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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穿着暴露,违法吗?

2020-08-12  本文已影响0人  巴黎夜玫瑰

如果你在网络上问:女人穿着暴露,违法吗?

一定会有一群女人跑来喷你:都2020了,女人穿什么衣服,还要你管?

可是,继2013年韩国出台「过度曝光法令」,禁止女性在公共场合穿过于短小的迷你裙,并将穿着过度曝光者处以280元罚款后,最近,柬埔寨政府也拟定了一份公共秩序新规。

这份新规本着「维持秩序、美感价值、卫生、环境清洁、安静、社会稳定、保存国家传统与国民尊严」为立意,规定女性不能穿的太短太少太暴露,否则就按违法处置。

而在此之前,今年四月,柬埔寨的一位女主播在直播卖衣服时,就因为衣着被认定太暴露,以色情不当内容起诉,被判刑6个月。

当然,新规除了禁止女性在公共场合穿太暴露的衣服以外,也禁止男性打赤膊,禁止公共场合交谈声音过大,禁止在路边维修贩卖机械或睡觉……

看起来,这份草案针对的人群很广,其中包括男性,但有趣的是,真正站出来强烈质疑的人,大多是女性。

这份草案在网络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不仅柬埔寨当地的女性站出来反对,就连其他国家的女权主义者也纷纷抗议表示:女人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穿什么!

很多女权主义者甚至质疑:这是在压缩女性的生存空间,另类的荡妇羞辱,并且,也在间接的打击穷人,伤害人权。

其实,女人会有如此大的反应,也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毕竟在过去的几千年里,女性的衣着也好,言行举止也好,一直被父权制社会限定和压制。

男性公共场所打赤膊,最多被认为是有碍观瞻,仪容不整,但女性公众场所穿着清凉,很容易和人品以及品性挂钩,甚至演变成荡妇羞辱,恶意攻击。

毕竟,在中国有《女戒》《女驯》《女德》,方方面面的规训和教化女性,而在柬埔寨,也有《训诲诗》,教导女性要清静贞正,乖巧柔顺。

可以说,世界女性花了几十年的时间,还没有彻底推翻这些封建老观念,而象征着女性独立的穿衣自由一旦被束缚,就很容易让很多女性陷入愤慨,觉得一道法令将一切努力化为乌有了。

所以,柬埔寨的艺术家Lisa Mam讥讽道:恭喜!我们要回到1960年代了!

许多当地女性也发起线上反对草案的提议,上万人积极响应,更有许多女性在网上发布穿比基尼的清凉照,表达对当局的抗议。

这也难免让人反思:为何同样规定穿着问题,男性不会有恐慌,也不会觉得被羞辱,女性的反应却如此激烈?

其实说到底,不仅是因为女性的穿衣自由争取了这么多年,还因为所有这些针对女性着装的法规,都没有讲清楚究竟什么是过度暴露,什么样程度的暴露不被接受。

男人不能赤膊,很好理解。

但女性不能过度暴露,究竟是不能暴露哪里,就很难确定了。

在中东地区,少女露出脸都可能面临不贞的指控,前不久更有伊朗的父亲,因为女儿和情郎私奔,而活活将少女打死,因为有辱家门。

而在欧美地区,街上有赤身裸体的女艺术家,当街玩行为艺术,在中国很多地方,女性吊带热裤是夏季标配,沙滩穿比基尼也十分正常。

过度暴露的约束尺度,究竟在哪?

世界各国的社会容忍度,开放程度和观念都大不相同,法律这种硬性标准,究竟打算如何界定,这是让人觉得困惑的地方。

并且,女性过度暴露,究竟影响了谁?

社会犯罪率变高,是因为当代女性穿着更加大胆开放了?

换言之,流浪汉也好,穷人也好,都从街头消失了,所以社会贫困问题就解决了?

女性穿着保守,遮住鼻子眼睛脚后跟,所以强奸率和针对女性的暴力犯罪就会更少?

很遗憾的是,答案是相反的,不然印度和中东,该是女性生活最安全的地方才对。

所以,这则法规也许最让人反感的地方就在于,根本是掩耳盗铃,治标不治本。

而且,将来这条法规如果真的践行,那么尺度如何拿捏,也是一个大问题。

比如说,就拿我最近的经历来说吧,由于网络鱼龙混杂,所以我们要净化互联网环境,整顿和规范新媒体发文。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这个标准怎么界定?

我昨天发表的一篇文章《如果这样的女网红多一点,女性会活得轻松一点!》,在某平台就没有审核通过,理由是低俗内容。

可是,看过昨天这篇文章的朋友都知道,虽然文章中的女网红大面积暴露身体,但这篇文章和低俗色情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而今年的3月8号,我本来要发一篇文章,是法国的一些女性,反对社交网络上的完美女性形象,她们纷纷在这一天裸露全身,呈现真实的女性身体,让世界女性认识到,社交网络上的完美身体都是骗人的,毫无疑问,这篇文章是不可能发出来的,因为这件事,我当时也难过了好久。

而我前几天的一篇文章,《社会建构了完美的顾佳,所以真实的顾佳失败了!》,最初在某平台也没有审核通过,原因是多处带有「xing」这个字眼。后来反复申诉,才勉强通过,但是也没有推荐量。

谈xing色变,究竟是xing有问题?还是人有问题?

在美版知乎上,关于你怎么看妇女着装暴露这个问题时,一个高赞回答是:使女人客观化的不是衣服,是男人,问题不是女人穿多少衣服的问题,而是我们男人往往好色又不贞。更改女性着装要求也无济于事,如果我们沿着错误的道路走,最终限制将会越来越严格,直到女性必须穿Burka(伊斯兰教服装)为止,但这仍然不够。通过限制女性穿着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将梯子靠在错误的树上。

另一个高赞回答是:责备受害者永远不会奏效,只会导致更严厉的责备。当女人成为xing对象时,问题就出在男人身上。让我们在这里弄清楚一件事情,没有衣服天生具有挑衅性或引起客观化。是一个人,使一个女人成为对象,使她成为xing对象。换句话说,这不是女人的错,她被某人客观化了,相反,这是客观化她的人的错。一个男人感到自己被引诱,不仅是一个生物学的反应,也是社会学的作用,在一个女人倾向于完全遮掩自己的环境中,女人露出脚背或手臂足以诱发想象,但在美国很多地方,女性裸露大腿也不会唤醒男性更多的想象。所以,任何国家都无法设置女性的穿衣门槛,这件事应该完全交给妇女自己决定。女性随心所欲穿着不应该是违法的,男人应该克服自己,我们真的应该。

几个世纪以来,女性的穿衣打扮在很多地方,依然受到法律的管制,在某些文化中也是如此,但是,女性不是男人的视觉财产,女性穿多穿少,真的应该属于个人自由。

针对女性穿着暴露而立法,最大的问题在于穿衣暴露这件事,本身就过于主观,情境化且动态化,以至于刻板的法律根本无法成为有效的衡量工具。

在一种情况下可能不得当的穿着,在另外一个地方,或者换一个情境,或者换个文化空间,就会变得理所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以法律作为社会穿衣规范,只会造就一个僵化死板的社会。

文 | 巴黎夜玫瑰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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