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匹诺曹》新闻伦理失范现象
【摘要】韩国新闻行业剧《匹诺曹》中演绎的一系列新闻事件看似甚无关联,实则背后利益紧密。剧中出现了不少新闻失范现象,如媒介审判、新闻腐败等,分析其中事例对媒介如何避免报道中的伦理失范现象具有借鉴意义。
媒介审判——以消防队队长齐浩尚事件为例
事件回顾:工厂失火,9名消防员死亡,班长齐浩尚失踪。工厂班长吴某以为两名值班员受困于工厂内,消防队进入火势危险的工厂内施救,致使10名消防员牺牲(包括齐浩尚)。因未找到齐浩尚尸体,且吴某为避责任供词是齐浩尚冲动救火导致消防员牺牲,加上匹诺曹综合症患者表示见过齐浩尚的证词,媒体MSC依此进行了抢先报道,舆论倒向了齐浩尚未死且为逃避责任不出现。
分析:1. 宋车玉仅凭两方证词,(吴某和匹诺曹患者)、以及现场暂时未找到齐浩尚尸体而进行了提前判断:齐浩尚幸存逃走。
一个基本事实要求“两个以上不相关信源”的证实。火灾遇难,是可以通过目击、警方调查等两个以上信源证实。新闻主体没有问题,而对于齐浩尚是否负有指挥责任,只能通过后续的官方调查得出结论,媒体没有权利去认定齐浩尚的责任,更不应该用舆论点燃公众怒火,造成对齐浩尚家属的“媒介暴力”。
2. 对于受众来说,不仅被失实报道所误导,还在无意中成为了假新闻的传播者。受众做出的评论,无疑加重了对齐浩尚家属的伤害,无形中受众也成为了“施暴者”。
恶性策划新闻——以宋车玉记者新闻报道为例
分析:1. 制造话题中心。火灾事件中,宋车玉把民众的怒火引向齐浩尚,对齐浩尚家属的采用过激的采访方式,引爆家属情绪并录下画面。后期又越权编辑部门的审稿把关,剪裁报道,隐匿当事人表述。她不是尽可能还原真相,而是自己策划出一个“真相,”一个更有话题度的“真相”。
2. 侵犯隐私。宋车玉对未成年人的采访及拍摄都有违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和职业规范。截取播放未成年人画面,造成未成人心理不良影响。
新闻失实、恶性媒体竞争——以健身房大婶减肥致死事件为例
事件回顾:高龄大婶因患有脂肪肝无法给患有肝癌的女儿捐献肝,选择激烈减肥后猝死。媒体YGN获取健身房监控录像,联系近期一系列减肥事故加上医护专家发言做出了大婶为美丽而减肥致死的报道。媒体MSC调查到了事情真相,但并未及时公布,故意在YGN播放新闻之后播出,打击YGN的公信力。
分析:1. 失实新闻。媒体YGN预设框架,先入为主的将大婶定为美而死,报道走向也就按警示过度减肥而开展,YGN在整个事件中只采访了健身房负责人及医护人员,急于求成独家系列报道而忽视真相,媒体未对基本事实、相关信源、观点进行理性判断以及深入考证,会导致媒介素养普遍不高的受众对失范报道内容仅能进行简单认知、自我说服,难以确定其真实性。
2. 新闻反转。媒体MSC选择打压对手,而不是及时发布报道,同时以“新闻真相反转”达到爆点获取公众吸引和讨论。
3. 新闻媒体更正与道歉的缺失。YGN在做出失实报道并且给死者以及死者家属都带来名誉和精神伤害后,并未做出更正和道歉,有悖于新闻专业的职业规范和道德。
新闻腐败、媒介寻租——以MSC媒体集团、朴罗莎以及议员的利益关系为例
事件回顾: 两次重大火灾——齐浩尚事件和汉江区垃圾处理厂火灾,其引起的巨大关注和讨论并非偶然的舆论爆发。皆为朴罗莎为掩盖她背后议员的丑闻,而指使MSC媒体做出了舆论调控,MSC选择最具话题点的角度报道,为议员丑闻引开视线。
分析:1. 新闻腐败。朴罗莎与议员属于官商相护,与MSC又有紧密的利益联系,朴罗莎利用自己的人脉、地位和资金操控媒体为议员洗白,同时议员也为她提供政治保护。朴罗莎为达到目的让宋车玉做虚假报道,汉江区垃圾处理厂火灾中更是非法摧毁一切不利信息如现场监控等。
媒介寻租。朴罗莎让MSC报道明星吸毒,借“舆论监督、揭丑、曝光”之名,掩盖议员的丑闻,将频道、版面等“社会资本”转换为小团体资本; 朴罗莎百货公司巨额书包的新闻营销策划; 以及MSC从不报道相关议员丑闻的媒介失语现象。皆为与朴罗莎的利益往来表现。
剖析原因
失实新闻、策划新闻的产生源于新闻本位观念的缺失,市场化程度加深、商业属性凸显,政治属性渐弱,新闻行业过多追求商业利润而忽视本职责任。以及政治、经济因素对新闻业的不当影响。
2. 导致媒介审判的原因:司法缺位,新闻法制不够完善;新闻界越位,媒体超越自身报道新闻的职能,绕过司法程序,抢先对事件或犯罪嫌疑人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的报道;新闻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及道德问题;媒体经济利益的驱动与恶性竞争。
六、对策
1. 信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客. 观性原则是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也是媒介实行自我保护的主要"安全措施”。新闻的客观性是建立在真实性的基础之上的.
国家: 转变观念,重视”新闻本位”前提下的新闻观念建设;
媒介组织: 加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职业行为;
媒介行业: 建立约束机制,发挥行业、媒介组织的约束作用。
2. 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媒体报道失实是对自身专业的不负责任。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秉持真实客观的专业精神是保障自身水准和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同时,新闻媒体必须担负起“把关人”的责任。在报道中,新闻媒体可以不去盲目地追求"第一流量”,而是通过严谨的调查取证,做出真实可靠的新闻报道。
3. 加强媒介自律. 是有效防范“媒介审判”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是新闻业通过强化行业自律和完善媒体内部的自律规定来规范舆论监督的运作机制,减少滥用新闻自由的现象。
新闻自律原则:
1. 是记者不是警察;
2. 避免罪案报道的副作用;
3. 是媒体不是法官;
4. 尊重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5. 对不公开审理案件案情不宜详细报道;
6. 平衡报道,不做诉讼一方代理人;
7. 评论一般在判决后进行;
8. 判决前发表的批评性评论应限于违反程序行为;
9. 批评应当保有善意,避免针对个人的品行学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