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2018年的10个好故事(非虚构组)短篇小说爱小说

雾散

2018-01-14  本文已影响76人  陆诗明

之南没有回我昨晚的消息,也没有回我的早安。

这是之南与我分手后的第一个月,他在一晚上突然与我失去了全部的联系。

而分手在我的心里也像是站在乡野小站点等电车时,一辆无关的老式火车经过,轮轴不停震动的“当当当”声,一眨眼间,它就在几米之外了,几片藤叶又飘飘荡荡地沉淀下来,我们好像还是这么平静。之南了当地表示,分手也并不会放过我,她只是突然想撕掉这个标签,享受几天青春时候你来我往的懵懂场景。“围城”的思想在我们这里显得不堪一击,之南是个有门钥匙的人,视城墙如无物,她自由进出,无时无刻不是快乐的。

之南姓胡,原来也是雾镇的人,出生地在本城最广大湖的南边医院里,因此了当地叫胡之南。而我的就更随便了。

门缝里透来三才熟悉的体味,很难描述,像是一种动物的毛味,尤其是在晚上更严重,躺在家里像躺在野林里。他又过来用力地敲门:“雨中,我可先去啰!”

“你去吧!”我本来还在纳闷,今天三才这小子怎么起得比我早,转身翻手机才知道,8点整的新闻推送已经过来了,在无意间,我已经按掉了五六个早起的闹铃。

八点,八小时。我一脚踢开瘫软的薄被,赤脚在衣柜里寻找。八小时是我与之南断开联系的时间,平常她已经告诉我她去上课了,或者和我说她中午想吃的东西。自从她去了晴镇之后,我们谈话基本都是用手机。

上面还残留着上次我与她谈动物园里那只小灰熊的表演上。

 “为什么那只灰熊知道这样做会有肉吃呢?”

 “饲养员对它好呗,你看那个饲养员,多帅啊。”

她说的每个字都像气泡一般膨胀,它们隔着我内心的思想,可我也怕突然触破了那层薄膜,我便什么也没有了。

“当”地一声,我打开卷帘门的锁,稍用力,那些滚珠就自然地传出滑音。惦记着之南,我也给自己的奶茶店取名“雾之南”。三才在一旁大声询问:“蟹籽——谁的?还有手卷!”

三才的寿司店与我相邻,这一条街对面的或斜对面的店铺换了几家又几家,唯我们像钉子似地插在原地。事实上我们并没有下一站的选择,也没有到生活困窘的地步,于是之时所在这里而已。三才是几年前就在这里干的,其它的店越换越频繁,三才就成了这条街的前辈,别的店有什么纠纷也喜欢过去看看,还建议要设一个“商家街委会” ,是一个实在的大哥。

他说要与我合租的时候正三十,穿廉价衬衫,抽贵烟,穿拖鞋,戴真戒指。不过戒指倒是他自己送给自己的,他有时候也独来独往,自作主张,比如说合租的房子就是他定的,我想问是什么,都被他呛回去:“别多问,租房子自然是我更有一套。”一开始我还记恨着,怕是被他骗了,后来进小区才发现这是个富人区,雕塑喷泉比比皆是,一楼的房间自带小院,我们的房子高十五层,入口两台电梯,五幅上档油画。每家每户铺设中央空调,大落地窗。阳台的位置正好在十字路口的一角,视野直达城南的矮山,近处盛园大街的斑马线与护栏都能看见,一扇小窗户里就装了半城的雾气。

雾镇出名的景色就是雾,专家学者在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在祝福词里提到雾,然后解释这些雾的成因,听说当地的中小学都有这种问题的,这就像是在北京的学生都要学习故宫一样。但雨中并不在意,每一次听见就只会小小地惊叹一声,当成洗了一次清凉的澡。

“严雨中,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晚?”三才只有闲下来才会与自己聊天,这是我正把奶茶粉倒进锡杯里,像制造一个小沙丘:“做梦了吧,好梦就得做足呢。”我歪过头看热水,轻松地答复着,手里不停地抖动。

“忘了是什么梦吧,人总是在起床的第一秒就开始遗忘梦境了。”三才那边刀声渐起,想是有活儿了,我短短地“哈哈”了两声,也加快了手里的动作。左侧边的客人站在阶下,余光里看见,那是一对情侣,男的高,女的矮,卡通服饰。我匆匆地瞟了女生一眼,她把眼眉低垂下来看着我,一副不满的神情。

想必是我多说废话了。我立马收起表情,晃动着锡杯,聆听着里面搅动的水声。全部倒入塑料杯后,再加上一大勺晃动的椰果,带着点甜香。最后放到包装的机器里面一按把手,就成了一杯很庄重的奶茶。其实里边奶茶的泡法与市场上买一包奶茶粉来泡的工程并无差异,但加上包装之后就显得可信多了。经济发展后,大多商品都这样了,其实多少人是为了包装才接受的呢?我把奶茶递过去,碰到她的手指,有点冷的触感,她又在柜台上拿了根吸管,和男生说了几句话之后,两人转过去就走了。

