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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算贿选?是文化冲突还是小题大做

2017-06-17  本文已影响101人  安迩東

从五月十日左右开始,关于悉尼大学候选人被取消候选资格的讨论就见于多家澳洲媒体及华人区媒体。五月九日澳洲大学校报最先报道了悉尼大学学生会主席MichaelRees先生宣布了学生会主席候选人,中国留学生汪芷娴的候选资格,理由是她涉嫌违反两条竞选规定,涉及”贿选““以及用误导性文字作为选举宣传。其用于选举宣传所用宣传语中包含”迷药””办证”等词语引起校方误会。这是典型的严肃的西方人不懂最近中国少年少女们的玩笑式用语,在咱们国内网上更是少见多怪的东西,这没什么好探究的。最主要的矛盾点还是在于,汪芷娴在微信群发布宣传文章之前发了一个微信红包。那么微信红包到底算不算贿选?

图片来自澳洲媒体

当时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小编真是大惊从早到晚失色,平时可是没少从学生会干事啊啥啥啥的小干部那里抢小红包,这都能上新闻了?不过从粤语频道那帮港独激烈的抨击和连续几日的报道中不得不好好思考了下这个问题。

世界各国、地区对于选举的要求以及规则都有所不同,据小编了解台湾地区选举就是允许“贿选“的,不过仅限于圆珠笔啊毛巾之类的小物件,那么汪同学这种每人分不到壹块钱的情况在台湾倒不算是贿选了。像是我跟台湾人讨论这个问题,基于他们可以贿选的基础上(必须低于大约7人民币)他并不认为这是贿选,而且他说他们定义的贿选是确保那个收好处的人有投票支持。但是在澳洲就是0跟1的问题了,有就是有,不管多少还是有没有奏效。由此可见,基于每个人的教育、社会背景不同,对于贿选的看法也是不同的。

再比如来自大陆地区的小编一开始的理解就是这*喵不是一个打扰包?平时社团有活动、学校有活动,老大都是发红包引诱我们出来看公告啊。后来仔细看了图片,这候选人发红包时说的话是有一点意味不明。再加上西方人以及那些幸灾乐祸的港独并没有很多使用微信的,所以他们根本不能理解什么叫做打扰包,抱歉包,浮水包,自然只会把红包直接看成是单纯金钱交易。但是就小编所处的群组,不管是学校社团还是私下团体,任何广告通知上来之前都是要先发红包的,一是把潜水的人勾上来,二来也是对于发了跟群无关的内容作为打扰的补偿。

事情出了以后,当事人立马就出面进行公众道歉及说明,并向竞选委员会申诉,自己的本意并不是想要贿选,只是遵从聊天群的规定,在发信息前发了一个10元RMB的红包。最后经过一系列的说明,讨论以及研究,上诉仲裁官还是决定对于这种新兴的通讯文化表示理解,于十四日恢复了当事人的竞选资格。当事人本人也对于学校这种对国际学生更加开放的态度表示感激以及欣慰。但是这并没有止住部分舆论的蔓延。

澳洲SBS简中频道还特意邀请了四名悉尼中学生对此议题进行了辩论赛,正方主要是基于对于贿赂的定义认为红包就是贿选,而反方则是从群规以及微信红包与传统红包的定义区别上进行反击认为这不是贿选。当然,辩论就是看个精彩,不讲究什么结论,从几个媒体频道的调查来看,超过半数的人还是认为这属于贿赂的,但既然校方已作出说明,当事人也继续参加竞选了,那便是人家学校内部的事了。

不过,这举报人也是心有不轨,在知道这些存在各种误会的情况下,去学校举报时更是添油加醋说这位当事人在用毒品以及假文凭诱惑他人投票这种子虚乌有的说法去攻击他人,其目的也太过明显。既然看得懂中文,又截图的了微信群组的聊天记录,那么范围其实大家也心知肚明,在国外总是有很多这样的人,喜欢给自己的同胞找麻烦以达到一些目的以及满足自己内心的小阴暗。这些躲在阴暗角落的人,也不见得真的是为了公理与正义。

总之在欣慰我们留学生在留学国家越来越有公众活动的参与意识,学校对于留学生越来越开放的态度以外,也还是期望我们能够多注意一些。我们既然是在人家的土地上学习生活,又选择去当一个相对公众性的角色,就要更关注人家的规则以及人家的看法,不要让人家误会便好,像是选举这种敏感期还是不要去涉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对于这样的事情,你怎么看待?

(本文图片以及新闻资讯来自澳洲SBS简中频道)

后续

根据电台后续报道,汪芷娴已经获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她表示一开始确实是觉得国际学生尤其是中国的国际学生在这方面发声太少,才选择尝试这次选举,同时表达对于举报对手的感谢,让她在这次选举中,学到很多东西,在今后的生活中会更注意这些事。同时表示,自己这次用于申诉的行为,可能也是自己当选的原因。虽然这个职位的能力有限,但是还是会努力为在悉尼大学的国际生发声。同时电台也采访了她关于美国杨舒平演讲的见解,她也表示,留学生在海外有表达各种意见的权利但是也要分清楚场合和程度,以及思考会造成的影响,所造成的后果也要自己承担责任。但是同样也觉得事件发生后,暴风雨般的言论袭击以及人身攻击还是有些过度。希望留学生站在更理性更客观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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