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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中提诺斯罗普说法的理解

2019-08-12  本文已影响0人  学哲学的俄狄浦斯

         今天一小学弟在师门群里问: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中提到提诺斯罗普的说法,西方哲学是“假设的概念”,中国哲学是“直觉的概念”,而“直觉的概念”又分为“不定的或未区分的审美连续体概念”、“已区分的审美连续体概念”和“区分的概念”,这具体是何意思?导师点我回答,鉴于提问者只是高三刚毕业的学生,我只能以大白话加以解释,并且举了很多不太恰当的例子加以说明。但想来这一回答对哲学初学者还是有帮助的,故贴出来,全文如下:

       这个问题在第二章“中国哲学的背景”中,冯先生在提诺斯罗普的话以前先谈了中国文明的农耕背景、中国人的自然观、中国的艺术和诗歌等问题,所以我认为对这些问题也做一番考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何为西方的“假设的概念”和中国的“直觉的概念”。

       冯先生认为西方的海洋文明会产生“假设的概念”,因为海洋文明贸易发达,商人们的计数过程会发展数学。所谓假设,即是从一个设定的前提出发,遵循一套既定的推演规则,得出一个明确甚至可能唯一的结论的演绎系统。比如数学推演、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就是如此。学弟可能不知道“三段论”是什么,举个例子:“大前提:人都是有死的,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是有死的”就是个三段论。如果说中国的“直接的概念”还分为“区分的”和“未区分的”,那么西方的“假设的概念”则几乎是“区分的”。“区分”意味着“有规定性”,它是被“规定”的,才可以与他物区分开。比如数学推论要能成立,那每一个数字就必须代表一个确定且唯一的含义,即必须是被严格“规定”的:1就是1,它不是2,也不是3等其他数字。再比如三段论要能成立,那其中的每一个概念都必须是被“规定”的。西方人规定(定义)一个概念的方式叫“种+属差”,这就是一种区分。何为“种+属差”我举个例子,比如概念“人”的定义:人是有理智的动物,其中“动物”是“人”这个属概念上属的种概念,但只说“人是动物”还无法(规定)定义“人”这个概念,因为种概念“动物”中还有其他属概念如“猪”“马”“牛”等,那么就必须再加上“有理智的”这一条“人”这个概念与其他属概念之间的差别(即“属差”),才能严格地规定(定义)人这一概念。西方人崇尚这种区分,认为唯有通过这种概念的区分,才可以清楚地把握和认识我们面对的世界。一个无限的概念是没办法区分的,即没办法用“种+属差”的方法规定的,因为它既然是“无限”,即意味着它之外没有更大的“种”了,如果它能继续用“种+属差”的方式来规定,就意味着它不是真正的“无限”。所以冯先生说:“从假设的概念出发的哲学家就偏爱有区别。”

        但中国哲学产生自农耕文明,“赞美自然,谴责人为,于其纯朴天真之中,很容易满足。他们不想变化,也无从想象变化。”中国哲学中的概念大致是一种“直觉的概念”,是从对自然的直观中来的。如果说西方人的概念更多是为了认识我们面对的世界,中国的“直觉的概念”就更是多出于一种审美目的了。西方人因为要“认识”,故擅长于数学、逻辑和科学,中国人审美发达却不以形式逻辑的思维见长。举个通俗的例子:西方人(比如康德)仰望星空虽也会惊叹于其规律性和秩序性,但未必会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之情,或者“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的感叹。张祥龙老师曾提到,西方语言就是“区分”的,一个句子必是“主谓宾”或者“主系表”的结构,否则他们认为语言就不足以把握、认识世界,然而中国的语言不同,比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一句,名词的简单排列就可以单独成句;这也可以侧面反映中西思维之不同。若再举一个被广泛谈及的例子,就是中西医学之间的区别。西医作为一种严谨的现代医学,是崇尚区分的。西医精于生理学、解剖学,以为将肢体切割下来放到手术台上便能了解其本性或者说功能,并且以为只要弄清每一局部肢体的本性和功能便能弄清所有肢体组成的生物体的功能,故而现在他们都分析到细胞甚至更细小的层面了。这是一种“机械论”,即认为自然和生物体都是一部机械,只要将其拆解为一个个单独零件就能一探其结构和原理。但一个中医可能会说:这种区分的思维虽有利于对事物的局部认识,却可能错失对事物的整全性把握。毕竟,一台机器可以分解成单独的零件,你把这堆零件拼装回去,这台机器可以照旧运行;但生物体是有机的,你将一只活生生的动物分解为单独的肢体,再将这些肢体拼接回去,可拼不回那个活生生的生物。认为世界在本性上可不可分,是从部分的集合出发来理解整体还是以整体为背景来理解部分,等等这些可能是西方的“假设的概念”和中国的“直觉的概念”之间的重大区别。

       另外,诺斯罗普还提到“直觉概念”可以再分为“不定的或未区分的审美连续体概念”、“已区分的审美连续体概念”和“区分的概念”。冯先生认为:道家倾向于“不定的或未区分的审美连续体概念”,而儒家则倾向于“已区分的审美连续体概念”。一般认为道家重“无”和“无限”甚于“有”和“有限”,崇尚混沌和整全甚于区分。比如《老子》中讲:婴儿般的原初、混沌状态是最理想的人的状态。但儒家明显以为,婴儿还不是真正的人,还要通过学习仁义礼智,一个孩童才可能真正“学以成人”。只是要注意儒家虽倾向于“已区分的审美连续体概念”,但这种区分也与西方式的区分不同。柏拉图对话录中提到苏格拉底与人讨论“什么是勇敢”“什么是正义”等问题,他是要对“勇敢”“正义”寻求一个类似“种+属差”的确切定义的。但《论语》中提到,不同的学生“问仁”、“问勇”,孔子针对不同的学生和不同的境况会给出不同的回答。虽然孔子也讲区分,试图对具体德行进行规定,但这种规定和定义明显不同于西方意义上的“规定”和“定义”。孔子和苏格拉底在这类问题上的区别,可能类似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智慧”和“明智”之间的区别吧。冯先生也讲“儒家学说可以定义为一种心灵状态,在其中,不定的直觉到的多方面的概念移入思想背景了。而具体区分其相对的、人道的、短暂的'来来往往'则构成了哲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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