两人还未消失在视野中,女生就已开始向男生对着奶茶指手画脚,在脸上露出难耐的神色,男生面容淡定地摆摆手,女生便一伸手把奶茶扔到了那个很高的绿桶里。我久久地想着他们,也想着我自己奶茶的味道,我也想重做一杯给自己尝尝,却终究没敢。

这奶茶毕竟没有代表我什么,从卖主的角度说,她付了钱我就已经很高兴了。我并不需要让自己的卖品成为自己的骄傲。很久之前,本来店里有空出来的桌子和留言板,现在都一概撤掉了,扩大了柜台,还加高了一层。我一点也不想沾到那些点评,三才说我这人太胆小,我也承认。三才哥说如果男生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胆小的话,一般不会让人有太大的好感。

之南肯定不是第一天知道我胆小。我挨到了接近午饭的时刻,再次打开没有消息通知的手机。这时候,面对着当时精挑细选的漂亮壁纸我竟然没有一点愉悦的感觉,我觉得壁纸就应该用最丑最丑的那种,好让你在没有接收到消息的时候,感到一种巨大的落寞。奇怪的是,之南沾得没有再回一句话给我了。一句“早安”像是午日中多余的灯泡悬挂着。

我不得已地想询问三才。我们在两间店铺的中间开了一道小门,方便三才可以给我特殊照顾。我待在门口,稍作严肃的口吻:“三才,你说要是有个朋友突然不理你了,会是因为什么。”

“男的,还是女的?”三才在擦桌子,急而猛地向我痴笑。

“我想说是男的,可惜偏偏是个女的。”

“没什么可惜的,我又不会多想,更何况那女生不理你就是不想理你嘛,简单明了。”

“可我们挺好的,每天都有聊天,还会写信和寄书,她突然就……”我没说下去,意在让三才回答。

 “唔,那就是好朋友呗,对吧?你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动态。”

我飞速地点击之南的头像,查询她的更新情况。

“那倒没有。”

“准是有什么急事,你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没错就是这样,你多等等就对了。”三才像是断完大案一般又从容地去擦桌子,使劲扣着光面上的一点灰污。

“是这样……是这样,那她为什么不和我说呢?”

“为什么都要说呢,你应该也有一些急事来不及说或根本谁都不想告诉吧,谁都不想说!这就是挺正常的想法啊,再说现在的姑娘都多半有点神秘,她再找你的时候,你问问就好了。”

“可是……”

“等等嘛,”三才边笑边皱眉,他回答我问题的时候都特别耐心,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有点不耐烦了,也许是我在他上班时间打扰他了吧。三才总是安慰我,让我顺着他的想法去看问题,“我就算猜到了现在也办法把她变出来呢,话说,这星期六我们去雾渊好不好,就是后天,明天大家启信日,后天正好有点小雨,走着清爽。”

“好。”我答得很漫不经心,其实我很不想这样,不该在三才盛情邀请我的时候面无表情,毕竟本市的景观,我在小时候已经走烂了,但长大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因为一般都是一个人,感觉很没有意思。这时候有了三才,刚好可以重游一次雾渊。但他看我还是郁郁寡欢的样子,也不忍心看我,别过头去了。

我也转身回到自己的店里,用与刚才根本不同的语调说:“中午我就休息了,下午得去领一趟钱。”三才在那边声如洪钟:“你还有兼职,哪像我,小店一年年存不下多少。”三才这句话倒是假了,他经常和我联起手来办活动,把寿司和奶茶拼个套餐什么的,但顾客盈门的永远是他的店。我听他说起过曾经一天净赚上上千的光辉日子,三才把这些日子一一注明,当成节来过的,但他连自己的生日都没有过一次。他这一双手,一天做上上千份寿司好像丝毫不费力,活生生的两排小竹席,而我做上个几十杯奶茶就觉得这生活已经无聊至极了,怕今年还是赔的多。不过三才的存款我一次也没见到过,我原以为他这样拼死拼活地赚总会比我先有出头的日子,可他没有,反倒是一天比一天悠闲,和我住在一起就像是和弟弟住在一起一样,真是不知道他把存款花在哪里了。

我一边卷着工作服——一件黑色的围裙。我把灯逐一关闭,三才就递过来一份刚做的豪华版寿司,又加了一个手卷,三才总喜欢为我做寿司,但我对寿司这种东西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就觉得食物填报肚子最重要,但不知怎么地,一拿起寿司就浮现出付清的那张扭曲厌恶的脸,他仿佛是在面对什么生满了烂疮的蛤蟆一样,极其仇视这种带有日本色彩的食物。虽然这种东西的成本有多少,我们做买卖的心里都一清二楚,但三才哥一直在用这种廉价的东西给我及时的照顾。

