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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金200万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作以下五个方面的调整

2019-04-18  本文已影响0人  牛小政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2019年1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以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发布,2019年2月5日起施行。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几个方面做了修订

奖励对象

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对象从“公民”修改为“个人”

申报方式

省科学技术奖从之前的“推荐制”变为“提名制”

增加了专家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本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和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专家”可以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单位、专家应当说明被提名对象的贡献程度及奖励类别、等级建议,提供真实客观完整的公示、评价等相关材料,并在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等程序中承担相应责任。

奖励类别

(一)增设了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要求“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

(二)增设了特等奖等级。对标国家科学技术奖,在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之上设置特等奖这一奖励等级。规定:“对作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特等奖每年评审不超过1项,可以空缺。

奖励数量

     三大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从“不超过230项”增加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总数不超过30项保持不变。

奖励标准

提高了奖金数额: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二、三等奖和杰出贡献奖分别从8万元、5万元、2万元、100万元调整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200万元;特等奖奖金为50万元,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奖金为100万元。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仍参照国家做法不发奖金,颁发证书和湖湘特色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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