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习第一天

2024-01-22  本文已影响0人  人生如路不惧风雨

一.行政法的基本体系:两个主体、一个行为、三个救济阶段

两个主体(官与民,官包括行政主体与授权组织,民包括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关人)、

一个行为

三个救济阶段(诉讼、复议、国家赔偿)。

二、行政法的六个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形式法治(不得违背既定的成文法律),包括法律优先(不得违背)与法律保留(无授权即无行政,有有授权才有行政)

2、合理行政:实质法治(是看不到的精神、价值、理念)包括三个原则:

①公平公正原则: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②相关性原则:考虑立法相关因素。

③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3、程序正当:行政公开、群众参与(事前告知、事中听取申辩、事后说明)、公务回避(利害回避、中立回避)

4、高效便民:行政效率原则(积极履行职责、遵守法定期限)、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①诚:公开信息全面、准确、真实;②信: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法定事由需要撤销、废止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要赔偿或补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6、权责统一:①行政效能原则,②行政责任原则: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