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十三则

2017-05-22  本文已影响0人  薛薛聪

写在前面的话:可能到现在我说不清到底想要什么,但我讨厌浮躁,讨厌一事无成,更讨厌急功近利。周国平的书恰恰处于一个安静的位置上,使我能够好好休息休息。

一 南极探险的财富

虽然斯科特队没有比阿蒙森队率先抵达南极,并且最终牺牲在了那。后者名利双收,前者只有悲壮,相比而言惨得多。可是追问他们缘何出发?为名利?显然不是。我想,驱使他们抛家弃子去探险的是出于精神层面的动力:代表人类去探知未知地域,这恐怕对于他们而言没有胜负的标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斯科特队给人类,至少在精神层面上留下了一笔永恒的财富。

二 我犯的错

回想起来,我过去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认为每个人都是可以善良的、诚信的,以至于被欺骗。

第二,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有较强的自觉力,以至于想象一个团队中每个成员都会尽力为共同的目标负责,都能认清团队的意义。

所以,我不再轻易给予陌生人信任;不再设想每个人都会尽力为团队负责。不再轻信陌生人,不放任团队过于自由以至于自己背负太多,这些算是我脱离傻的一个步骤。

三 自由太难

关于我,也曾是一个美好爱情的教徒。或许我也应该去维纳斯脚下哭一哭,哭诉自己是否被希望所骗。有时候,越想拥有美好之物,到头来可能陪伴的只是将就之物呢。美好的东西不能以“拥有”来对待。

是我太过于强调爱情在精神上的亲密无间,我所认为的两个人相爱就不要在精神上有距离。原因是对这距离怕得要命。感情死亡也是事出有因,并不完全至诚至善至信。可我完全可以成熟一点,理智一点,也该相信别人一点。

回头细想,做到这种自由太难了。爱情之内是自由的,之外是自由的,同时也是有约束的。“我爱他,所以不会爱上别人!”与“我爱了他,不要爱上别人!”是两种爱情观,我不想仔细分析,只想说:“请提防后者!”

四 信仰关乎虔诚

可否这样理解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有无限的可能。如我现在所想,所能想到的以后生活方式,以后并不是现实,一如以前我对现在的猜测一般,完全不知道我会这样生活。

每个人的灵魂都蕴含着宇宙的无限,人们可以自己决定成为什么样的人,自己决定这个宇宙的中心——信仰。在我这个年纪谈信仰未免幼稚了些。可是我明白谈论这个东西十分重要,生活要有信仰、爱情要有信仰、对待生命要有信仰……这些东西是人一生的中心。没有信仰的生活不常有幸福,没有信仰的爱情也难得美满,信仰关乎虔诚,只是虔诚这个东西一旦说出来,就不那么虔诚了。

五 谈谈无聊

无聊可作洪水猛兽,也可作浩瀚星空。

如若把无聊当作洪水猛兽,那它定会冲毁幸苦建立起来的灵魂居所,得到的是无边的空虚寂寞。于是便想方设法用“忙”来摆脱,这种目的实则也是一种热闹起来的无聊,并且威力巨大,内心仍然是空的。真担心我如果这样生活会如何地艰难,可能是更加地无聊且无法挣脱。

如若把无聊看作浩瀚星空,哪怕是夜里的一两点星光,使得我不再恐惧。把它看作死亡一样的自然之事更是莫大的勇气,毕竟每个人总不会一直活在快乐的状态,无聊再正常不过了。我能面对它们,学着与它独处或者逃到安静的屋子里与它伴随,感受它的味道是如何苦涩,渐渐熟悉,不会害我。如果诉诸文字记录那将是最不无聊之事了。

我所经历的无聊可能也是最浅薄的无聊吧。有时候无所事事心里十分杂乱;有时候为要做的许多未做之事百感交集。阅读写字已使我忽略了它们是否存在,再也感觉不到那种心情。

谈恋爱也经历过无聊,这本是很可怕的。不得不怀疑是否是对的人、对的灵魂,危机感由生。想象中的爱情应该是排除无聊的,因其本身排除寂寞得来。可为什么又有这种感觉,我是一个无聊的人还是大家互相隐瞒想说的话而无聊吗?我想可能在我身上都有,所以无聊是人类感情的杀手,稍不注意会杀死爱情,连血都不会滴。

