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盖茨比的三次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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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盖茨比的三次邂逅第一次遇《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是懵懂少年。不能说读懂了多少,印象中只有盖茨比那奢华的派对,超大的泳池,夜夜的笙歌,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一袭白色西装,英俊,多金的盖茨比,白色裙子被风鼓起来的黛西……纽约如此美好,盖茨比如此可怜,黛西那般可恶。
第二次是在去美国的航班上,十多个小时的飞行中,点开了莱昂纳多主演的这部电影。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白色西装没有一点皱褶,那个站在花园洋房前,站在酷跑前,目光湛蓝,玉树临风般,英俊无比,却又深情款款的小李子,复原了我对盖茨比的全部想象。整个好莱坞,也只有他有这样的气质,能诠释这个被当做暴发户,却毫无油腻,全无粗俗;冒充贵族,却优雅得体,全无做作的盖茨比。独一无二。在等待五年后重逢的那个下午,那个局促不安,那个害羞的,傻傻的,笨拙的,深陷爱情的盖茨比,被小李子演绎得那般丝丝入扣。整部电影可以说是原著照搬,但总觉得,少了点魂。简单成了一个令人扼腕的,悲剧的爱情故事。倒是对即将落地的纽约,燃起了满满的向往。但走在曼哈顿,走在第五大道,小说中,甚至电影中的场景,一次也未曾重现,毕竟,已经是近百年过去了,那是1922年的纽约啊。
与盖茨比的三次邂逅直到这个安静的冬日下午。再次拜读这部被春上春树评价为,“如果没有与《了不起的盖茨比》相遇,我写出来的小说会与现在完全不同,也许什么都不写”的小说,这部被海明威、艾略特等交口称赞的小说,才真正读懂了菲茨杰拉德的才华,也读懂了盖茨比的“了不起”。就是那个The great Gatsby。看到最后,盖茨比的父亲来整理遗物,带着儿子小时候喜欢读的书。在那本书封底空白页上,有一张作息时间表,从早晨6点钟起床,举哑铃,爬墙,钻研电学,棒球运动,到晚上9点练习社交礼仪和演讲等,那是一个底层少年,为了梦想努力攀爬的天梯哦。不由泪目。一个天资聪颖,充满梦想,一直想往那束绿光的少年,披荆斩棘,一往无前。黛西,那个上流社会的姑娘,凝结了他对未来美好的所有想象,就是那束光。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黛西。以为努力了,就能离梦想更近。然而,阶层的跨越,永远都是难以逾越的天堑。你拼尽全力争取的,却是人家唾手可得的;你视若珍宝的,确是他们为了现实可以随意舍弃的。人性,不论在百年前,还是现在,都是亘古不变的。最后的那一枪,热血喷溅在薄凉人性的幕布上,梦想终结。但,后来者前赴后继。
菲茨杰拉德说,让盖茨比始终抱有信念的那束绿光,就像是在我们眼前逐年远去的极乐未来。我们拼命追赶它,却每每失之交臂,但这没关系---明天我们总可以跑的更快些,把手臂伸得更长些…….直到在一个美妙的早晨----
于是,我们抖擞精神,奋发向前,却入逆水行舟,被不断推回到往昔岁月。
与盖茨比的三次邂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