望着三才,顿然觉得脚也提力了不少。回到家,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默然地换了一套便服,把自己从上到下都打理一遍,想起之前自己这样出门都要给之南拍张照片的样子,现在突然觉得那样好傻。我从抽屉里拿出了昨晚写好的稿子,再打开冰箱切了一片柠檬,泡了不足一杯的茶。坐在方形梨木桌的旁边,舌头抵着还有点寒意的柠檬片,眼睛里都是我自己的笔迹。又一伸手,把三才放在桌上的烟拿了一根去。

写低俗小说的事情,只拿是知道的,她认为我就该写这种文字,还上学的时候她会给我点建议,比如说女生说话的语气、措辞什么的,后来我也无师自通,想必是没有人能够再比我低俗了。所谓“低俗小说”就是我写的那种恋爱不需要契机,一下就切入主题,甜腻腻没羞没臊的那种小说,看完了就觉得很爽,挑拨着每一个男性女性的荷尔蒙的那种边缘文章。我给朋友的杂志公告,每个月都会有一个小版面给我,这还是我朋友的功劳。

我一个人走到了龙斗街的报社大楼,里面除了城市日报还有许多分散的小杂志社。我走楼梯上了二楼,看到“初升”两个大大的字,用极其俊俏的笔法写成,一道玻璃门落在一旁。我在询问台敲了敲桌面,那里的小女生还没有抬起头来,就飞快地问了一句:“什么事啊?”

“我找丁总。”

小女生刚听到这里看了我一下,忽而笑道:“这么熟了还要登记么,快进去吧,他好像挺高兴的。”

我也没想登记来着的。我摸着下巴笑着当做回礼,但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她是认识我的,难不成是杂志社办的一次沙龙?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那个版面的长期占有者。我只好道一声谢,自然地转到了门前。

丁总早已经料到了我的到来,在桌上摞了一叠书。丁总当然不是总经理,他只是审稿和荐稿的,是我的金主,我会半开玩笑地加个“总”字。丁总还刚刚结了婚,自然是很高兴,他的夫人很沉默,看得出来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能让丁总这般浮躁的人收一收。

“最近读了这么多?”我看见书名里有一大堆我没有见过的书,看来他已经把我推荐的书全都看完了,还另买了新的。

“许多是我们联合出版的,前几天请的假多,所以就,嘿嘿嘿……”

“你不是结婚嘛?怎么现在待在家里还猛看书?哈哈。”我真心觉得丁总是个可爱的人。

“你想出本书么?”丁总一摸上衣口袋去找烟,我想起自己刚才从三才那里拿了一支,这时候刚好递过去,我拿来的时候就是想好要给他的,要是这个屋子再来一个人我就没有多的了。还好三才的烟都是赫赫有名的那种,丁总看见那种红彤彤的包装,低声叫唤,不客气地接了过去。

“当然想啊。”

“但你得有个长篇才行啊。”

“早就和你说过了我的《花重楼》写了快一年了。”丁总听到我这么一说“咯咯”地笑起来,似乎写了一年很令人不齿,他摇摇头:“不是我说这本书不好,你自然知道不管你写什么我都会全力帮你,但我劝你别把心思放在长篇上,你的优势就是在那些短篇,你想你一两年写一本,万一赚不了多少,你就得饿死,还不如短篇,每个月甚至两三个星期都能见到钱踏实很多,我这是真理,你体会体会。”我当然体会过,他说这些话足足就说了一年。

我一下子没找到话头,丁总变聪明地说了别的,但这股逃避更让我心慌。

“《岛上书店》的结尾实在是太棒了。”

“幸福的轮回嘛。”

再次回到家,气温又升高了好几度。丁总还不知道之南的事,直说上次婚礼之南很漂亮,都快比新娘还要漂亮了。我对她情深,也庆幸之南还活在他的印象里,还是那个活泼的之南。

直到有通电话问我是否在家,我才想起今天是和之南互相寄书的日子。通常是在启信日的前一天,我们互相寄一本书,我给她寄的很杂,像是谷川俊太郎的诗,梁实秋的散文和乙一的小说,她总能看得兴起。她给我寄的总是大家的书像是萧红、沈从文、郁达夫、阿城的,算是很热爱中国文学了。

这时候我心里有一股紧张感搏击着全身。之南到现在已经是十四个小时与我失联,不知道她会给我寄什么呢?最好当然是一本书,最坏呢,也可能是一封绝交信。不管怎样,有东西来我就已经很欣慰了。

门打开后,一顶绿色帽子在我眼前,一个胖子把鼓鼓的信封递过来。我压抑着内心的激动,稳稳得接过来,忽而觉得全身冰冷,呼吸不能。

“先生别急着拿走,你把寄収的地址写反了,现在改一下吧。”我听到这句话像是有海水猛灌我的口鼻,我眼冒金星:“还有……别……别的么?”

