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告创意的思考
早上听一个关于广告创意的音频,从5个角度击穿广告创意,很有收获,需要记录下来。
在音频里面提到,好的广告创意,可以从5个角度进行突破,即感知、动机、需求、品类、品牌。
图片来自网络1. 感知
好的创意要能唤醒感知,暗示消费者你是有问题的,而我们的产品恰恰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她举了佳洁士牙膏的广告:“你以为你的牙齿没问题么?”
2.动机
她举了广告营销领域那个著名的电钻案例。客户要的不是电钻本身,而是用电钻钻出来的那个洞眼。所以,你所有的创意要围绕洞眼展开。
3.需求
她举了12306的广告语和一家房产销售的广告语。“买火车票,就上12306!”这不叫广告,只能叫通知。这样的广告,多见于垄断企业。
4.品类
它可以让人联想到样式和功能,所以要基于数据和事实,以品类地位做创意。比如,这是一家生活分享平台、移动分享平台,这样的广告语无法击穿客户的心,因为它们没有明确它们的价值,所以要摆事实,讲道理。比如加多宝的广告:“中国凉茶领导品牌。”指出它在细分领域的地位。
5.品牌
用户真正在意的是细微差异,而不是技术细节,他们只关乎感受和价格。所以,要从自己出发,总结使用和感受。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每当需要购买电器类产品,我都比较没有头绪。面对一堆技术参数、专业术语,根本无法理解什么型号的特点是什么。我想我的困扰也应该是广大客户的困扰。客户不在乎你用了什么先进科技,在乎的是使用感受和效果。
比如照相机,我不关心用了哪些技术,关心的是照出的相片效果有多高清。同理,正如音频中举的例子,雷克萨斯做过一个与宝马对比的广告,列出一系列相对于宝马的技术性优势,但消费者并不买账。相反,杜蕾斯的一句广告语“让彼此更亲近”,更能抓住客户核心需求。
关于音频作者对广告的这些分析,我感到很受用。不管是做广告还是创意、文案,抑或销售产品,顾客感受和体验永远是第一位的。user-friendly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真正能从客户角度出发的,真的不多。
现在我就面临给孩子选择童书的困扰。面对浩如烟海的童书,很多书的宣传语千篇一律:孩子一生必读、销量已超XXX万册、千百万父母感恩推荐……然而,我并不关心这些,好吗?我关心的是我的孩子现在可以读什么?通过这本书,他能学到哪些?而不是套话、官话、夸张的文案。文案再绚烂,没有击中消费者的核心需求,都是白费的。
相反,我觉得《百年孤独》的文案就做得很好。一句话:中国大陆首次授权版本。我正是因为这句话买的这本书。之前,《百年孤独》的版本有很多,这本书一出现,我才知道,哦,原来之前的都是盗版啊?所以,它找准了看这本书的人群真正关心的点,那就是要看正版的,因此它是成功的。
可是看看电视上、报纸上,我们的很多广告做得都很low,还停留在“这东西好,这东西真好、好极了,你们都来买吧!”这个初级阶段。找个明星,喝一口饮料,做陶醉状,然后说:“味道好极了!”而我只想说,好傻。
在微博上,经常有人分享泰国的小清新广告。那种广告是润物细无声的,讲一个故事,不知不觉带出广告,故事性营销做得非常到位。再去看美国的《广告狂人》,真应该学习一下别人对广告的态度。
在这个年代,创意很重要。多琢磨,多思考,做一个有创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