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太近,明天太远青春

恋君已是第七年

2017-03-16  本文已影响9人  五月之夏电台

文:布鲁

布鲁,大学二年级,专业日语,嗜辣,衬衫控,喜欢阿信歌里的夏日,晴天,阳光。

还没看过五月天演唱会,不过今年秋天会去,演唱会的钱也已经攒好,一人份。短发及耳,两个月没剪过头发,夏天再见也许会及肩,算下时间,还有10天满20岁,距离上次见面小半年,恋君已是第七年。

分不清是习惯还是喜欢,就像对五月天的感情一样,放置很久不去听他们的歌,可手机、硬盘里还是藏着每首歌,前奏响起的一瞬间还会激动,对你亦然。不主动触碰,可备份记忆就删除不掉。

第一次见面,初一,你穿一件橙色卫衣,白净,眼角一颗泪痣,跟老师讲话会低头发抖。我寸头,牛仔衫,运动鞋,放学以后会偷偷吃冰。后来双方谈及对彼此的第一印象,都不太好,我嫌弃你娘里娘气假正经,你责怪我话唠一个没女孩子的矜持。你家教良好,性格孤傲,书香世家,擅长理化,理想淑女型,我却叽叽喳喳,疏于管教,号广交友,遇到数学举手投降,论起野史侃侃而谈。初识的尴尬逐步转化成被受老师器重与成绩互补的同桌情,学生时代的同桌之间最容易擦出火花,这句话一点没错!班主任大概是笃定我们两个这风马牛不相及的画风不会有任何感情萌芽才放心把我们安排坐同桌,可他到底低估了我的青春期早熟程度,女汉子也想有春天啊。可你却永远是猜不透的样子,古怪地令人发指。我是英语课代表,可英语老师却偏偏最喜欢你,总说我爱耍小聪明偷懒,你却踏实认真,连试卷上老师故意手松忽略的错误也要自己寻老师理论清楚,哪怕扣掉分数不及格。那时候考试大家总是“互相帮助”,我负责英语历史,我们班的英语成绩总是超过别的班一大截,而你却从来不屑参与到我们的小团体中,哪怕被所有人孤立也不愿意透露一道数学选择题答案,也从来不抄我散布在班里的答案。我知道,你一直是讨厌我这种做法的,甚至因为这而讨厌我。初三我搬家,放学总会遇到你,你也会绕开我,我哪管那么多,一个人回家路上多无聊,找个人陪着多好,哪怕是个呆子,听我说话也不寂寞啊。你避之不及,次数多了,竟发现我们有相同的爱好,喜欢五月天,喜欢历史,你这才看我顺眼多了。一次模考之后,你被英语成绩拖了后腿很不开心,我不经大脑脱口而出,这有什么难的,以后你就抄我给他们发的答案呗!你像是被点着的炮竹,第一次冲我生气,说就是因为有我这样的人,生活中才会有那么多不公平,我忍不住委屈,梗着眼泪说,我真的不会拒绝别人啊......你看着我,最终只是叹了口气,相顾无言。之后的路上却是分我一只耳机一起听那首《温柔》。我看着你眼角下的泪痣,第一次想,这个假正经好帅,比阿信还帅。

高中时期我们两个“感情”迅速升温,放学一起回家,每周末一起吃火锅,当然你吃三鲜口味而我吃特特特特特特辣的麻辣,只能要鸳鸯锅,我嘲笑你口味淡出鸟,你怪我毛手毛脚夹菜还把辣锅里的红汤溅到三鲜锅里,每次吃到最后你都会满头大汗叫服务员拿碗清水涮菜。吃完饭一起去压马路,市区很小,从南到北不过两三小时,这来来回回这一路我们走了一年。高二终于要分文理科,没有伟大的谁为谁牺牲的逆转,顺应安排我文你理,最扯淡的是因学校施工文理科要分校区,再也不能一起回家,课业繁重也没有了每周一次的小聚。没有你陪的时间里,我过得不好不坏,文科班的气氛到底沉闷些,庆幸的是交到了一些还不错的朋友。期间我谈了一次恋爱,和班里的男同学,艺术生,跟你很像,不爱说话,假正经,手很好看,但是他眼角没有泪痣,不认识五月天,也不愿意陪我吃鸳鸯锅,而是嫌麻烦每次直接点三鲜锅。为了这个我们吵过很多次,等我发现到他和你终究不同,才意识到你这个人呀,已经惯坏了我,从耳朵里塞住的《温柔》,到过马路时左侧的体温,从早饭的牛奶,到考试前的安慰谈心。可我们最终,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

难道是因为我七岁时没有抓到过蝉,十七岁的那年吻的是别人的脸么?我家对面不远处有条铁路,我曾经对你说过,我要坐火车走上这条路到成都去吃最辣最好吃的火锅,大学也要考到成都去,过喝茶吃火锅的安逸生活,你终究还是对我有感情的吧,不然不会高考完志愿报在四川。而我,虽然表面开朗,其实真的是一个很容易受别人影响的懦夫,从小与姥姥一起生活,只因报志愿时姥姥的一句叹息,就改了志愿留在本省,报了一所并不喜欢的大学,并不喜欢的专业。你恨我吗?是恨的吧,当谢师宴上老师问起报考情况,我们说出截然不同的两个城市,你...还是受伤了吧,当时老师还打趣,连一口辣都吃不下去的人还报什么四川。我听到这句话终于激起了眼泪,我们又错过了,以后你会跟别人分享你的《温柔》,带别人吃鸳鸯锅,在演唱会上打电话给另一个人......我在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去了四川,了却自己一直以来的心愿,吃到狠辣狠辣的火锅,同行的人们笑我,还是不能吃辣否则怎么会辣出眼泪,那一刻我很想你,火锅的热气缭绕挡住了我的哭声,我忍了那么多年的暗恋,终是被自己断送。

我听过的最深情的话莫过于,分开后我就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大学我穿起你喜欢的衬衫,依旧短发,沉默寡言,因为每当自己快要懈怠思念到发疯时,就会想起你第一次递给我耳机时的样子,阳光照在你眼角的泪痣,那时候阿信在唱“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如果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一刻多好,就不会有现在的尴尬。我说,要和我约一发演唱会吗,西安场,离家近。你说,对不起,我打算去北京场,时间刚好够接女朋友回学校,北京场,两张票。没有花样年华里两张船票跟不跟他走的抉择,而是我从来就没有选择的权利。

听说,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会在一起的人,是不敢孤身去看五月天演唱会的,我偏不信,西安场,一张票。我不会哭,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温柔。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