“没了。”

“那我……不需要改了。”

我寄的是一本余秀华的诗,我现在高兴它没有寄出去,我安慰自己道:既然已经有了事不上线,又怎么会给你寄书呢?这是本应该就想到的事,又何必多加期待,对的对的。我开了一瓶啤酒,到的晚上,三才回来才喝了一半,三才只是瞅了瞅我,大声告诉我今天晚上吃铁板肉。

“刺啦——”一声,我筷子上的肉蒸干了水分,瘪了贴在乌黑的铁板上,瞬间黄色的小油泡四溢,嫩香直窜入鼻中。

我感觉生活中有些东西也要像这样蒸发了。

当天夜里8点,之南更新了与另一位姑娘在河边散步的动态,口气等一切和常时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就是,她还是没有给我发任何东西。我不敢把这个发现告诉三才。

星期五是启信日,就是全城人拆信的日子,给他寄信的人可能是好久之前也可能是就在刚刚,总之会有一封信交在你的手上,就算没有任何人给你写信,市长也许会偷偷地写一封信给你,但这种几率很小。每年只有这一次。

我知道之南会写信给我,所以我大早就到了邮局排队。

“严——雨——中,对对,就是您想的那个雨中。”我失声地喊着我的名字。

那个人把信从很小的口里递过来,我抓到以后,一个人躲到一旁拆开看了,之南的笔迹像是要跳出来一样:

雨中

等会儿还有和你一起去看电影,忽然想到一年一度的启信日,就想来给你写一封信了。这时候你应该还在报社,我便马上跑到邮局给你写了这封信,为什么我这么急,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想要这封信快点到你的手上。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学校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你当时还想开书店的吧,怎么现在就开了一家寿司店呢?哈哈。

你记得上次情书的活动吗?就是匿名写一封信让图书馆代寄的那个活动,你刚好就是负责收信的。我见到你,我说:“既然这样我就不用注明给谁了。”你还很诧异地看着我呢。

你大概会喜欢上我的吧,我可是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了。当然我好像知道你是对倒追没有抵抗力的。但之后的一年,我也不知道会怎样呢,有时候我真的搞不懂我自己。

真好奇啊,我们会分开呢,还是同居呢?你会坚持我呢,还是别人?一想到这里我就好难过。你不可能永远在的。

再说一句大实话吧,你的《花重楼》确实不好,我觉得这个结构真的不适合你,你还是写短篇吧。我活在你的短篇里更踏实。

时间一长就得悲欢离合,我祝福你年年能收到信。

严雨中,我想我真的会喜欢你好久好久的,我们都还没有好好地在一起,但只恐怕在一起以后我会更在意你的。哪怕只有一晚上,我也想和你待在一起,最好那个晚上风景要很好,还要有点风,你会弹吉他的话,就可唱歌给我听了。不,我们一起唱,唱到打瞌睡,然后一觉醒来我们都不见了,这样才好呢。

说了好多废话才想起来,这封信是没办法早的呢。

就这样,祝你快乐。

她连日期和署名都没有留下。想必是忘了。我看着信,心里已经极度脆弱了。之南,没有了你的信,谁还会给我呢?我才不要市长的信呢。这封信大概是去年写的,而现在我已经24小时没有联系上之南了。我不停的等早上、中午、傍晚、深夜,这几个联系点,像是等邮递员一般总感觉会有一两条消息漏进来。但什么也没有。

我想认识下之南的闺蜜,也就是一起散步的姑娘,或许她会有什么线索。但我还是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走回家去,我又走回了邮局。这一次折返,我把之前没寄的书都寄了出去,写了一张便笺:“对不起,我真的想和你说点什么,我很希望看见你回来,我现在每一天里都想着你。”亲自看着这封信走远,我才放心。

三才在门口就大叫,你干什么。我茫然地看着他。

我什么也没有干啊。

“你在烧什么东西?”

“哦,我是抽烟那。”

“放屁,你从来不抽烟!哪有那么长的烟!给我看看!”

我站在阳台上,手里燃着《花重楼》的手稿,没有火星,一寸寸静静燃烧,也像是抽烟一般的享受,不知怎么地,心里就安静了。龙斗街与盛园大街相交,正对面的欧式建筑底下,人群是一派灰寂,有好几对情侣前跟后随,只有一对很淡定地走着,女生用极细的吸管吸吮着杯中透明的饮料,男生面目从容。雾又起来了,只能隐约瞟见对面那些楼里一簇簇的灯光。正对面的人家有一个小小的三人聚会,聊得都不欢,却向自己望来,当然也听不清在说什么。猝然脚底一虚,整个人已经跌落在地。

之南又更新了和室友一起吃烫菜的动态。

我恍惚地钻进床上。如同睡在砖石上,我肩膀酸痛,猛然觉得自己是身处棺材之中,脑子里全都是那封信——是之南说的那封情书,其实我早就拆开看过了——之南抄了一首诗给他。

“他是我的北,我的南,我的东和西

我的工作日和我礼拜天的休息

是我的午,我的夜,我的谈话,我的唱歌。”