再无聊也不该惧怕逃避,它会是回归简单生活的一种方式,时刻都快乐、都悲伤,充斥于人的一辈子不也是一种疲累吗?放空思想,感受心灵空荡荡的状态也是一种修炼,可不是无聊的。

六 “局外人”与“多余的人”

最近很喜欢用“局外人”这个词,也常常指代我自己在很多方面以局外人自称。“局外人”,对局内的世界完全不关心,也可能他们对另外的“局”关心,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多余的人”对这个世界容不下自己常常感到悲哀,像个弃子埋怨不公,他们更关心何时自己才可以成为上帝的“选民”。

我以及周围的很多人都扮演过这两者。我仍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孤寂悲凉,我只关心我爱的一切,局外之人也可以活得幸福。我想达到甚至超越那些拒我于门外的理由,多余之人也可以进去那个世界。前者很幸福,后者也很有人生意义,都不可弃置,不然什么角色都不是,将坠入无边的颓废之中。

七 爱情的神性与兽性

无法想象没有经历过真实的感情苦果,我会写出什么怪东西来。绝对没有那些诗,这是来自非天才式的肯定。

爱情关乎灵魂,因而关乎人的神性。可兽性是人与生俱来的,便会跟随爱情一路。凡人们并不是诚实的,就如我,绝对不会将某些关乎兽性的东西放入文字之中。不否认它们实实在在存在,可是文字值得尊敬,有些东西值得忌讳。至于说不说出来,与人们知道与否没有关系。关乎兽性的东西,人们与生俱来,都清楚得很。

相反,天才们对待艺术和爱情就诚实得多了。他们可是自由自在想说就说,毫无顾忌。想偏向于兽性就实际去实践并公之于众,他们的这种自由,恰是艺术精神不可或缺的部分。

那么,我会不会改掉自己胆怯回避的态度说出来呢?我想我不会,那样我就是天才了,我得尊重客观事实,凡人就该以凡人得姿态活着。艺术家的诚实权作欣赏罢,凡人不必担心自己回避兽性的嘴脸有多虚伪,该说的话艺术家们自然会替我们说。很多艺术家、哲学家认为艺术是不需要爱情的,所以他们大胆公开风流韵事也觉得光荣,他们对待爱情和女人以帝王的态度“挥之即来,召之即去”,可谓糜乱至极,凡人们不必羡慕。另外,艺术天才们也永远体会不到凡人们爱情的幸福之处。

可笑的是凡人们大多高谈阔论爱情的神性,实际上却干着兽性的事;艺术家们炫耀追捧自己兽性的一面,却研究创造出了人们所笃行的爱情的神性。其实,这没有什么,爱情因人性需要兽性,因高贵离不开神性。

八 诗·哲性·美性

美性和哲性相结合,诗就产生了。伟大的诗人其思想上肯定富足,不然他无法将有限的文字注入情愫。我读诗,有时候感觉不知所云,仅仅某句理解又觉得意境无止。或许诗人所作的只有自己才能了解全景,这也就怨不得诗评、书评、影评比其本身都要厚重许多。美从哪儿看都是美,也不是同样的美感。

哲性强调言一语而含万物,这也唯独诗来承担这个使命。自由地表达即最接近哲性的距离,诗不能试图解构拆分,只可用感觉体悟。以此来观看我所写的诗,悲叹它们太过死亡,美性不足,哲性不透,终将死于我的幼稚。不过可爱、天真也是诗的源头,拿来歌颂爱情是最合适的位置。

诗性与哲性相通。两者本可以一体,分开后也都可以发展得很好,但相互交融也许发展得更好。事实上诗歌和哲学经典之处恰恰是两者交相辉映的呈现。可是诗歌仍要坚守浪漫的诗性,哲学也不应忘记理性,虽然两者可以交融,如果融为一体了,那样的话人类宝贵的文明财富少了一件是多么可惜的事情啊。

当习惯一切之后,这个世界便是索然无味的。很多现象我们反复遇上,反复观看,心不在这里便不会有风景。这个世界原本不无聊,反倒隐藏着许多有趣的事。所以我越发觉得读诗歌的重要性,世界诗性或者美性一面隐藏在那里。例如:倒立,诗人说是“将地球举过头顶”;又如哭泣,诗人认为是“海潮泛滥“……在诗的面前,世界是一片有趣的彩色画。

诗人虽多愁苦,至少世界在他们眼中是另一幅可爱的样子。写诗的过程就是发现美的过程,也是给世界涂上颜料的过程。幸福的生活和人生如果只是黑白有别,岂不是枉然活着?

