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远书影

让我读了三遍还想再读三遍的书,是这几本

2017-01-06  本文已影响533人  书生梦话

每个人读书都是有偏向的,每次看到别人晒书单,就能发现这种差别。对于我来说,我喜欢的书基本上集中于文学,哲学类的只是出于一种对理论的向往而偶尔去钻研一下而已。岁末年终,人们都在大批大批地晒书单,我其实也不止一次地在分享我读过的书。一方面是一种显摆,毕竟一年里能抽出那么多时间读书的人还是少数,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一种分享,将自己读书所得写出来,也许可以获得些许共鸣。就像我的公众号,粉丝数极其少,但总归还是在增加的,虽然极其缓慢。

从7岁开始读学前班到现在当了四年的老师,读书的时间占据了人生的一大块时间,但也就是最近十年才慢慢读自己喜欢的书。小学和中学有很多学业压力,再加上并不是特别好的家庭条件,能够读到的书还是很少的。虽然有各种条件的限制,在二十几年里,自认为还是读过不少好书的。其中还有几本是我读过一遍以上的,甚至读了三遍以上。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讲述有那么几部电影是我每年必定会刷一遍的。读书未必如此频繁,但还是有那么几本书,让我找机会就会重读。让我看了三遍,甚至我还想再读三遍。姑且分享出来,交流讨论。

一、《基督山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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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就列出这本书来,似乎不太恰当。但这确实是影响深远的一本书。我一直津津乐道的就是当年英语考试时,别人都在复习,而我津津有味地阅读这本书而罔顾其他,那次的分数只有67分,班上大部分人都在80甚至90分以上,你就知道当时我考得多糟多么不应该了。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相反,每次提到这件事我都觉得这很长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德性,我也是够了。

《基督山伯爵》是个完美的复仇故事,爱德蒙·唐泰司被无故蒙冤入狱,父亲孤独死去,女友嫁做他人妇,而他在监狱里一呆就是十几年,幸亏他与一位神父不期而遇。在法里亚神父的指导下,他学会了很多知识,甚至还意外得到了一笔财富,这笔财富足够支持他将来出去复仇。在一次成功的越狱之后,他转身一变,成了所谓的“基督山伯爵”,基督山伯爵曾经跟友人说,如果上帝不能赏善罚恶的话,那就让我来吧。于是他走上了一条复仇之路,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有恩报恩。

他得到了所有满意的结果,但唯有一件事是他没有想到的,就是报仇快感消失之后的更加绝望的空虚。他就像是电影《宾虚》里Judah穷尽所有力气去报仇,却怎么也得不到真正的平安和喜乐。故事的最后,爱情救了他,他的养女仰慕他,他们在一起了。我觉得这是作者大仲马的一厢情愿,甚至说他说出了真相,将痛苦毫不留情地展现了出来,但却没有任何能力去解决。他只是希望爱情能够弥补所有的伤痛,包括快意恩仇过后的空洞与虚无。法国国宝级演员德帕迪约曾经拍出了最忠实于原著的四集短剧,但最后导演却让基督山伯爵和自己年轻时的恋人重修于好,这绝对是一大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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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影响了之后几乎所有的越狱片和复仇片。最典型的就是《肖申克的救赎》,这部作品就是典型的基督山伯爵式的越狱片,“逃离,财富,复仇”,绝对是基督山伯爵的现代版。《基督山伯爵》的结尾相当出名:“人类所有的智慧,都包含在这两个词里了:希望和等待。”《肖申克的救赎》主题就是“希望”,甚至安迪申请到了图书之后,还调侃说《基督山伯爵》是一部关于越狱的小说。另一部电影《V字仇杀队》一看就知道是向《基督山伯爵》致敬的电影,V一再地给女主人公播放《基督山伯爵》电影的经典片段,足够说明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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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巴黎圣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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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巴黎圣母院》是在高三的时候,那是我同学借来的,她知道我想读,就拿给我。但因为要尽快还给别人,所以留给我阅读的时间也不多。我记得那是一个雨天,大家都要去吃晚饭了,我为了能够尽快看完,晚饭也顾不得吃了。就那么囫囵吞枣地看完了一遍,故事的梗概老师讲过了,我做的就是稍微丰富了一下我已经知道的简略的情节。

