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阳暮【已太监】文学,诗歌,共享。我也爱写小说

斜阳暮(6)

2017-08-30  本文已影响43人  贝龙

【6】小高爷的狩猎

鹰厦高速,前方5里熊口城。

陆定在路牌下停下,狠狠地喘了喘,双脚颤了颤终于站立不稳跪坐了下来。不过两日不见,身上白衣变布,鲜血淋漓,黄沙从头到脚糊了一圈,头发纠缠,鞋底几近磨穿,装着诗集的包袱也不见了,只有父亲遗留的狼毫笔被他紧紧护着,毫发无损。

在来来往往的马匹里,他认出了远远的那几匹格外俊俏的白马,马背上的人都一样的金缕华服,带着一样嚣张的笑;他们手里大多握着皮鞭,鞭身上大多浸着血。一个跟他类似的蓬头垢面的人在路旁用尽全身力气跑着,而他们很慢的追着。可很慢的马终究一点一点追上了用尽全力的人。于是,好几道鞭子就落在了那人身上,三下两下,直接把人抽躺下了。

“起来啊,装死呢?”

“就是,接着跑啊,没看小高爷在兴头上呢么?”

“你们这些贱民就是欠抽。”

“小高爷,您看这一动不动的,该不是死了吧。”

“诶,我看看。”被称为小高爷的人翻身从马背上跃了下来。他身着粗布短衫,倒是一群人里最朴素的,马也是匹小矮马,偏偏被众星拱月围在中间,不仔细看都看不见,大抵所谓贵人装逼之乐也。

小高爷随手从身边一人腰上抽下把细剑拍了拍地上那人的脸,那人双眼闭得紧紧的,眼皮子都抖起来,却是装作一动不动。小高爷看状是嘿嘿一笑,长剑一抹,瞬间血溅半米来高,喷射数秒方止。

“应该是死了。”小高爷说。

“小高爷威武!”随行之人附和。

“小高爷您看,前头还有一只猎物。”只见一狗头人身的家伙往前一指,正是陆定的位置。

却原来自从这马路修通,行人误入者生死不论的规矩立下后,贵族阶级就兴起了这“狩猎”游戏。带个二三十奴隶往马路边一放,让他们撒丫子跑,自己就在后面追赶,或鞭打或射杀,快意无穷,尤以南方八郡最为盛行。一般来说这最后活下来的一个可免一死,并免除其奴隶身份,以作彩头。但小高爷一伙深切学习了当今圣上喜怒无常的精神,眼里从来没什么规矩。连带这刚倒下的一位,小高爷带来的所有人已无一幸免,在马路上躺了一串。

这陆定本来在路上好好地走着,一无所知下被卷入了奴隶大军,稀里糊涂就挨了几鞭子,然后就被人流裹着,不得不跟着跑了起来。等想明白过来,自己一身上下已经跟奴隶没什么差了。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记不清的皮鞭一次次落在自己身上,世界的险恶与死亡的恐惧一下子刺痛了他,他拔足狂奔,愣是远远甩开了身后一群人。

但命这个东西该死还是得死的,不由得人。陆定看那群“贵人”大概是发现了他,慢慢围了过来,苦笑一声闭上了眼睛。等他再睁眼的时候,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恰与他四目相对,那正是我们的小高爷。

陆定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说不上害怕,说不上愤怒,因着有些疲倦,看着就显得淡然。

“你不是奴隶。”小高爷说,“奴隶身上可没有这野性,恩,还有股倔气。”

陆定累得说不出话来,说不出,那就不说。

“但我依然可以杀你。”小高爷用手轻轻划了下陆定的脖子,他的指甲锋利而又冰凉,轻易划开了一层皮肤,些许的血珠就欢脱地冒了出来,可陆定的神色依然没什么变化。他知道此刻自己已经筋疲力尽,最应该做的就是调整呼吸,尽快恢复体力,这比害怕或者愤怒都来得有意义的多。

小高爷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没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表情,这让他有点不太开心。但这号人也不是没见过,很多人不怕死,那是因为绝望。反正没活路了,横竖是一死,不如坦荡一些,存个三分豪气。对付这种人,酷刑是最通俗的办法。不怕死者大有人在,但折磨个七天七夜骨头还硬着的,翻翻整个历史长河也数不出几个。

但小高爷是什么人,最喜“与民同乐”的雅士,酷刑这种手段低劣而粗鄙,实在不符合身份。要让人害怕,低头,挣扎,谄媚;还可以有很多的方法,比如,给他一点希望。

“小兄弟性子不错,不过不怕死不代表不想活对吧。这样,我给你十息的时间跑,十息之后我开始追。只要在我追上之前,你能跑到熊口城北门口百米之内,这命就算你挣回来了,如何?”

