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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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氏将伐颛臾》 里有一句:“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不失为一种解读的方式。
这句的意思是,君子鄙视那种想干什么事情又不直接说,非要讲一堆大道理来体现自己“伟光正”的人。
这样的人,生活中能见到很多:
不说:“战狼2拍的真不错,推荐你去看一看”
偏要说什么“选择看什么片子决定了未来的国运” “不看就是不爱国”。
不说:“我就是不喜欢看你在宿舍里吃猪肉的样子,边儿玩去”
偏要搬出来“民族团结”之类的大义。
这真是非常难缠--
如果直接说“我想要让你如何如何”,好办,不就是权利义务关系嘛,
在平等的主体之间,“法无禁止即自由”,我有看战狼的自由也有不看的自由,要是有人拿枪指着我逼我去,告他,一告一个准。
在行政部门授权的事业单位和公民之间(比如学校和学生),“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授权学校管学生的饮食习惯,学校就不能横加干涉。如果不服,行政诉讼领域已经有多个学生告学校的案例了。
但当抬出来爱国,民族大义,核心价值观,别人家孩子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简直无法反驳:
--不看战狼就是不爱国,
--好,那我就不爱国。
--吃猪肉就是破坏民族团结,
--好,你七舅老爷的民族团结。
能这样说吗?
在逻辑学上,对方的这种话语技巧被称作“稻草人谬误”,也就是在所讨论的问题之外另外立起一个靶子,例如“不爱国”,“破坏民族团结,”然后猛烈攻击那个靶子。
这当然是经不起推敲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真的会去推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