直到上了大学,我才认真地读完了第二遍。那真的是一种非常愉快的享受,或者说是一次极为酣畅的灵魂之旅。我的整个人都随着雨果的描述跌宕起伏着,尤其是读到埃斯梅拉达的母亲即麻袋女时,简直就要哭出来了。那是一个母亲对自己女儿的深深愧疚,也是一个女人对自己一生罪恶的彻底忏悔。

大三上外国文学课时,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5000字的文学评论,可以是看过的任何一本外国文学名著。我看着同学在电脑上搜了一些论文,然后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整理,5000字的作业就完成了。我写别的东西也是这样,但对文学,我却是认真了。我突然想写《巴黎圣母院》,这是我大学时代最吸引我的书。当我怀着一颗交作业的心看第三遍时,我还是被麻袋女深深触动了。于是,我决定以她为主题。谁知,全天下的读书人都把目光聚焦于加西魔多和埃斯梅拉达,对于这个所谓的麻袋女都是一笔带过,甚至有些人提都不会提。这5000字的书评,让我怎么写?

那真是一种煎熬,除了小说本身,我几乎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利用。我记得写这篇书评时,我几乎就是写几行字,看一下字数统计,直到我确定已经有5000字了,我毫不犹豫地结了尾。我总觉得写得很不好,但也没办法,谁让我选了这么个题目呢。结果,那次书评我的成绩是A。大部分人都是抄来的,我这篇一看就是自己写的,估计老师看在原创的份儿上,也会多给我点安慰分的。不过,现在我自己再看那篇文章,连自己都惊讶于当时的眼光。明显感到自己退步了,那种对一本书里精彩的小人物的捕捉能力,现在几乎找不到了。

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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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来自语文老师的推荐。说推荐其实有点牵强,只是提到而已。高三上语文课,提到了关于轻松未必是好事时,她突然提到了有一本书就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那么一句话,我就记住了。没几天,我在上厕所时,看到一位同学抱着一本书在看,就是这本书。高中毕业后,我还在一个小书摊上买到一本盗版书,但没看几页就放弃了,翻译质量太差,不忍卒读。

大二的时候正式读到这本书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开始网购以来,最先买的基本书之一。开头便是关于尼采的轮回学说,接着讲了托马斯和特蕾莎的荒谬而纠结的爱情故事。托马斯深爱着特蕾莎,但他就是管不住自己,总是在寻花问柳。他的理由很简单,每个女人都有异于其他女人的百万分之一之处,他就是想体验到这一丁点的不同。特蕾莎受不了,只能不断地逃跑,托马斯没办法只能一次次地把她找回来。后来,托马斯和特蕾莎决定去到乡下生活,在一次车祸事故中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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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正在了解哲学,尤其是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从某种角度说,这个时候接触笛卡尔,或者这个时候接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简直恰到好处。可以更好地去理解笛卡尔,又可以更好地去理解这本书,相得益彰。这本书本身就是哲理性很强的作品,里面有丰富的哲学式的思索和探究,无论是故事本身还是哲理探究,都是非常深刻的。

大二的时候,我拥有了人生当中第一部彩屏手机,所谓彩屏手机,就是那种能上手机网络的手机。但那部手机真的慢得要死,想翻翻QQ空间都很费劲。我就是在那部手机上重读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想重读,是因为我们系主任在批判《布拉格之恋》,挺好的一部小说,被拍成了一部爱情电影。我还记得有一部分是在河北老家读的,剩下一部分到了杭州才继续读,有一幕就是我坐在公交车上,费劲地翻着每页只有100字左右的屏幕。但就是每页只有100字,竟然让我把这本书看完了。第二第三遍之后,就开始对此书的历史背景产生了兴趣,稍微了解了一些“布拉格之春”,甚至还一度充满了对布拉格这座城市的向往。