这些句子在诱导我,诱导我去爱她。我不甘心。一会儿,又一声清晰的呼唤从心底传来。

——你本来就爱她。

之南每天都要和我交谈,尽管只是一天的所见所闻。她也极想当一个作家,所以锻炼那种叙述能力是很重要的,便是“像个原人一样去说你所经历的”,我们经常视频,在视频里面对面哭泣。都是她说着烦心事哭了,我也哭。我胆小懦弱不顾面子,之南一边哭一边喊:“你哭什么!怎么比我还难受!可恶可恶!”她经常看日漫,“可恶”这两个字还是用日文讲的。我打不出“别哭了”三个字,太轻易太无力了,我没办法在她的身边,干脆还是陪她一起哭好了。

而现在不只是哭笑,她连消息都没有给我留下。我一转身,便如临深渊。

那就是根本不知道,她为何会这么做的原因。

眼眶腾腾地一热,窗外两只大鸟扑棱着翅膀经过了。

凌晨一点。有人敲门,听用力粗鲁的,我被吓醒了,准备去开,三才的声音突然像刀子一样立在我的面前:“别开!”

我再次被吓住了,莫非他知道是谁?我漠然回了一句:“为什么?”

“走错的。”

“谁啊?”

“我前女友。”三才满不在乎地说着。我凑上猫眼一看,以为年轻浓妆的女生正一摇一晃地上楼去,我顿了一下,才开门出去,听见一声清脆的高呼。

“我又走错啦!”

接着是低沉的男生:“这样多不好,都这么晚了。”

“敲错了好几次了,那家可能还没人住吧。”

“没这个可能啦,快进来吧,下次记得去道歉。”

“好——好啦。”接着一声轻轻的关门声。

我也回头把门合上,三才不知何时立在客厅里,像是急忙穿上衣服,却只穿了上装站在我面前。这其中的缘由我全都不知道,急欲三次啊的解释。三才幽幽地说道:“现在你该知道我为什么强制你住这间房了吧。”

“你还没有放下她?”我不能相信三才对一个女人可以这么上心。

“不是,反正你以后住得高兴就好了,其它的交给我。”

三才转身要去,这时出现了我人生最令我惊奇的一件事。楼道里像是放了一只高音喇叭一样,突然响起了磨灭所有人谈话的警笛声,频率奇快,皮肤也在跟着抖。

三才从我耳边飞驰而过,抓起我的手臂疾呼一声:“地震——警报——快跑!”

我穿着背心,背上都是汗。三才比我穿得多,更是汗如雨下。

跑到楼下,我们半蹲在石砖地上,镜子里都是我们惊慌的表情。笛声居然立停,四周传来近在耳边的翅膀声。

听得我们这般急促,整栋房子竟然也没有一个人探出头来或发出点声音,楼梯沉默,一片死寂。

有个脖子挂着毛巾,头发星白的大叔告诉我们他是在检修的,不知怎么就碰到的了火灾警报。

我与三才哥满肚子的脏话,他硬是憋了回去,我只能恶恶地甩上一句:“怎么会到半夜才来修。”三才松口,像补上几句,那大叔的衣衫像蒸包的一层外皮,贴着深红色的肉。

三次兀自低头不语,我也陪他僵住不动,抬头一看寥落的星星像一小撮麦粒安静地撒在那里。我们两个人一个看天,一个看地,奇怪至极,那人走后,又传来“啪塔啪塔”的开关拨动声。

三才不说,我也不想问。他不走,我也就不走。三才似乎是瞧出了我的心态,缓和气氛似地说到:“我听说,我们小区还有人住在地下室里呢,还和女朋友一起,真是不知道他们住得怎样,宁愿没有钱也要沾一沾富人的土地么?”

最后那句话,三才像是在说自己,也其实就是在说我。三才的声音本来很温和,现在却有点颤抖,像一道若有若无的热波。他脚下每块石砖都比他的脚要小,他穿着一双绿得很假的运动鞋在雾镇一个人走了许久。三才粗大的脚掌死死地踏在颗粒明显的砖面上,脸上显出吃力的面容,顷刻间,便汗如雨下。我吃了一惊,竟然一时口吃了,连三才也叫不出来:“你……你……”一个字用古怪的腔调延长了好久。

三才在一片潮湿中对我说:“雨中,我也匪夷所思,明天我们就另租房子。”我听出这是他的自嘲,心中自然是一万个不舍。

“不要的……既然你心有不舍……再说了,这么便宜又好的房子再也没有第二间了。”

三才那张深沉的脸突然笑了起来:“哈哈,自然没有第二间,你以为这种小区还真有这样便宜的房子么?”

“难不成……”我第一的反应就是他的前女友,然后并不会,他的前女友现在已有了别的伴侣。我仿佛后脑被人弹了一下,登时全身酥麻。

我突然想起了三才那些不知哪里去的存款,一下子心里澄澈无比。

“这城市里,不就你我二人么?”

