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律渊源和法官现状
有五、六年没有参加法院开庭了,也好久没有与律师对案子进行交流了。
最近因为一桩所在公司与母公司涉及二十年前的担保引起的诉讼,才又与律师接触起来,发现很多流程和要求已经大不一样,陌生了很多。
十多年前因为工作关系,参与了不少案件诉讼,既当过原告也做过被告,几乎每年都有几起,以前从来没有干过与司法相关的事,但那时的老板和我都不懂法律,作为主管不得不硬着头皮了解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接触一段时间以后,觉得法律虽是文科范畴的,但其实过程是很理科的,要很强的逻辑思维和推理,更讲究证据链,研究起来抽丝剥茧,颇觉的有意思,研究时间长了,深进去后,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和结论,按照现在的话说,有福流的感觉,很过瘾。
随着渐渐对法律这方面的文章和案例有了兴趣,起初打官司出庭,都是与律师一起作为代理人,几次熟悉以后,一些简单案件自己一个人也能出庭了,与此同时也认识了不少法官和律师朋友,在与他们的接触过程中,耳濡目染也学到了很多书本没有的知识和技巧。那时也曾有过参加司法考试的念头,也有过当律师接案子的想法,但终究没有迫切需要,没有付诸行动,否则就是另一条路了。不过对法律的兴趣爱好还一直没有减退,一些朋友和公司下属的一些法律问题也经常咨询我,我也乐意解答,拿不准时就在百度和微信公号里查询,当然很多时候是可以解答的,有时也没有标准答案。
误打误撞进入酒店行业十几年了,但老朋友中最多的还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律师、公司法务工作人员,似乎在一起的时候很愿意听他们聊天,向他们请教。
最近《得到》里的«刘晗法律思维30讲»是得到的唯一个法律专栏,这门课听下来,对我的法律思维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原来法律并不是表面看见的那样,仅仅盯着公正、公平、程序、证据那几个字,它有一套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背锅”就是一个特别形象的比喻。
这几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维权行为大幅增加,各级法院的案子数量剧增,各个庭的案件也同样急剧上升,现有编制的法官工作量一下子增加了好几倍,根本忙不过来,每个法官的案头都是堆积如山,据说深圳基层法院一个法官一年要审理200-300个案子,扣除节假日、休息日、年休假,平均每天开两三个庭是正常的,这还仅仅是开庭,案件大量的工作还在庭后,想一想都胆战心惊。
案子多的另一个原因,是案件标的立案权限下降,原来基层法院审理的标的额是在50万以下,现在已经扩大到两千万,有的地方标的在一个亿、甚至两个亿以下的都在基层法院审理,这样大量的案子一级一级下压,基层法院,中院,高院的案子都很多,法官的编制没有增加,还是原来那么多,因此案子根本审不过来,解决的办法只有多招法官助理,一个法官有时候四、五个助理是常事,助理也只是半步就班地处理一些证据整理,发放通知等一些简单,流程化的事情,关键的判决书还是要法官亲自操刀,所以案件还是审理不过来,加上每个案子都有审理期限,必须按时完成审理判决工作,有时候实在没有忙不过来,上一级法院就以发回重申的方法来规避审理期限的限制。
最近这十年,随着国家经济发展飙升,法院系统的硬件建设也都跟上去了,不论哪一级法院的大楼都是相当的庄严、雄伟,法院内部的功能区设置应有尽有,相当豪华高端,甚至配备了心理辅导室。各种电子设备和网络技术应用非常普及,人脸识别,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直播等都是标配,法警和工作人员配备的非常充足,安全和保障措施比机场、高铁都严格。
另一方面,大量的案件让法院和法官工作疲惫不堪,加上网络时代的知识大爆发,各种案件事实部分的认定和判断与过去是天地之别,法官们没有充足的时间、精力和机会系统学习、培训和实践,使得法官们的知识存储量时常低于案件本身的要求,加上没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提前熟悉案件、仔细研究、分析案件,在遇到不熟悉的知识型或技术型案件时,常常是捉襟见肘,甚至稀里糊涂,不置可否。
经济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法院的改革给法官们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暂时还没有缓解的迹象,可是工资待遇并不高,在巨大的廉政风暴压力下,灰色收入的可能性越来越小,风险却越来越大,有些法官特别是有经验、有能力的优秀法官不得已另辟蹊径,选择了辞职,转去做律师或单位法律顾问,这样一来对法院工作更是雪上加霜,有些地方法院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法官转做律师的规定,明文规定辞职法官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做律师,不得代理案件。
不减轻法官们的工作压力,同时大幅度提高法官待遇,法官队伍的建设和完善,以及司法水平大幅度提高,就是一个长期的难题。
如果一个社会,大家都能懂法,自觉地遵守法律,依法依规办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矛盾,这才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