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难以治本,但未尝不可行
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等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他们建议,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后监管也极其重要,应建立长期追踪机制,避免因案发后教育不到位再次误入歧途的情况发生。
不过此举也引发了社会上很大的争议,许多网友非常支持这个提案。支持的原因大多是因为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一定程度上可以震慑“熊孩子”,即使他们年纪小也不是可以违法犯罪,伤天害理的借口。有网友表示,不能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罪犯保护法》,虽然这种说法稍显夸张,但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很多人对此事的态度。
《上帝之城》剧照其实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吁由来已久,近些年来时有发生的未成年恶性案件,不断的刺痛着大家敏感的神经。2018年12月2日,湖南阮江一个12岁的少年杀害了他自己的亲生母亲,《每日人物》曾对这件事情做过一个深度报道,写到目击者描述这位母亲的遗体:“脑壳被砍的稀烂,两只手都砍脱了”,而从派出所回来之后,亲戚问他情况,这个小孩儿居然神情淡漠的说:“我杀的不是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因为年龄太小,他被免除了刑事处罚,但从前的生活,他再也回不去了。
18年4月27日,陕西米脂发生了骇人听闻的血案,米脂三中的学生在放学归家途中,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匕首连续行凶,造成九死十伤,而凶手提及犯罪原因时表示他在米脂三中上学时一直受同学欺负,所以记恨学生,才有了后来的行凶杀人。悲剧的背后依然是悲剧,校园暴力,作为社会中一个非常棘手问题而长期存在。很多涉及校园暴力的学生都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龄,不痛不痒的教育也很难达到震慑他们的效果,更可怕的是现在的小孩普遍早熟,他们已经能够意识到法律对他们的限制力是有限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未尝不是一件解决问题的法宝。
《上帝之城》剧照但这样的举措真的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吗?不少人觉得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非万全之策。《人民法院报》认为犯罪低龄化属于社会问题,是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治理多个因素构成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则相当于将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转由未成年人自己来承担。最后反而可能诱发更严重的犯罪行为。而据澎湃新闻报道,有专家指出,“只谈降龄回避了未成年人恶性行为的处理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分级干预机制。”,“使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才是最有效的保护。”
总之这个事件目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目前许多主流媒体并不支持目前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其实专家说的没错,未成年犯罪问题,是家庭、社会、学校多方面的问题,家长学校教育的缺失,社会环境的不成熟。基于这些方面的考量,甚至有媒体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如加重父母的法律责任。但这种说法明显也是有失偏颇的,过度的加大父母的法律责任,淡化学校社会的相关责任对解决问题也是没有什么帮助的。我们现在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留守儿童广泛存在,这不是一家一户的问题,也不是一两个学校的问题,这是转型期不可避免的现象。留守孩子的家长需要赚钱养家,不可避免的忽略孩子的教育,大多也是无奈之举。强调父母的责任也不过是避重就轻。学校教育的不痛不痒,社会环境也很难改变,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软弱的学校教育的弊端,告诉孩子,更告诉家长触犯刑事责任的严重性,倒逼社会朝好的方向发展。
当然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需要灵活执法,但法律的武器怎么用是一回事,有没有又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