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12颗寓意)
缘起(梵文、巴利文:Nidāna)也称十二缘起支(梵文:pratītya-samutpāda-aṅga,巴利文:paṭicca-samuppāda-aṅga),佛教重要基础理论之一,它是释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证得到的真理,其指从“无明”到“老死”这一过程的十二个环节,因果相随,三世相续而无间断,使人流转于生死轮回大海,而不能得以出离,佛教将世间一世因果扩至三世因果即可解释关于社会中同类不相应现象,将一切串联其中以使人产生敬畏之心,达到超自然的,向往解脱生死心灵寄托。
转载在《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中,普光正见如来对颠倒女人宣说了十二因缘:“
(1)无明:就是不明,乃一切烦恼的总称。于缘起性空无所明了,因而妄生一切执著,此谓“无明”;
(2)行:造作义,指一切行为,即依无明所造的善恶业;
(3)识:业识,此识随业受报,为过去业力所驱,挟持所造善恶种子而来投胎;
(4)名色:名指心识,色指形体。由于一念爱染投入母体为名,成胎后为色。所谓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
(5)六入:即“六根”。在母胎十个月的中间,由名色渐渐成长到六根完备,于出胎后对六尘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
(6)触:即接触。根、尘和合而成触。指出胎后六根与一切外境之接触;
(7)受:即领受。根境相对于违顺二种境界上,生起苦乐二种感觉谓之“受”,此即为对境所起的一种情绪;
(8)爱:即贪爱。对于五尘欲境,心生贪著,此即为对境所起的一种贪染心;
(9)取:即妄取,追取。遇喜欢之乐境则念念贪求,必尽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后已,遇所憎之苦境则念念厌离,必千方百计以图舍之而后已,此即为爱染欲境的一种趋求。
(10)有:即业。即有因有果,由前际因(爱取),生后际果(生老死),业力牵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轮回的事实来。此为所作业力感报的一种规定;
(11)生:即受生。以现在所作之业为因,依因感果,必招来世受生,此即为未来受报的一种活动;
(12)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诸根衰败叫做老,身坏命终谓之死。有生就不能不死,四大和合的身躯自然从少到老,无常转变必至于死,此即为未来受报的一种结果。
汝当谛听,我当依过去诸佛说十二因缘法:
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无明灭即行灭,行灭即识灭,识灭即名色灭,名色灭即六入灭,六入灭即触灭,触灭即受灭,受灭即爱灭,爱灭即取灭,取灭即有灭,有灭即生灭,生灭即老死忧悲苦恼灭。颠倒当知,一切众生,不能见于十二因缘,是故轮转生死苦趣。若有人见十二因缘者,即是见法,见法者即是见佛,见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诸佛以此为性,汝今得闻我说此十二因缘,汝今以得佛性清净,堪为法器。”
释常愍语译:
你要专心听看,我依过去诸佛所说的十二因缘法,对你解说一次。
一切众生,实是本来清净,由于过去一念无明妄动,便有行为造作,有行为造业便有入胎之识。有入胎之识便有现生之胚胎,有了胚胎便具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出胎后,六根就会有六种触觉,有六种触觉便有六种感受。有感受便懂得爱,懂得爱之后,就会执着,极力去夺取,有所夺取,便会形成未来世之业因。有了未来之业因,就会领受来世之生。有生就必然会有老死,及一切忧愁悲伤苦恼。这就是十二因缘的顺生门。若是没有无明妄动,哪里会有行为造业?没有行为造业,哪里会有入胎之识?没有入胎之识,哪里会有胚胎这个色身?
没有色身,就不会有六根存在。没有六根,就不会有六种触觉。没有触觉就没有感受。没有感受便没有爱。没有爱就不会有执着夺取。没有执着夺取,就不会有未来生之业因。没有未来生之业因,就不会有未来世之生。没有生,就不会有老死,及忧伤悲苦。这就是十二因缘的还灭门。颠倒,你要知道,一切众生不能观察十二因缘之法,是故轮转于生死苦海中。昔有人能观察十二因缘之法,即是能见实相法。能见实相法者,即是见佛。见佛者,即是见佛性。何故这样说呢?一切诸佛,都以此十二因缘法为法性。你得闻我说此十二因缘法,即得到佛性清净,堪为佛门法器。”
俱舍论
转载
对十二缘起,俱舍论卷九举出如下四种解释:
(1)刹那缘起,即一刹那间心中具足十二支,例如因贪心而起杀生之瞬间,在彼时刹那间心中充满愚痴、无明,故有行杀之意愿产生。
(2)连缚缘起,即此十二支连续不断,形成前因后果之关系。
(3)分位缘起,例如三世两重因果之解释,即十二支分乃表示有情生死流转之过程及其状态。
(4)远续缘起,指十二支之连续缘起可远隔多世。有部采用分位说(三世两重因果),即无明与行是于过去世起烦恼造业时有情之分位,指身心(五蕴)而言。依此过去世之二因,心识始托生母胎之刹那,其有情之分位为识;托生之第二刹那以后,六根未备之分位为名色;胎内六根具足之分位为六处;出胎后但有接触感觉以至二、三岁为止,其分位为触;四、五岁至十四、五岁间感受性极胜,分位为受;以上从识至受,称为现世之五果。
其后,爱欲强烈之十六、十七岁以后为爱;贪着心胜之三十岁以后为取;如此造业之分位为有;以上三者,称为现世之三因。由此因感生未来世之分位为生;此后至死为老死,以上二者属未来世之二果。类此,分为过现未三世,再立二重之因果,此谓三世两重因果,如上表所示。
因中含摄惑、业,果即是苦,故十二缘起摄于惑业苦之三道,而因果不断,无始无终。经部不赞同有部之说,主张无明绝非单指过去之无智,亦非指五蕴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