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坛丑陋现象
前两天回答了一个问题,问的是文坛丑陋现象,我刚好以前看到过一个我感觉很丑陋的现象,所以就回答了。
照我的理解,文坛最丑陋的现象可能就是抄袭吧,而我看到的这个还是丑陋现象当中的不公平判决。
我看文很杂,不挑类型,只挑文笔,有一段时间我喜欢看原耽小说。先解释一下,原耽小说就是讲同性之间的爱情故事,前段时间火了好几部耽改剧,那些就是由原耽小说改编来的。
原耽也有原耽圈,偶尔也会聊一些有关原耽作者的事情,我还挺感兴趣的就去网上查了查,然后看到了一个我感觉很丑陋的现象。
有一个言情文的作者抄了一个原耽文作者写的小说情节,这件事实锤了,后来她俩打官司,言情文的作者赢了。这不是独有的一例,而是一个普遍现象。因为我在网上查了之后发现,很多原耽的小说都被抄袭但是得不到解决,打官司也赢不了,所以被抄袭也只能选择沉默。
一方面吧,国家对抄袭的打击力度不打,抄袭者该抄还是抄,也没有什么严厉的惩罚措施,能够让他们得到教训。抄袭的现象太普遍,就在我们眼前,同一个平台都还很容易出现抄袭的现象,你前脚发了文,后脚别人就复制粘贴一字不落的发出去了。之前我在简书发的文还被一个女孩子抄袭了,后来我专门写了篇文章说这件事,之后把她举报了。同一个平台,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抄袭的都不顾及,更别说不同平台的人了,可能你的文章被抄袭了你也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无处维权。
其实我们周围就有很多抄袭的现象我们平时看的书,看的影视剧,总有被爆抄袭的,但是你看那些抄袭实锤的作者,导演,不照样好好的,还是活跃在荧幕和各自圈子当中,也没见他们因为抄袭被抓起来,反而过的更滋润了,更红了。
另一方面吧,就是偏见问题了。言情和原耽是平等的,谁也不比谁高级,但是言情抄了原耽,打官司还能赢了原耽。为什么?因为同性题材很敏感,如果非要有个说的过去的原因,那就是在咱们国家太小众了,还是有很多人对原耽存在偏见的,当言情作者和原耽作者站着对立面的时候,事实什么样就不重要了,因为有的人从一开始就偏心了。
这样想想,还挺替这些作者委屈的,难道就因为她写的是同性之间相爱的故事,就不配得到公正的判定吗?判断是否抄袭难道看的是小说类型吗?你言情你牛批,她原耽她就有错?如果真是这样,还有什么公平和正义可言?原耽作者也不用维权了,反正怎么着也是输。
我就感觉这种现象在文坛里面真的挺丑陋的,抄袭就够丑陋了,被抄袭了打官司还打不赢就更丑陋了,啥时候这种现象能被整改整改啊,也许只有当被判定为抄袭的人要记档案要吃牢饭要影响一辈子的时候,这样的现象就能变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