九 时间就是价值

“时间就是金钱”未免太过强调物欲,我将其改为“时间就是价值”。一是,时间本身就具有价值;二是,我们可以追求许多有价值的事情,不仅限于金钱。不可能人活一辈子就是追求金钱的过程吧。死后什么也带不走,这又算是怎样的一种人生呢?

“义”和“利”都不出占有范畴,不可置否,我们需要两者,也需要占有很多东西。占有欲却常常带来许多痛苦,想要摆脱,只有丢弃某种占有,因为无占有或未占有都只会在遗憾和空虚之间徘徊。况且占有欲很难摆脱,那何不减少呢?痛苦也就少一点,在这一点我与周国平还是有些不同的。

我认为再也不要把物质追求作为人生的第一性了,连唯物主义者们都愤怒指出它们很庸俗。物质不可抛弃,精神更不可忽略。就幸福感而言精神的富足要胜于物质。可能没有家产万贯,却能与三五好友,家人亲戚一起快乐生活也是有可能的。可能会被工作压迫求乞,翻开自己的兴趣之事,那不也是心灵创伤的修补吗?

一昧地追求财富地扩张不注意可能会伤及灵魂,而高贵的灵魂修炼不会侵吞财富,这个道理会使人生变得快乐许多。我完全没有鄙视挣钱求财的意思,人首先得活下来才可以谈论人生。我举个例子再来澄清一下我的观点:没有钱又没有灵魂的人,没人愿意与其作朋友;有钱又有灵魂的人,人人都想与其相交;有钱却没有灵魂的人,再善良的人遇见了都觉得恶心;而没钱有灵魂的人,既风趣又平淡,生活过得也很幸福真诚。

十 习惯于丢失

钱财被偷了,想来人生难免失去,所拥有的并不意味着永久拥有,习惯了就不再懊恼伤心。只是偷窃的人眼界太过狭窄,只看到自己得到了一时“勇敢”行为的“奖金”,忽视同时丢失了宝贵的灵魂。人总是在乎自己得到了什么,想得到什么,不习惯于自己丢失了什么。惟求得到,一旦丢失,要么气愤不已,要么毫无察觉。前者太过于看重拥有,后者太不珍惜拥有,都会带来痛苦。前段时间有位同学打来电话,哭诉着说把我以前最珍贵的笔记本弄掉了,对我道歉。要是以前我内心确实保有丢失的遗憾。我最后并未责怪,并且安慰她,也是对我自己的安慰。同学停止哭诉后,倒觉得我的安慰起了效果,我也并未因珍贵的东西丢失而心情沮丧。

习惯于丢失,不是要求忽略自己的心爱之物不加珍惜,只是对待事实结果的洒脱态度,也作自我安慰。补救自然是另一码事,可人生最终不正是失去自己吗?什么也不会带走。用这种体悟来对抗不义之风,倘若人们都有这样的得失观,就不会用偷窃之心去追求不义之财同时又丢失宝贵的灵魂了。衡量幸福的标准不在于得到与失去的东西,而在于以何种心态来看待它们。奇怪吧,有时候习惯于失去也会带来幸福。

十一 我讨厌浮躁

“知识变现”一词,自我听说以来就十分讨厌。我认为知识是有价(价值)的,也是无价(价格)的。”变现“给人满满的功利倾向。我不否认功利之心对人积极进取是非常必要的,然而知识本身是不情愿与功利为伍。知识文化在每个人面前平等,是人们所共同的灵魂追求,学习知识可以给人们包括钱财名利诸多东西。罗振宇凭借《罗辑思维》赚得大量声望,并光荣的说自己是”知识服务商“,这种名利双收的模式实际上隐藏着对知识文化的毒害。敢问搬运的知识是否客观属实让人可以自由见仁见智?恐怕再商业思维下只属于一家之言。