三才的前女友早在五年前就已经和他分手了。期间三才竟然没有找过另外任何一个女孩。

我看着慢慢躺下去的三才的背影,我对他很凄然地说了句:“明天还是别去了吧。”

“听你的。”他像是一只孤独的幼鲸游向床铺的深处。

三才的一字一句从那扇关闭的门门后涌流出来,我突然觉得那是一整个夜晚的断隔处。

我曾以为一个人追在女生的后面,自然是对其情深意重。而三才彻底颠覆了我的想法,三才是在与自己进行角斗,那层他自己褪下来的穷追不舍的影子,可憎地扯着他的念想。

“我以为她还是在的,像五年前我们在河东桥的小公寓里闲躺一整天,一醒来就能看见她闲乱的头发扇子似地散开在我的胸前,淡淡地有一股烂花梗的臭味,回头望去,被褥曲折,外卖的盒子凑了半堵墙,这是个时期,就是一段梦一段梦拼起来的时期——这早该结束的,河水声也好,公寓的残砖也好,都因为大修结束了。”

三才哥所说的河东,原先是在当地的土庙的边上,因为要把土庙改装旅游景点,就要把周围的房子也换成售票处、小车站之类的功能建筑。而为了让原住民拆走或者搬走,政府确实出了不低的价,还同意一些商家可以直接把铺子搬到中心的商贸广场去,并给予帮助,因此这次搬迁行进顺利。三才也很高兴,他当时抽的还都是从乡下买来的俗烟,自然想拿到那笔钱,租套新房子,剩下来的还能开个小店。

“她就是在搬离的那天早上走掉的,那天早上我胸膛肿胀,吃了饭就又呕出来。我当时就不想走了,宁愿我被铁锹掀成两半。我一开始也觉得她是去买东西了,或者去干别的事了,知道中午卡车开来的时候都没有见到她,原先只从搬家公司叫了两个人,突然一下来了四个,他们说,有人打了电话,说这个家只有一个人,两个人可能不够。他们觉得奇怪那通电话居然不是我打的,我说当然不是,说完我就觉得眼睛像是挨了一拳一般钝痛,在橙红色的正阳当中,我很难睁开眼睛,无力的看着四个比我强壮得多的人搬空我的房子。以后这里游人如织,在无人记得当时的主人。”

“她什么也没说?”

“没……没的,我不敢想她会说什么,她那么做就是想让我好好会意。可她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既然我搬迁有了钱,就冲着钱也该留下,可是……可是什么……”三才连自己想说什么都忘记了。

那些在地砖缝里凉成块的杂草动也不动,我和三才一齐卧倒,看见那些骇人的草尖正顶起苍茫的夜色,那是一把黑色的伞。

“咱们忘了她吧,你觉得她是不是嫁人了。”

“她嫁不嫁人,管我屁子事。”

“诶?怎么这么说……”

“我说过了我想住这和她无关,只是我一年又一年地接到她的信而已。”

“一年又一年?可这和信又有什么相干?”

“她当年说:‘你可不要离开我。’我说每年启信日都有你的信,我怎么会舍得离开,她很高兴,和我打赌,哦不,算是立誓,也不是,那太无聊了,就是恋人间的仪式,一种天看时间的方法。”

“说……”

“她说以后每年启信日都有她的信,我就不嗯呢该离开她。我当然说好,谁知道她一天闭门不出,天天在书桌前看书写字,一周要去一趟邮局,想来都是在写信了。我每年都照常收到,所以我每年也照常办到,她在哪,我就搬去她的家旁边,但她从来没有发现我。”

“三才,不用较真的,那些是过去的她,也是过去的你,哎呀你看,连你自己都说那不过是恋人之间的游戏了,现在你们……”

“现在我们不是恋人了,但我觉得这种游戏也不只是恋人之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如果是兄弟你这么说,只要我答应我也都一一照办。”

窗外凉风大起,三才的话像风中浮起的草根,散至这个城市的各处,我朦朦胧胧间看见了之南的手,从光的那一面拂起我的下巴,我登时全身一暖。我多么想抱一抱她,之南的躯体真会如海绵一般柔软吗?“啪!”地一声,窗户被暴力地合上,我像是一艘急速靠岸的船,猛烈地撞在了巨石擎天的岸边,立刻清醒无比,知道街上的路灯尽数熄灭,我才有点困意。

惊醒我的是自己手机的振动,我睡觉时候手机都是振动,从来没有吵醒过我,也许是今天手机被放在了床头木柜上,所以振响格外地给人刺激。我都不相信,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天意。

电话不是之南的,我也不期望,我不想突然睡醒的时候接到失联已久的之南的电话。相反三才的电话会让我感到安稳,我睡过头的时候,三才总会打电话催我,电话里有嘈杂的喇叭和清晰地呼唤着手卷名称的声音,让我感到生活就凑在耳边,真实极了。

向右滑动,里面不是三才的声音,反而很粗犷,带着我的头一起振动。

“你是雨中?你认识徐三才吗?”