陆定狐疑地看着他,从方才的举止就可以看出,此人性情怪癖嚣张,说话何足以信?

“怕我不守信?”

陆定点了点头。

“城门口方圆百米内,禁厮杀,这是熊口城铁律,我也违背不得,你放心。另外”,小高爷直起身子回头道,“在座列位,帮我做个见证,我现在以个人的名义跟这位小兄弟比一场,只要他能活着走到城门下,不但放他生路,我赠他黄金百两。”

“小高爷仁义!”

“小高爷威武。”

“只是恐怕十息内这贱民十米都爬不出去,哈哈。”

……

“如何?”小高爷挑衅地看向陆定。

陆定眼中精光一闪,二话不说;忽如脱兔一般飞窜而出,哪还有一丝筋疲力尽的意思。但恰在此时,在他身侧飞来一道鞭影,这鞭子明显跑得比他更快,出手之人武功不俗,鞭力极大而速又疾,而且明显带着杀意,要挨上了,必死无疑。

“啪!”一只手狠狠地对上了鞭子,巧劲卸力后一把抓住。那正是我们小高爷的手。他回头盯向城防副队长魏云,“这是我一个人的猎物,谁也不许干涉。”

魏云收回鞭子,沉默不语。他知道小高爷的可怕,也有点欣赏这小兄弟,本欲给他一个痛快。也罢,人各有命。

“不好了,小高爷,快看,他往林子里钻了。”

小高爷转回头,只能看见路旁树林里,一道逐渐消失远去的影子了。这是陆定早就计划好的路线,他们有马,给自己一百息他也跑不赢,但是进了林子就不一样了,自己如鱼得水,这群人只怕要举步维艰,如此,生机可寻。他最怕的是从路边到林子里近十米距离是否生变,不想竟是无惊无险。心下一定,却也不松散,他又在林中狂奔了数百米,好不容易攒起的体力再次耗尽,恰好看到一根空树干,便钻进去重新喘气休养。

“倒是不傻。”小高爷骑在马上,按兵不动,任由猎物消失在自己视线里。说十息就十息,大丈夫可以无恶不作,但言出必行。十息之后,他从马背上飞射而出,竟是轻功了得,隔7八米点一下地,一跃近五米高,两步就跳上了一颗大树顶。这片林子年龄不大,算不上密,从树顶下探,基本上可以躲的地方不多,这也是小高爷的信心所在。他断定以陆定的体能跑不了多远,就在附近跳跃徘徊;然而游弋了近一个小时,竟是没有发现半点踪迹。眼看到了晚饭时间,天将暗未暗,小高爷却是越发悠闲,最后干脆令下人抬酒送肉过来,躺在一颗平淡无奇的大树上,喝酒吃肉,好不快活。随行之人面面相觑,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呢?这都个把小时了,真要跑,怕是早跑远了。这路边的林子疏,再往山里可就密了,还往哪里找。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心知肚明,小高爷这把,怕是玩脱了。

眼见日月交替,天彻底暗沉,不少人在城里还有正事要办,也耗不起,纷纷向小高爷请辞,小高爷也不在意,就在这树上躺着,自在老神。

最后留下的四五个人里,还数那狗头人身,半人半兽的家伙最坐不住,左思右想,终于忍不住跳上那树干,要去问询一二。岭南以南便是万妖之国,熊口城又是帝国的最南端,正与妖国毗邻,因而半人半兽的妖族在这里极为常见。他们往往天生身体素质就强上人类三分,但脑子可就,有待商榷。

“小高爷,这贱民怕是已经跑远了,要不我用神通帮你探测一番?只要他还在方圆十里内,必是无处遁形。”狗头人加锡道,他的神通自然指的是他的狗鼻子。

小高爷不知从哪掏出一把折扇在这摇呀摇,他的头也轻轻摇了摇,往不远处的地上一指道:“你看那是什么?”

加锡的视力在夜间甚至好于白天;透过层层枝叶,只见一小块白布从地上横着的一截空树干里露了出来。躲在其中的要不是陆定,那还能是谁?

“原来小高爷这是胸有成竹,守株待兔!小的望尘不止。”

“是望尘莫及,蠢货。”

“是是是,小高爷教训的是。”

“看这小家伙能在里面躲多久,哈哈,再拿壶酒来!”

“小高爷,敬您!”

整整一夜,树干内没有一点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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