当知识文化以功利为目的,它本身已经沦为金钱的奴隶,看似有理有据,实则淡然无味。如果用钱可以买到珍贵的知识,那么如我一样的穷人子弟岂不永远活在社会底层,愚昧无知。如果人们总的想通过钱财来快速买到有用的知识来武装自己,那么这个社会所有正规文化教育行当将笼罩着急功近利的悲哀。知识文化应是厚积薄发的过程,《罗辑思维》的成功正是抓住了当今社会万千急求成功的年轻人,也不好好想想“罗辑思维”是不是“逻辑思维”。知识的传播不可以买卖为目的。

更有甚者受“知识变现”影响,想通过写文章来赚取钱财。我知道写出一篇文章有多不容易,也理解赚钱的心理,若将它们称作写作(头条标题党、教练写作文等文章)称作写作那我是完全不同意的,并且很鄙视这种看法。凡能写作的人,都不能缺少自己的读者,文章力求真实,这不仅是对文字的尊重,也是对自己情感的尊重。读者首先不是别人,应该是自己,即满足为自己写作的第一性才叫写作。

做自己的读者是件必要的事,决定了写作的初心;拥有自我的读者是极大幸运的事,意味着别人与你的灵魂有机会对话,十分有趣。并且真正的写作,只看重为自己而写作,也正是为自己而写情到深处,有心人阅读产生共鸣要比标题党吸引力深刻得多。写作的自我永远不可丢弃,这是初心。被读者发现并传颂,再幸运点能赚得名声大造也是可有可无之事。只要写作者的情感一直真实就足以成为写作的最大意义。

我深知没有能力写作赚钱,我也压根儿没想过这件事,若要问我为何写文章,我会说:“大概是我记性不好,害怕忽略了那些重要的人和事,所以选择写下来,仅此而已。”若有人赞叹,我自然开心;若有人批评,自当未听,反正我又不是作家,水平如此不想进步;若一片宁静,只有我和有关的人看过,那便是它们存在的最大价值。

十二 谈谈两性

男权主义貌似仍然统治着这个世界,但我相信当今这个世界是偏爱女性的。男性得尊重这个趋势,更重要的是女性得大胆承认自己被偏爱,而不是安于男性之后。独立的个性在人格面前人人平等。男性不该孤傲男子主义,女性也不该自恃被偏爱的优势,相敬如宾自是最好。这是本文的出发点。

细心总会发现遍布大街小巷与的商品多与女人相关。男人们的商品像是躲在角落的孤独者,冷清,鲜有如女人商店那样热闹。服饰,也是女人们的款式居多,琳琅满目,挑得人目不暇接。相反男性的款式少得可怜,相比就单调太多。这世界女性并不比男性多,看来得怪罪于设计师。细细一想设计师无罪,他们都是艺术家,女性本就是美的代表,自然需要很多美的材料来点缀。或许这时世界应有的状态,不该诘问太多。

的确,女性代表了世界最自然的一面。孕育生命,把生活作为至上目标(大多女性如此)。男人们自诩出门在外打拼养家,着实幸苦。其目的还是归于女性的自然美需求。现代女性也不乏出门工作的,分担男性的一部分压力,这是现代的新变化。现代的女人们也可以睡个懒觉,男人们踉踉跄跄地走进厨房;女人一个喷嚏,男人们就忙得手足无措,生怕女人生气过得不舒服,这也是现代的新变化。

不得不说男人十分依赖于女性之美。这个世界不缺乏女性之美,也不乏发现美的眼睛,缺的是能与女性平等交流、适宜于美的发展的心灵。这一点往往被忽略了。

我一直认为世上恋爱没有合适与不合适的说法。任何人都有可能与任何人走到一起,没有遇见她可能会遇见另一个她。同时我又不得不承认最终留下来白头偕老的是唯一一个,但我仍旧固执这无关合不合适。因为没有同一的标准,且走到一起毕竟有其合理因素可以再走下去。这种矛盾近乎狂妄的判断给予我最大的教训就是——男人依赖于女人的美,也期望遇到最美的人,一昧地寻找与欣赏往往会忽略女人们自身地感受,未免太过自私。于是我懂了,爱情不仅是发现美、欣赏美的过程,更是与美本身进行灵魂之间的深入沟通交流。或许我欠缺的正是这一点。我如小孩子一般对于爱情仍旧处于艺术阶段,将梦幻与现实划上等号。其实可爱天真的另一面往往是幼稚。

