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4《经营十二条》摘录

2019-03-24  本文已影响0人  小小蜗牛_3a56

    我认为,所谓经营就是经营者意志的表达。一旦确定目标,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目标非实现不可,这种坚强意志在经营中必不可缺。但是,不少经营者眼看目标达不成,或寻找借口,或修正目标,甚至将目标、计划全盘撤销。经营者这种轻率态度,不仅使实现目标变得根本不可能,而且给予员工极大的消极影响。

    经营者在履行使命的时候,少不了燃烧的斗魂。平时柔弱,不会吵架,看不出有什么斗魂,但是作为经营者,为了保护广大员工,一旦面临危险,立即挺身而出。没有这种气概,经营者就不可能得到员工们由衷的信赖。这种英勇气概,来自强烈的责任感。无论如何也要保护企业,保护员工,这种责任心,使经营者勇敢而且坚定。现在的日本,康宇外敌保护企业、保护员工们的经营者少见,相反,只知明哲保身的经营者却很多。我们看到,大公司或银行这样有巨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发生了丑闻后,经营者往往推卸责任,却叫部下引咎辞职。这是因为领导人选错了。挑选经营者不应该只看能力,应该把有斗志,就是将为了保护企业、保护员工,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的人,作为经营者。

      经营者所需要的勇气,有课成为“胆力”。我曾读过某位精通东方古典的日本启蒙思想家所写的文章,其中有所谓“知识”、“见识”、“胆识”的说法。所谓“知识”是指各种信息,指理性上了解这些信息。知识多似乎很博学,但是,许多所谓的“知识”往往并没有多大实际价值,应该把“知识”提升到“见识”的高度。所谓“见识”,就是对“知识”的本质真正理解以后,自己内心产生的一种坚定的“信念”。有“见识”是当经营者的先决条件。有人说公司的二把手,只要有“知识”就行,不必强调“见识”。但是,公司一把手,即经营者,因为要做决断,他就必须有“见识”,即具备“信念”,否则就不可能对事情做出正确而恰当的判断。

    但是真正的经营者还必须具备“胆识”。所谓“胆识”,是“见识”加上“胆力”,或者说加上“勇气”。因为具有出于灵魂深处的坚定不移的信念,所以能顶天立地、无所畏惧。经营者只有具备这种“胆识”,才敢面对一切障碍,正确判断,坚决实行,摆正经营之舵,在风浪中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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