“我……兄弟。”那人说得又快又慌,我也跟着心一沉

“他在雾渊骑马摔着了,脚整个都……说不了了,你先来一趟市二院,认识路的吧。”

“认识,就来。”我没来得及挂,翻身下床,被子一腾又顺利地铺了回去。

“终于有个愿意接电话的了。”又听见手机里急急的抱怨声。

不知道怎样到的医院。市二院本来是主治精神疾病,只是离雾渊近,就先送来了。大厅里很安静,我问了问门口的护士,她就神色自然地带我到一层的抢救室里见到了三才。

他一只眼睛睁得很大,见我来了便长出一口气。

“没事吧,没事吧,我看我进的是抢救室!”三才自己吓得大喊,不时呜咽。

“没事,你还能这么说,倒是伤到哪了?”我忽然放松地笑了出来。

“大腿,小腿,脚还是脚趾,不知道,我觉得我活不久了。”

“什么?!”我站了起来。

“他们给我做完手术,我半个身子都不能动了,那些连医生都治不好啦。”

我见三才的脚密密地用纱布包裹着,拍着他的头皮说到:“大哥,那是麻药药效还没过呢!”

三才愣了好久,又忽然双手齐出,用力地抱住我的手腕,他的右手还在输液,露出苍老可怕的淤黑色,我一下觉得三才变得陌生可怕,他的鼻腔不断涌出热气与血腥味,那些在光下银亮的头发仿佛一下就能落个精光。

“兄弟,你实话告诉我,真的是因为麻药美国,我才觉得大腿冰冷的?”

“唔。”我突然又不敢这么说了,因为我对人体结构一无所知,三才伤到了哪我也不了解,要是他真的是……我岂不是骗了他。

三才见我突然犹豫,刚才激动的样子,一下僵住,连面皮也下颓了几分。不出多久,他突然像只猴子,抓住护栏,蜷曲着爬上来。

“疼……哟……疼死啦……说的对说的对,就是麻药嘛,我觉得我脚快碎成零件啦——突然宁愿是失去知觉才好呢!哈——哈——哈!”

三才发现了这一事实之后,开始开心地大笑起来,我转身把门关上。

待我回头看他时,他又变回了原来的三才,一脸嬉笑但毫无做派,他的幽默是很踏实的。

“妈的,居然把我带到精神病院里——”他恶狠狠地瞧着门口。

我并没有问三才为什么一个人跑去雾渊,很多原因是我问不到的。当我想起了之南这件事之后,我发现世界其实离我很远,也许它有时近在眼前,但呼吸间它就在百里以外。无论怎么跑都追不上一辆疾驶的火车,倒不如坐下来,听它远走时,铁轨与汽笛的那种令人怀念的声音。

三才要补充营养才能快点康复,虽然他总是会康复的,他还是惴惴不安,他吃下了这家医院很丰盛的营养餐,还破天荒地夸奖这里的伙食,但终究他还是瘦到了100斤一下,全然没有了红润的感觉,通常他一个人在暗处的时候,会突然停住呼吸,安详地闭上眼睛。

似乎是有什么在冥冥中吸走他的精神,我当然一无所知。三才还是爱笑,对我说:“不行啦,快一个月没回去了,我想着回去以后就不开店了,我就走了。”

“走?去哪里?”

“你要跟吗?你别跟了,我要去很远的地方,一个人步行哦,你还没我这么老,是不会喜欢的。”

什么喜欢不喜欢,我又没说什么。我感到三才的莫名其妙。

他开始收拾东西,医生说可能还得等一个月,他的双脚才能在走路的时候看起来正常一点,他已经早早地把东西都放在蓝色的旅行包里了。“不会骑马就不要骑吗!”他常常冷不丁地来一句,吓我一跳。这一个月来,我出了开店就是陪他,一开始有人还打听寿司店老板的下落,后来就只是有很多人兴冲冲地来到门前,再低头看手机,半晌,又猛拍大腿,兴冲冲地往另一个店去了。其实我们也没这么重要,我斜眼看着店墙上挂着的宣传单,角落里过年时候两家搞联合活动时候的海报,好笑地觉得讽刺。不知不觉我们就分开了,不知不觉我们就不过问了,不知不觉我们又被替代了。

天花板上的灰尘掉下来,尽管我看不到,但我知道是有的,那些海报知道灰尘的重量。我也是一样,被别人卷起以后,我会感觉天上会落下一些极为渺小但又让我感到恐惧的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之南发了一跳即将去太过旅游的动态,她的旅行箱还是旧的那一个。太阳镜也是。

之南与失联一个月。她已经知道没有我的生活是怎样过的了不用寄书、寄信,不用频繁地上网,在意亲昵的话语,不用深受另一个人的面容之苦。这样的生活已维持了整整一个月了,原来我没有之南也能活下来的。

三才中午给我打了个电话,想吃铁板肉了,让我在家里烧了再送给他。我答应了,一边挂掉电话,我一边叫了一份铁板肉的外卖。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我挤在人头攒动的车站里,我搞不懂这里为何要摆那么多的硬叶植物,它们总是能伸进我的脖子里,刺到我。我买了一张二十分钟后去晴镇的车,在车站一头一家生意不是很好的小卖部买了瓶绿茶,站在门口看那里的电视。

