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验
忽然发现,体验并不见得总是一个有益的词汇。
特别是在奉行“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错把体验当做判断事情是否适合的唯一准则,这真是一 件"可怕"的事情。
同实践活动的开展有一套完整的方法论不同,体验活动的开展显得更加随意,主要表现在体验次数少时间短;体验活动可能不真实;体验结果依赖于主观判断三个方面。
首先,体验的价值收益理论决定它不可能是一个长期高频的行为。毕竟同费时费力的整个过程相比,低成本、低周期、低风险才是开展体验的收益保障。短期,低频就成了 体验的代名词。许多时候体验的开展地如此草率,以至于在体验之前,都不明确体验的目的以及收益所在。
“试一试呗,不试白不试。“免费发放的体验券就像天上掉下来的大饼,是没有任何投入的纯收益的行为。这当然是不对的。
其次,体验的最大风险来源于体验过程中的预设陷阱。与大家普遍所认为的不同,体验其实是一个互动博弈的过程,而且,体验者多是后手。
因此,在博弈过程中,会有些别有用心的预设陷阱,诱导或者强迫体验者的按照既定的结果去完成体验,这使得体验活动完全可能落入一种有预谋的陷阱中。
这种风险的确可以通过体验前的提前准备来降低,变后手为先手。遗憾的是,大部分人常常忽略体验前的准备,这就让体验活动更像是一场豪赌。
再次,体验的主观性使得对结果的判定存在一定的试错可能。对于体验结果的判定,通常是个人主观行为。人们对于短期印象的感受如此强烈,以至于很多本应深思熟虑的结论都被一时快感所取代。之后,又会形成先入为主的偏见,从而在实际事情开展的过程中,无法正视真实的感受,从而多次错过止损的机会。
最后,把体验当做判定事情的唯一标准真是一件危险的行为,且不论短暂低频的体验活动,能否躲得过别有用心的预设陷阱,即使是体验结论本身,都很难判定是否仅仅是因为一时的荷尔蒙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