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我在这里,MSI在上海电竞·游戏

和LOL一起老去(1)

2016-04-21  本文已影响250人  周小帅

Msi在上海,而我一个人在广东漂泊。

在过去的这五年,我从刚上大学的稚气少年转变为提着公文包穿梭于陌生城市的奋斗青年。城市在变化,世界在变化,周围的朋友一个个漂泊天涯,但是LOL依旧那么火,我依旧在,只是一个人玩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什么?


一、第一款百玩不厌的游戏

大二的时候,我刚买电脑,冠冕堂皇的向父母保证用来学习后,就投入了游戏的大军。

穿越火线、地下城、跑跑、炫舞、魔兽,下课无聊就各种找游戏乱玩,有一天我正在玩魔兽,宿舍关系最好的一个哥们过来看我刷了会副本,等我打完,强行把我从凳子上挤开,一脸装逼的说:“我给你推荐一款超好玩,现在最最热门的游戏,谁不玩就是low逼,我一个人无聊,你陪我一起玩可以不,这个也是可以组队的。”

然后帮我下载了个客户端,我当时一个人玩游戏也觉得无聊,就想着试一下这款最好玩的游戏,从这天起,跟黑子一起开始LOL生涯。

没想到一玩就是五年,期间除了偶尔几个人一起打几把穿越以外,再没碰过其他游戏,真是一入LOL深似海,其他游戏如路人。

匹配三剑客

因为我没玩过这一类的游戏,所以上手特别慢,直到我们拉到了第二个队友玉峰后,我还是超级菜鸟。

玉峰是我们隔壁宿舍的,长期打起凡,刚开始已经有不俗的操作,长期玩寒冰,我那个好哥们黑子已经十三级,了解了游戏的一些套路,最喜欢玩蒙多,一玩的时候就在喊:“蒙多,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像个神经病一样,反反复复就这一句。

我就会玩个盖伦,在地图上到处乱跑,我那两个队友看的着急,每次黑子都在旁边歇斯底里的喊着,周帅,你倒是斩他啊,RRRRRR,我低头到处找R,麻蛋,屏幕早黑了。

那会还没有内置语音,我们三个开着YY,一玩就是一天,整天一起在那大呼小叫的,正式入坑。

第一个6300

我们入坑的那段时间,诺克萨斯刚上线,满大街都是这个英雄,有人抢不到就开始喷,怒喷六十秒后,强退再抢。

黑子那会极力要求我,不要乱买英雄,等6300买个诺克萨斯,我两一起看了诺克萨斯的英雄介绍和击杀集锦,我瞬间爱上了这个英雄,那天做梦的时候,都梦到自己操纵着诺克萨斯大杀四方。

但是攒钱买6300真的是特别痛苦的一件事,你已经燃起大杀四方的斗志,却久久不能实现,这种等待的焦灼,真是望穿秋水,直到三天后我才买到这个英雄。

然后,第一把就超神了,按照推荐装,出一身肉,在人群中间就是QQQ,让对面英雄流血如注,体验月经的痛苦,人头分分钟掉落。

但是,从第二把开始,我也加入了抢诺克萨斯的骂战里,三个人一起也不好强退,只好重新拿起我的草丛伦,穿梭于草丛,开着Q,跳出来QQQWWWEEEERRTTTYYUY,上面不是我打错字了,这就是我刚开始敲键盘的感觉。

无敌蒙多

那个版本里,除了刀妹,众英雄还没削那么惨,诺克萨斯的大招斩杀后可以无限刷新,龟壳还在,狂徒是可以叠加血量和被动。

黑子那会最喜欢玩的就是蒙多,双方都是新手,谁也不懂什么推塔,小龙大龙,就知道一群人站在中路,杀杀杀杀,三军中间,取对方狗头,这样的比赛往往能持续一个小时。

然后黑子的蒙多终于成型,鞋子卖了,六狂徒,开着大招,对方基地跑一圈都不死。

然后这人一下子找到了乐趣所在,一个人站在对方水晶前面跳舞,等对方五个人回城冲过来的时候,扔一把斧头,开大就跑,对面五个人追他五分钟,甩了一万个技能,就是不死。

对面决定放弃回头的时候,蒙多又追上去扔斧头,一边还在跳舞,对面又追了过来,蒙多第二轮大招又好了,撒腿就跑。

我承认,我都想扔了鼠标,过去把黑子按倒打一顿,真是太贱了!

后来狂徒被改了很多次,龟壳也没有了,但是我总能想起黑子的无敌蒙多。

从三剑客到五连坐。

一个专业其他人看到我们三个玩的起劲,然后嚷嚷着也让我们三个带他们玩,这个时候加入了阿灿和骚良。

一个月后我们的队伍初步成型。

黑子放弃蒙多,正式转型为一个走位风骚的中单,代表英雄拉克丝;

玉峰放弃没有位移的寒冰,爱上了可以各种秀的VN;

骚良的操作比我都令人发指,长期用大熊辅助,最后练就闪现抱人的必杀技;

阿灿诺克萨斯玩的6,长期用来拿五杀,但是也用其他上单,他的上单风格长期都是三个字“就是干!”。

五黑的时候我一般去打野,因为当时我看视频最多,对抓人颇有心得,但是操作不过关,长期玩赵信,潘森这种不需要多难操作的英雄。

然后五个人整天一起抱团打游戏,开着语音,长期尝试一级五个人蹲草丛强行拿一血。后来别人都学聪明以后,五个人各种绕野区,就是要拿一血。

但是我们执行战术的最终结果都是输,这也是应验了LOL界的那句经典谚语“网吧五连坐,从来没赢过。”

后来等大家玩的都会玩的时候,我们赢得还是比较多的,这主要归功于黑子、阿灿和玉峰都玩的不错的原因。

我么,玩游戏主要靠意识,操作什么的,不要跟我提。

初步入坑—LOL迷人之处

差不多到大三的时候,我们五个人已经配合默契,算是初步入坑,平时也会一起吃饭喝酒什么的,几个人关系也不错。

LOL和DOTA这类游戏自有其迷人之处,多少人回忆大学的时候,总能想起和自己的战友在LOL的世界里,通过一起坚持和努力,最终成功翻盘的想当年。

正是这种绝地逢生,峰回路转,一个小技能的失误都可能撬动最终战局的天平,需要默契合作和每场游戏胜负的不确定,才是这类游戏能风靡多年不衰的根本原因吧。

第一篇结束后的话:本来想着写个短篇的,但是写着写着发现故事比较多,所以决定分开来写,保证每天更新,连载我们的LOL故事。

下一章已经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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