我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检票员颇不客气,很用力地把票一伸,一股热风递到了我的脸上。

而且车上的冷气也是坏的这件事又让我叫苦不迭,一路上周围人嗑瓜子声四起,中途在一个村口停了下来,只是为了让几个五十左右的大叔去买几张彩票。一切一切我都觉得匪夷所思。

现在在吃着铁板肉的三才也会这么认为。

车到站之后,雾渐渐散去,露出这里纯洁的天空。

之南的公寓虽然我只去过一次,但我记忆力好,这次没花我半分力气。这里的每一处都有着人类的气息,也许也就是之南的气息,就连绿化里都要点上绿灯装扮装扮,我躲在那些灯里面,面颊发烫。

不会出现什么之南不见了,还是依偎在别人怀里这种场景,尽管我已经想到了。之南从公寓的门里探出头来,身后跟着她的室友,一蹦一跳的,穿着少女色的便服,之南倒内敛得多,整个人暗沉沉的,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图书馆有多远?”那个姑娘的声音甜蜜至极。

“走去就行了,你看你这样还不锻炼么?”

“我可不胖!”

“我可没说,没说……”两个人谈得倒是很欢。忽然她们都向我的方向望来,我一惊,但转而想到这里的树叶遮掩得够严密,且自己半蹲在泥土上又是平稳得极好,又很稳定地停住不动。心里却还是在盘算着万一被看出来了怎么办。

“真实不巧,他怎么现在来了,我先去把他推掉。”我全身的毛孔猝然收缩,又发现这声音并不是之南的。

“男朋友都没我重要?倒是真给我面子。”

“毕竟是先和你约的,要不然,嘿嘿……”

那个姑娘从我的树丛左侧绕过去,脚步声一下就在身后了。之南捧着手上的书,坐在了我面前的长椅上。这时候的之南离我只有五米距离,我只要出声她就能听见。但我终究是要出声的,我若不出声,我来一趟的目的何在。而现在之南孤身一人,我只要上去看她的反应个,只要她稍有难色,我拔腿就走也行,总之我必须要结束,不能像三才那样,什么话也没有,我在心里怕极了他的做法,怕极了一个女生天天半夜来敲我的门。

于是,说点什么呢?天气,事物,或是她热衷的旅行?我要直入主题吗,还是装傻,装得好像我们并没有闹不合,现在去是我给她准备的惊喜,我们相遇的时候两个人都会做着说唱歌手的打招呼动作,原地起跳旋转三周半?那样太做作了,她已经在心里等了我上千遍了。对了,她已经等了我上千遍了,那她当初又为何喜欢我?太狡猾了,在引诱我之后再逃之夭夭的做法太可恶了。我不就是喜欢她么,喜欢又怎样?为她长途跋涉?为她饥肠辘辘?为她肝胆俱裂?喜欢只是有你很高兴而已,但没你,没你,我只能忧郁地活着,就这样。

之南坐下来后,就翻动手里的书。她一下就入迷了,她是一个很专注的人,以致于书中的一些摘录用的便笺纸都飘了出来,在干风的拂动下,竟然直接一个圆,滑到了我的眼前。

那是最长的轨道。

便笺上,“对不起”那三个字如灯笼一般悬挂而起,我所熟悉的笔迹像只小妖摁住我的全身,这张便笺——正是我写给她的,终究还是到了她的手上。

再看她的书,是余秀华的《我们爱过,又忘记》。

她露出极度落寞的眼神,眼皮像一只睡袋睡袋摇摆不定。我很想说清楚这种表情,是不露齿笑,眼瞳下落,眉毛舒展,微微摇头,像是一场夜悄无声息地降临了,她走在山花高耸的崖尖,望着低幽曲折的悬崖。

很多次,我只能说很多次。她都哭泣且落寞且孤独。都是因为她的同学或倒是对她的不满与诘难。如今我所看见的她,正读我寄的书。虽不知道在读哪一首诗,但里面的每一滴血都打着旋输入她的身体,她这次的表情是我的。这是第一次。光是因为这个,我就在所不惜。

我伸出手,拨开硬枝条,捡到了便笺。突然从草丛里伸出一只手什么的,她肯定不会在意。我一直向后退,向后退,直至退尽了那片树丛。

这肯定不是结束。我一步又一步像触动着某些推动历史进程的机关,绕过树丛,拨掉身上粘连的软叶,终于看见她在那个长椅上坐着了。

突然她一个机灵,右手覆过书来,翻到第一页,又翻第二页,又翻回第一页,明显是在寻找什么。

“你是在找这个么?”我手心开始出汗,但愿不会把便笺润湿。这句话我的心里已经开始回响,还没走到她面前,我也不知道是否有勇气说出来。

但我会一次又一次地向她走去。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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