有好些的菜才能配得上。现在不同了,米饭已成为主食,尤其是青少年一代,有的根本不吃面条,只吃米饭,这样一来,就得用所谓的好菜来当配,我们这里就有了烩菜,甚至成了一种特色。
尽管现在惰于做饭,可有时还会露上一手,给家人认真的擀一次面条,做一顿打卤蒜面条,也会在周末或假期,利用比较清闲的日子,做一顿烩菜。我做菜有一项是历来主张的,跟《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营养宝塔是相吻合的,即每天摄入的各种营养物质不少于十二种,一周之内不少于二十五种。
今天,就做了烩菜,儿子说;隔了三层门都没有挡住香的味道。下次,再来一碗打卤蒜面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