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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镜(三):我们不理解,也许仅仅是因为我们不知道

2024-02-17  本文已影响0人  王自鹏

前些年有一个电视连续剧,名字叫做《新世界》。在剧中金海拿着一幅画去沈世昌家里作为沈世昌给自己金子的抵押物。这幅画描述的就是侠客豫让。

豫让,春秋战国时期晋国人。他是当时晋国智氏的家臣。赵、魏、韩三氏家族联合起来对智氏进行了瓜分,富有侠客精神的豫让发誓要为智伯报仇雪恨。

豫让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首先是在宫中服役,干着最脏最累的厕所清洁工;忍辱负重,只为找个机会刺杀赵襄子,结果没有成功,

按照后世的风格,失手被服,不说丢命,其他蹲蹲监狱什么的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被刺杀的对象赵襄子却当场把他释放了,很多人还是不理解,这又不是诸葛亮的七擒七纵,赵襄子也没有打算收下他啊。

这也是当时的民风,为自己的偶像报仇雪恨,这是义士的举动,要是赵襄子把他给咔嚓了,以后哪位义士还敢跟着赵襄子干活。这就是当时的环境。

若是一次不中就放弃,豫让可能也不会受到传颂。

豫让在第一次没有成功之后,便展开了第二次的谋杀计划和行动。因为第一次的失败,豫让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身体现状,不然很容易被人家认出来,就连近身都没有办法做到,何来的刺杀啊!于是,豫让生生吞下滚烫的火炭,然后在自己的身体上涂上油漆,这样别说赵襄子认不出来了,就连自己熟知的人家都觉得这人是谁啊!

伪装成功之后,豫让别展开了计划中的行动,他暗藏在赵襄子每日的必经之路。很可惜,这个绝密的计划,竟然给赵襄子的马给识破了。这就是动物的本性,出于自我防备,赵襄子的马感受到了潜在的危机,马惊了,豫让再次被俘。

身体已严重受到损害的豫让知道自己可能再也无法为自己的崇拜者报仇了,就做了一个协商。他求赵襄子脱下衣服,自己用宝剑刺破,这样自己死了也好有个交代。赵襄子被感动得稀里哗啦,说没有问题。不管赵襄子的真实想法是什么,总之这招对自己有益无害。

豫让拿起宝剑,刺向赵襄子的衣服,然后收回宝剑自刎而亡。要说豫让全部是因为身体的原因而选择不再进行报仇了,其实也不见得。在那个充满侠客精神的社会环境中,作为一个侠客,豫让经过这两次的刺杀,也应该是看到了赵襄子的人格魅力,也许他已觉得没有再杀的必要了。

另一个知名的侠客,就是我们更加熟悉的荆轲。荆轲刺秦王,这是一个被传诵至今的故事,电影、电视、戏曲等等都进行过演绎,身负使命的荆轲带着“樊於期的人头、燕国的地图,再加上少年秦舞阳”,以献物之名行刺杀之实。张艺谋曾经拍摄过这段历史题材的电影《英雄》,电影中的荆轲只有一个招式,那就是十步一杀。而在十步之前,荆轲是没有攻击力的,其实这点是张艺谋尊重历史的一个改编,怎么讲呢?那就是,荆轲之所以能走上殿堂刺杀秦王,离不开多人的助力。而这个助力的过程,同样是侠客之举的另外一个比较集中的体现。

助力荆轲第一人,田光。太子丹想要刺杀秦王,物色一名杀手,田光推荐了荆轲,既然是刺杀,当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太子丹找到了田光,田光推荐了荆轲,这事儿就是三人知晓,于是田光选择了自刎。这就是田光的侠义。

助力荆轲第二人,樊於期。樊於期本是秦国的将军,因故流浪各地,后来燕国将其收留并以礼相待,樊於期深受燕国领导的照顾,而秦国则视其为眼中钉,将其头颅视为秦国的三大礼物之一。荆轲为实现刺杀秦王的目的,希望太子丹出借樊於期的人头,太子丹直接拒绝,老子养他又不是为了杀他,不行。荆轲一看,这不行啊,这样岂不是对不起太子丹的信任和田光的牺牲;于是自己私下找到了樊於期,樊於期一听,对荆轲说,这事你就不应该找太子丹啊!转身拔剑就跟田光动作一致,自刎了。有些话,不应该等着人家开口;有些事,不应该等着人家相求。樊於期深知燕国的恩惠,这也是自己的最佳报答方式。

助力荆轲第三人,太子丹。地图,也许在现在真的不算啥,但是要放在春秋战国时期则是无上的宝贝。太子丹可以说是冒着被全国人民唾骂的风险把地图交给了荆轲,其实全国人民并不会唾骂他,就算是太子丹不给地图,大家也可以看到如此下去,燕国早晚也是秦国的,不如背水一战。这就是最直接和最简单的家国情怀。

在整个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充满了侠客风气,上至一国之君、下至黎民百姓、中达名人义士。由此可以推断,当时的整个社会风气都是如此荡气回肠。

无论豫让的故事还是荆轲的故事,放在当时都是极其合理的存在;但是放在现在就不行了,为什么呢?因为现在的自由和当时的自由已经发生了不同的定义,当时的自由是个体的,个人可以在各国之间来回自由穿梭,真正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现在的自由是群体的,个人再强也不能明目张胆地侵害他人的权益。

这也是法律和道德的区别,以及两者之间的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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