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杂谈成长励志散文

你要的不是彩礼,而是嫖资

2019-05-18  本文已影响3897人  喜欢胡说八道的人
一位女性网友在某平台问到:“我男朋友家拆迁款有200万,房子已经有了,让他买一辆宝马×6,再给100万彩礼,过分吗?”
你要的不是彩礼,而是嫖资

看了之后,我觉得她一点都不过分。一个大姑娘,在娘家吃喝拉撒睡,成长了这么多年,忽然有一天要嫁给男方,去他们家生活,要点彩礼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况且,女方要彩礼,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婚配传统。我们要传承,不能数典忘祖啊。

一个家庭,连彩礼都出不起,说明实力不够强。一个成年男子,没有养家责任,就不配找媳妇过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说,彩礼也是刺激市场经济增长的不竭动力。

总之,我是支持要彩礼的。


婚姻,是双方在彼此不太厌倦的基础上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

既然有权衡利弊,就会有讨价还价。结婚之前,就是要卖个好价钱。

如若不然,结了婚之后的彼此,就像元旦时的月饼一样,看起来还行,闻起来尚可,就是提不起来兴趣,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根本卖不出去个好价钱。

这就是好多女同志腆着自己的“大不要”脸,蛮天要彩礼的缘由。当然,也有好多时候“丈人丈母娘”是始作俑者。

爱情诚可贵,婚姻价更高。

彩礼不给够,让你死翘翘。


回到那名女网友的提问,其实100万,算起来并不算多。

1000000÷200=5000(次)

5000÷100=50(年)

以承包价200/次的价格计算,100万就是5000次。一年100次,也就是50年。

这样看来,她要的并不多。100万算不得是彩礼,不比嫖资多多少。买辆车,无非就是作案工具罢了。而且她偶尔还会做些家务之类的。算算挺划算。

有人会问,一年到不了100次怎么办?其实,有几个办理了游泳卡的天天去游泳了?


原本无价的东西,非要弄得“随行就市”一样的水涨船高。原本就是“意思意思”的彩礼,也就变得“很没意思”。

卖,可以,可惜是违法的。以合法之名(结婚彩礼)行非法之实,希望她以及她们都能好自为之。

你要的不是彩礼,而是嫖资

话有点糙,理也有点糙,却没有那些“天价彩礼”的肮脏思想糙。

多行义,勿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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