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2《红玫瑰与白玫瑰》张爱玲
前言:跨专业读研的第一天就立下一个目标,在读研期间要读大部分耳熟能详的小说。第一学期的重点大部分是外国小说,但最近在写论文时候发现自己口语化现象太明显了,于是改成阅读中文小说。又因为小说翻译课上经常听见张爱玲的名字,于是便买了这位民国才女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和《倾城之恋》。
正文:"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故事以这样的一段话作为开篇,读者便一目了然了故事的中心。作为任何一个男人,似乎都能理解,作为女人也似乎都会有所感受。或许这就是人的劣根性,总会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最值得珍惜的。
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振保遇见了自己的初恋女友,她的名字是玫瑰。在爱情之初,就已经开始了算计,不愿意付出太多的时间。他一边欣赏享受着玫瑰的活泼可爱,觉得玫瑰和他随随便便是天真。一边又对玫瑰的活泼随便心存戒备,觉得她和别人随便是疯疯傻傻,把她娶回家不划算,是劳民伤财的事。因此,这样一场充满算计的初恋,注定了不会有结果。在最后告别的夜晚,可能因为即将分别,玫瑰反而对他生出了浓浓的爱意,紧紧吊在他颈项上,他要怎样便可怎样。但即便是在这样干柴烈火的时刻,振保也选择执意离去。但玫瑰毕竟是初恋,初恋是没有那么容易忘却的。后来,佟振保就把自己的妻子和情人,分别取名为白玫瑰和红玫瑰。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纪念自己的初恋,但另一方面是告诫自己要在感情上掌握主动权。
回国后,振保因为公司离家太远,便租住在了老同学王士洪的公寓里。刚刚搬进去便看了了士洪的妻子娇蕊,这一下子让他想起了自己在英国的初恋女友玫瑰,十分心动。没过多久,王士洪要去新加坡出差。而振保一次回家的时候看见娇蕊和情人在打电话,便心生撩娇蕊的想法。但接触一段时间却发现娇蕊很难驾驭,于是想逃离。但娇蕊却变得认真起来,选择和王士洪离婚,然后嫁给振保。振保没有想到娇蕊会为他做这么多,但除了心生愧疚,他什么也没有做。这段感情变草草的结束。
振保的出身决定了他要获得体面的生活,就必须按照规划好的路线,一直向前,一路向上。他以为当自己有了成功的事业和完满的家庭,就可以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认为那时候一定会幸福快乐。因此他娶了不喜欢,但能让他主导生活话语权的白玫瑰孟烟鹂。但门当户对的婚姻表面和谐,实际却枯燥无味,乏味的太太,没有温情的家。振保在外面找情人,把心里对玫瑰和娇蕊的怀念转移到情人身上,得到一种报复性的快乐。但与其说他是在报复玫瑰和娇蕊的离去,不如说是在抽自己耳光。为了理想的人生,他放弃了纯粹珍贵的感情,以及深爱的人。
相隔多年后和离了婚又再婚的娇蕊重逢,振保才发觉,那个被他舍弃的娇蕊才是真正活出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他嫉妒娇蕊真正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嫉妒娇蕊的勇敢。但人生不能重来,自己一手造的世界,振保无法毁了它。在这场爱情的游戏里,王娇蕊注定是赢家,因为她是勇敢做自我的最真实的那朵玫瑰。
张爱玲说: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人。而此时的红玫瑰王娇蕊,已经成长为一个平凡的贤妻良母,哪怕振保流泪不止,她也能淡定自若。女人的心一旦冷了下来,便是无法想象的理智。年轻的时候,我们都不懂,如何去珍惜有限的青春,纯真的感情。等到失去才蓦然回首,原来我们只顾着往前,早已错过了人生中最美的风景。
这大概就是张爱玲笔下真正的玫瑰,即便短暂的迷失,也会及时让自我回归,重新做回那朵骄傲的玫瑰,亦不留遗憾。然而人们常说,有遗憾的人生才是完整的人生。可是,遗憾在后来想起总是难以释怀甚至痛苦。因此希望每个爱情里的人,都能不迷失自我,不留有遗憾。也希望你们的清醒温柔是被好的爱情宠出来的,而不是经历过世事之后,迫不得已的清醒和温柔。
结语:愿大家都能珍惜现有的青春,善待纯粹的感情,给人生少留一点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