四、《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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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应该看了不止三遍了。2014年马尔克斯去世时,我才知道之前看过的版本基本上都是盗版的。据说马尔克斯的盗版启发了中国很多的作家,至少我在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里面确实多多少少可以看得见马尔克斯的影响。

《百年孤独》最吸引我的地方可能就是书名了。“孤独”这个词从我14岁左右开始,就成了我人格的代名词了。当我看到这本书时,我就很想了解一下这所谓的“百年孤独”究竟为何。那还是在高中的时候,学校图书馆的图书借阅就只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我看了个开头就没机会看下去了,只记得一个人带领大家重新开疆拓土,建立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整本书读完已经是2007年了,那年五一我们放了十天假,我就是利用那几天的假期,读完了这本书。读到最后一部分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那可能是我人生第一次因为一本书而熬夜,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比如说最近,我总是在熬夜读书,总觉得时间不够用。

让我读了三遍还想再读三遍的书,是这几本

前两天一个朋友问到了《百年孤独》,她想听听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这本书的大意应该是被说滥了,反映了拉美人民一百年的历史。我也想从这个角度说的,但实际上我说不出来。因为我好像不是那么看的。一本书出版之后,被很多人读,它的含义就已经不是作者能够掌控的了。拉美人民的历史没办法跟我产生共鸣,但这本书里描述的故事却极其吸引人,让我读了差不多有五遍了。

我记得我们系主任在上课时跟我们说,听《蓝色多瑙河》你不一定非要去想象多瑙河的美景,其实你可以想像家乡的麦浪滚滚,这样才能更有共鸣。我想,《百年孤独》给我最大的享受就来源于他对我个人的触动。

其中给我的最大触动,就是作者对孤独的理解。我也深深地被书中的孤独氛围所吸引。人们因为孤独可以做出很多的事情来,孤独本身并非等于意志消沉。我相信孤独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丰富一个人的灵魂内核,让他能够在深层次上与自己对话,甚至说,只有在孤独时,一个人才能用最自然的方式来面对上帝。

前面说过我在手机上读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其实重读《百年孤独》好几次,其中就有一次在手机上读的,在坐公交车时,拿出手机来,一点一点地读完。其实有很多书都是这样读完的,2010年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在一家教育机构上课,差不多一百天的时间里,我基本上没有任何休息,每天都要去上班。就是在公交车上,我用手机读完了《平凡的世界》《白鹿原》还有《全球通史》。

五、《罗密欧与朱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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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悲剧,我是认认真真地看过几遍的,甚至有段时间我还把英文原版找出来,一句一句地比对过。其中最喜欢的肯定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是我进入大学之后,最先阅读的几本书之一。朱生豪的翻译版我看了好几遍,英文也对照着读了,甚至还把能找得到的所有的同名电影拿过来,一一观看。《泰坦尼克号》是我看过遍数最多的一部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是我看过的改编版本最多的电影。当然,我最喜欢的版本是奥莉维亚主演的,奥莉维亚还在1971年的《拿撒勒人耶稣》里饰演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我敢说,这是我看过的最美的马利亚。

他们刚认识就私定终身,第二天就结婚了,当天下午回来的时候罗密欧杀死了朱丽叶的哥哥,不得不被流放。当天晚上一夜春宵,罗密欧就不得不离开维罗纳。离开之后不久,朱丽叶就因不想被迫嫁给他人而服毒,接着罗密欧赶回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毒自尽。整个故事如果仔细推算,估计也就是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几天的时间而已,竟然能让两个人双双殉情。我在想,倘若他们都没死,以后的生活会不会真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呢?倒也未必。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么被大家欢迎,但它就是比不上四大悲剧来得更有价值。

书是读不完的,好书也值得重读。以上几本书其实只是重读次数比较多的几本而已,还有很多书读过至少两遍的。经典就是这样,离开学校之后,你不是要去读它,而是要去重读它。在做学生的时候读经典是为了启蒙,等到离开学校进入社会,重读经典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人,理解自己,理解身处的这个世界。

新的一年还会有更多的书值得去读,那就继续努力吧。

生命不息,阅读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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