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
作者:陈芳园
——纪念我们的两百天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正文】
那些孤独的日子里,像黑夜一样要将我吞噬。我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寻找出口,可无奈越陷越深。忽然有一丝光亮照进来,我欣喜。
原来这是一场梦。我醒了。梦醒之后只剩下欢声笑语,我终于脱离了那片苦海。
今天是和他在一起的第一百九十几天,将近两百天。我的日子,在遇见他以后才得以晴朗;在遇见他的父母以后,在得以受到宠爱。
这个故事,要从收到那条老凤祥项链说起。七夕那天,我们起很早去百里荒玩。车子在国贸门口停下,我一上车就看到了鲜艳的花和一个老凤祥包装盒,伴随着清晨的第一缕秋风,我还闻到了他身上好闻的香水味道。这就是我为什么会给他买衣服和洗面奶的原因,因为他懂得打扮自己。
花是我一路抱着上的百里荒。百里荒就是电影《山楂树之恋》的取景地,那里真的比我想象的还要美妙,是拍照打卡的好地方。项链本来舍不得戴的,但是中途被我一屁股坐了之后,包装盒破损了,所以回家请阿姨帮忙戴上。
于是喜滋滋地在姐妹群里分享,得到的都是称赞他的话。
其实后来我去老凤祥问过,项链的确是在老凤祥买的,不过最多三四百块钱,也有一两百块钱的。即使这样,这也是他的心意。他嘛,就是这样,大钱没有,小细节倒是一天天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爱他什么呢,大抵是自己舍不得交停车费,却可以看着我一个人吃一百二十块钱的烧烤;大抵是每天可以走很远的路来见我;大抵是我那天说我梦见我尿床了被吓醒他细心地安慰我······
可我这个人又有点自相矛盾,我害怕跟他结婚。
害怕结婚以后就没了惊喜,有的只是柴米油盐;害怕要给他生小孩,疼得死去活来;可我终究是年轻的,还留着一腔热血。我的梦想啊,就是常伴他左右,相夫教子。
今天听同学说自己谈了快两年了,依然没有结婚的打算,忽然就明白:谈得早不如谈得刚刚好,谈得久不如出现的刚刚好。很庆幸他没有出现在我无能为力的十几岁,也没有出现在我兵荒马乱的二十岁,而是出现在炙热又勇敢的22岁。
记得他还在梯子坡学挖机的时候,有一天我冒险走了很远的路,只为了等他放学,和他一起出去玩。
这么多天以来,他都没有变,变的是我日复一日地比昨天更爱他。我记得我跟他说过,每天早晨他敲响我的房门的时候,我都不想起来,可当我跟他一起出门,我又觉得真是烦人又幸福。
以后他去哪儿我都跟着,这种感觉真好,有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感觉。我只有更爱他,这个家才能变好;我只有无条件地支持他,他才没有后顾之忧。真可惜,学校教了我们那么多,却唯独没有教会我们如何爱好一个人。
我喜欢拍抖音,发朋友圈,记录我们的点点滴滴。
所以很多人通过我的抖音认识他。我们在一起大半年,计划着明年下半年结婚。他说七夕领证,我说七夕人太多,九月九,寓意长长久久。他又说九月九不行,要九月十号。
好,那就一锤敲定了!
最近叔叔在催我们结婚。不得不说,叔叔真的很好,会在大半夜给我找鸭脖子,亲爹都嫌麻烦。
他说谈恋爱就是要有惊喜。
我想说,男孩子也是需要被爱的,也是需要被宠的,我会不顾一切地追随他。
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是情人节,他送了白玫瑰。他说红玫瑰太俗了,如今白玫瑰和红玫瑰都有了,往后的日子,应该没有花收了吧。花这个东西很奇怪,没有的时候特别想要,等到收到的时候,发现其实也不怎么样。
有时候觉得很疲倦,可是一看到他,就会很开心。所以说,恋爱能减轻痛苦。
爱是救赎。
日落慢慢下去,一切归于宁静,我们隔墙却听得见彼此轻微的呼吸,在鼾声里入眠。我知道,明天又会是一个好天气。而幸福他也是烦人的,会在第二天清晨敲响你的房门,吵醒你美妙的梦,但比梦更美妙的是来日方长的生活。
在恋爱这件事上,我没有遗憾。
我大大方方承认我的喜欢,爱得不遗余力,所以,错过的那些人,我从来不后退,也不犹豫。
如今,他是唯一,也是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