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婚姻和生活
真没有想到在简书上写第一篇文章,是为了吐槽我的婚姻,想了想,又加上生活二字。
我是个二婚,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初婚,因为第一次婚姻仅存续了两年多,且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没有生育子女。
现在的婚姻始于2013年9月,朋友介绍认识,女方也是离异,育有一女,当时尚未上幼儿园,而今已要上小学二年级,2014年7月,我们有了自己的儿子,今年暑假开学上中班。
对于这段婚姻的感觉,带给我的除了有一小段的幸福往事以外,更多的是乏味、迁就和厌倦。
一路走来,渐渐总结出来,决定婚姻幸福度的主要有几个因素:双方对婚姻的期许、另一半的态度和双方家庭的“三观”以及人格的健全程度。
先说双方对婚姻的期许。这方面大体是一致的,无非是对物质和精神期许的高度一致,体现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是双方对生活质量的认可程度和“三观”的一致程度。“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同”,这方面无需赘述。我对生活的期许很简单,无非吃饱穿暖,有充足的自由和相应的尊严,能得到对方及家庭的认可,同时,不让自己的父母操心。现在看来,自己现在确实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户最低标准,属于“脱贫户”。其他的就只能呵呵了。在认识现任妻子之前,我靠贷款和父母的资助,在我们这儿的小县城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也是为以后的生活考虑。结婚以后,因为她和她的父母有房子,就暂时住在她家里,想着交房以后就搬过去,毕竟不管人家怎么想,住人家的房子首先自己心理上就过不去。谁知婚后女方提出不想再住商品房,出来进去不方便,提出卖了我贷款买的房子,然后买一套民房。当时我不同意,一则那是我婚前买的房子,二则那套房子离学校也近,子女上学也很方便。生了几回气,最终实在拗不过,在没有和我父母商量、没有真正征得我的同意的情况下,由现任妻子和她父亲的操作下,还是将房子卖了,且卖房款在没有征得我的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存在了现任妻子的名下。对于此事,她的解释是,虽然房子是我买的,但是结婚后她也参与了还贷,理应存在她的名下。好吧,木已成舟,我还能说什么呢。卖房一事,我完全丧失了在婚姻中的主动权,而这也直接导致了现任妻子对我形成了一个常态化的认识,那就是,在生活中,不管我怎么样提出我的不同的观点,最终结局都掌握在她的手中。用我们这儿的话说,就是“吃准了”我。
再说另一半的态度和双方家庭的“三观”以及人格的健全程度。这个问题属于因果关系,因为一个家庭的“三观”正确程度和这个家庭中所有成员的人格健全程度是直接影响由这个家庭教育出来的子女的。这就体现了教育的重要性。很可惜,我们的教育向来是不够全面和完整的,说句极端的话,是失败的。举个例子:在父母为我们这一代人看孩子的事情上就有许多分歧,女方及其家庭的意见是,爷爷奶奶看孙子天经地义,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但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大家也有自己较为成熟的看法,爷爷奶奶看孙子的行为是属于权利而非义务,毕竟自己生的的孩子自己看,是一个健全的人应该有的最基本的共识。
我家住六楼,如果在可以听到的范围内听到现任妻子脚步声或转动钥匙的声音,我们是会去及时开门的,但是如果没有及时开门,她就会抱怨,以前没结婚的时候她的父母每次都会打开门等她回家,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并不关心爱护人家。再如,结婚之后,我的母亲基本上一直在这里为我们看孩子,虽然生活上较老家农村多有不便,但是也没有多少怨言,做饭洗碗大多由母亲包揽,妻子从来不洗碗,也很少做饭,但是就因为我和我母亲洗碗时不小心磕破了几个碗的碗角,便心生怒意,大发雷霆,甚至发生很大的冲突,闹到两家都知道的程度,并且人家的父母认为人家女儿的做法是对的,对的......诸如此类...让人实在感到奇葩和无语,也是深深的无奈。
昨晚我给儿子洗澡,儿子哭闹着非要妈妈洗,当然我也有点失去耐心,面对4岁的儿子大加训斥,而妻子却对孩子的正常要求不闻不问,躺在床上看书,一句话,让爸爸给你洗吧,一会儿就洗完了。我有点生气,觉得儿子摊上这样的母亲也实在可怜,对儿子说,记住,永远不要勉强别人做她不可能做的事情,就因为这样,妻子进来一巴掌将我的眼镜都扇掉了,继而抓挠推搡,然后甩门而去,一晚未归。起先我还有点担心,但是想到以前种种她面目可憎的样子,以及对孩子学习、生活、成长和我的漠不关心,想想还是算了吧,我以前也曾经因为吵架一晚未归睡车里,而人家也从来没有表示过担心,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义呢?凡此种种,也是每次发生冲突之后为什么我总会想到要离婚的原因。
婚姻,本来承载了人们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这架天平如果因为一方一味的付出、忍让、妥协和一方一味的习惯、变本加厉和不可理喻失去了它本该有的平衡,实在让人感到悲哀和失望。
谨以此警示“围城”内外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