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4 读书 |《一个人的村庄》笔下的乡愁
了解这本书是在《朗读者2》里,作者刘亮程分享了他的乡愁,他从农村到县里再到城市,一步步离开了农村走到了向往的城市,要学习城市的语言改变乡音,可是后来发现魂牵梦绕的还是那个小村庄,承载着童年的村庄。
读这本书产生了很多共鸣之处,我每次做梦都是梦见小时候老家西山下柱子堆、家旁边的泥泞坑路、东山脚下的榛子树。而不是某城市的某地方,家是渗透到骨髓的,走的再远也要归根的。现在真的感谢生我养我的土地,让我经历过其他人无法经历的童年时光。虽然现在再看已物是人非,那份依赖还是无法改变的。
人贵在专研,作者刘亮程笔下的村庄,不只是描写村庄生活,他把自己置身在动物、植物、村民以及一缕炊烟只上。他观察一个蚂蚁一个蚊子一只牛一条狗时,仿佛依附在了他们身上,借用了他们的思想来看自己。
经历过的苦难的人才知道珍惜现在的生活,安稳是多么可贵,在书中他家养了最后一只猫。是小妹的玩具之一,后来失了兴致黑猫也变得不听话了,那段时间家里出了好几件烦心事,没有更多的心思去照顾动物了。似乎我们成了一个周转站,生活对我们好一点,我们给身边事物的关爱就会多一点。我们没能像积蓄粮食一样在心中积攒足够的爱与善意,以便生活中没这些东西时,我们仍能节俭地给予。
动物在人身边生活,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里,自顾不暇已经没有更多的关心给予动物身上,不是没爱心,是生活的重担把心压的太累了。
不知从哪天开始的,家里人都悄悄认下了自己的碗,谁端错了立马就叫唤着换。梅子端小花搪瓷碗,边上有个铅皮补丁,摔烂后大哥用牙膏皮补的。燕子的碗跟梅子一样,碰掉好几片瓷。我们都摔碎过饭碗,挨过多次骂后逐渐能端牢一碗饭。父亲用大厚墩瓷碗,又大又重,盛满饭足有两公斤,母亲每次只给他盛半碗。
前些天回家里,外甥女边吃饭边玩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碗,妈妈捡起来碎片扔进垃圾桶里。想起小时候不小心打碎一个碗也要哭一场的,只要让人出钱添置的东西都是稀罕的玩意儿。小时候家里的每件东西都是难得的宝贝,舍不得有一点闪失。
一条路走到老时,路上走掉的人已经太多了。但脚印走不掉。脚印是人身上落下的叶子,它离开人体独自在时间里飘零。越飘越远,越飘越静。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我家在大山里,打小就喜欢在山上跑来跑去。不管去哪都有一天便捷的小路,直达目的地,它穿过树林,越过山沟,翻过山头好像没有尽头。没人知道一直走下去能走到哪里。
当我走了,那滩芦草会记得我。那棵被我无意踩倒又长起来、身子歪斜的碱蒿会记得我。那棵树会记得我。当树被砍掉,树根会记得我。根被挖了,留在地上的那个坑会不会记得我?树根下的土会不会记得我?
每次回老家去街上走走,一群玩耍的孩子从身边跑过去,他们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我,我也从这一个个小脸上寻找他们父母的影子。突然发现我会随着这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慢慢消失在这个村子里,村子里那棵树和小时候爬过的山,我记着他们原来的样子,现在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它们身边多了一些伙伴,在慢慢的把它的原来的样子覆盖抹掉。
也许这才是乡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