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莫十二(一)
2010年秋,又到了新生入学的日子,怀着对大学的无限憧憬,我来到了Y市,想象中的生机勃勃,现实的拖鞋,短裤。理工院校能看到女生,一定是你昨晚睡觉前许愿了。
大学生活很乏味,而我不是安于稳定的人,宿舍的涛子进了学生会,阿强谈了女朋友,大俊每天在网很卡的情况下,进行着lol大业,琦仔每天忙着和他的小学妹发信息。于是,对,我被剩下了,我什么都不喜欢,每天起床,上课,发呆。直到有一天我觉得太无聊,看了阿甘正传,开始每天夜跑,看了转山,开始每天骑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也一天比一天黑,随之的变化就是,我变强了……我由开始的只能跑800米,到一万米,还莫名奇妙的被体育老师相中,练了长跑。骑行的距离也不再局限这个城市。阿强看着我一天比一天黑,一天比一天瘦,他说:小莫,哥给人介绍一个朋友认识,是我女朋友的妹妹,你加她昂。我说为啥,他说就认识认识,我说哦。没过几天,大俊跟我说:小莫,哥带你打lol,哥的盖伦无敌,带你上黄金。我说好玩吗,大俊说,好玩。于是我认识了新的朋友,梦洁。有了自己的青铜盖伦。
梦洁在隔壁的城市念书,同样的,她也喜欢lol,不同的是我是青铜1,她是青铜5。有一天我对她说,我骑车去找你好不。她只是说:啊。然后我就踏上了骑行之路,我高估了天气还有自己的能力。半路上,下起了大雨,更倒霉的是车胎扎了。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六点,终于到了,第一件事找了宾馆,换了衣服。自己出去看了城市的夜景。H市很大,有那么一瞬间,我有点恍惚,不是那种挨雷劈的醍醐灌顶,而是累了,睁不开眼睛。第二天我骑车去了她的学校,不巧的是她在上课。我坐在杨树底下,看人来人往,一个穿着白色的衣服走近了我,我下意识地说了句,你好。后来就没有后来,简单两三句话后,我说我走了,然后我就骑车回去了,我感觉我有点像个游侠,可我没有配剑,像个骑士,可我没有屠龙的念头。
日子依旧一天天过去,我又什么都不喜欢了,除了夜跑和骑行,它们除外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阿强和大俊之所以给我介绍朋友,带我玩游戏,就是怕我这样一天天搞下去,没个人样了。一个月我瘦了20斤,而我原本就只有120多斤,相对于我的身高,我的样子看上去像个竹竿,还是那种被火熏黑,黑色的。我很感激他们,他们是个好人,而我也是个好人。唯一不同的是我什么都不爱。
我忘了我是怎么跟王姑娘认识的,只是经常和她一起打乒乓球。开始的我很菜,因为捡球的人经常是我。王姑娘个子不高,有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在我们学院是院花,而我觉得我们的交情也只能是打球的交情。我不爱上课,尤其是不喜欢的老师的课,有一天我手机收到了一条信息:为什么不来上课。我说你是谁,她回了一个王,出于礼貌,我去上课了。1月的时候,系里准备元旦晚会,我什么才艺没有,但却发挥了作用,做了一名观众。晚会很精彩,或者说,应该很精彩,我只记得我一直在喝,吃。主持人报幕的时候,我听到了下一个节目表演者是王姑娘,我继续吃喝。她开口唱歌的时候,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歌曲是好听的,我好像看到王姑娘眼里的光。
日子不咸不淡的过着,我和王姑娘的交集开始多了起来,没事的时候我们会互相约对方打球,一起去图书馆看书,日子开始变得有意思了。有一天我和涛子在吃饭,手机里来了一条信息,是王姑娘的,能陪我走走吗?我放弃了我最爱的大盘鸡,水煮鱼,擦干净嘴。快速跑回了学校,他穿着运动服,就坐在操场,我喊了她的名字,她回头一笑,我心里一颤。我觉得我是喜欢上她了。操场的人很多,同系的人看到了我们,一直冲我笑,那一瞬间,我觉得很幸福。那天说了很多,大部分都是她在说,我在听。日子要是一直能这样多好。
有一天王姑娘突然和我说咱们以后尽量不要见面了,我问她为什么,她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了一句我能记一辈子的话:君子之交淡如水。那天晚上我不再跑步,买了酒,坐在操场上,到最后躺在操场上,我想不通,但我确实不该见面了,从那以后,课堂上又缺了我,而我再也没收到信息。我能躲避她,我都选择换一条路走,我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有我能帮忙的,叫我。
后来王姑娘为了考研租了房子,我帮她搬了家,她叫我吃了饭,我忘了菜是什么味道,因为尴尬,有时室友做了好吃的,我也想着叫她一起吃。什么都没变,又好像有什么变了。
毕业了,王姑娘考上了国内前几名的大学,我选择了去更远的地方工作。吃散伙饭的时候,我终于有了理由和她多说几句话。她和很多人合了影,唯独我,最后还是大俊,琦仔帮忙,我们俩拍了一张合影。她不知道为了能忘记她,我在学校的操场醉倒了,为了不想她,我在大雨里狂跑。为了能见她一面,我想着各种办法。 “一二三,笑。”这是唯一一次离她这么近的机会,祝你越来越好。
这就是莫十二的大学生活,最后以一句话结束:君子之交淡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