十三 偏爱于被爱

爱情离不开爱和性,前者是精神上的交流,后者是包括外貌表情上的吸引和肉体上的接触。我很少谈论过这些,可它是我们天性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谈性不羞耻,性随意才羞耻。

爱则需要深入,不可陌生。如果非要定义爱情,精神上的爱才算标志,无关于性。有性无爱值得可悲,有爱无性也算作是爱,很多人对此是认同的。可见精神契合的光芒是盖过性的,同时精神上的交流脱胎于性(外貌,形态等等)吸引。很多时候,男人被性方面吸引更多,女人则更渴求精神上的交流。在女性看来难得遇见能进行更多灵魂交流的伴侣;男性则更被温柔、体贴、善良、美丽的女性吸引。

我倒是遇见过周国平所说的“有弹性和灵性”的女性。单单遇见是不够的,恰恰我们忽略了,若遇见如此柔韧而又有智慧的女子,是否也会要求男性也能刚毅不失弹性,理性又有浪漫呢?我想,无论如何谈论欣赏还是遇到这样的女性,若自己不能与其处于平等位置上深入地交流,那也会形同陌路。所以我才说:世上不缺乏美,也不缺乏发现欣赏美的眼睛(美的人站在那儿只要不瞎谁都会发觉),缺的是能与美共同沟通的心灵。

偏爱与被爱这是个问题,却无法成为爱情中的核心问题。

先来说说对我比较陌生的“被爱”,当然这有失偏颇,谁又不被爱过呢?只是我已经遗忘了那种感觉具体是怎样的了。这就不得不说“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对方爱自己过于激烈,只要心不是死的,慢慢地总会引起共鸣。但建立起来的一切往往是脆弱的。人们总是信奉自己认定之物,别人很难强加的,感情尤其如此。所以打骨子里被爱者有着无所谓的心态,将所有的誓言砸的粉碎。

而偏爱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很多坚强的人都会越挫越勇,因为真的是爱上了,仅仅是喜欢恐怕也就半途而废。他们期待最好的结果是被爱者的接受,在这中偏爱者往往是幼稚的,期望自己得到对方的爱,事实并非如此,进而产生痛苦,结局也就好不到哪儿去。

爱情奔跑过程之中,被爱者接受爱是对他自己的痛苦,拒绝是偏爱者的痛苦。除非两者本就情投意合,不存在偏爱与被爱,但是否就没有痛苦了呢?想必也不是。或者说是否在看似不合适的偏爱与被爱中也有过情投意合的一丝美感呢?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比较棘手的矛盾,因为爱一旦产生就没有太轻松的。

有轻松快乐的爱情就有痛苦执着的爱情,如同硬币两面共同构成感情,未完整经历我也只能如此朴素地概括。双方你情我愿自然是最好的爱情,偏爱一个不爱自己的被爱者,也算是另一种爱情吧。核心问题是痛苦不可避免,那偏爱者应活得大度不失尊严些;被爱者活得明朗不失高贵些,这或许会减少痛楚。

在被爱者眼里梦幻的爱情与偏爱者眼里痛苦的爱情之中,终以不合适而结束的太多太多。也不要否认这段过程有和真爱一样的美感,双方灵魂总会在某一刻达到高度契合。我还可以说得再大胆一点,可能任何的两个人之间都有爱情的种子,会在某个条件的滋润下成长。我知道这得不到很多人的认同,可至少让我认识到爱情不仅仅是真爱者的专属。

我还是那句大胆的话:情投意合自然成为真爱;偏爱与被爱的奔跑也可以成就爱情。因为爱情无关天生注定,它只源于有心人的播种与耐心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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