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报关和查验流程
保税区的报关流程
一、境外货物进区流程
1.加工贸易所需进境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适用进境备案手续。
2. 货物到达港后,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 (加工贸易 进境料件在加工企业预录入, 仓储、 转口货物在仓库预录入) , 预录入按 “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送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送员证、提单(包括小提单)、相关 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原产地证书、《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 / 付汇情况表》、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 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里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有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提货手续 。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内。
二、区内货物出境流程
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 。
2.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 预录入按 “进出境备案清单填 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回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 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 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三、其它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
1. 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 转口货物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 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 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出报送手续。
2. 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 写 。
3. 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 ;。
4. 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 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 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
; 6. 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
四、货物从非保税区出口到保税区流程
1、从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适用出口报送手续 。
2、 货物先运入保税区或直接运入码头后,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
3 、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申报回执后,打印出口报关单 。
4、在报关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 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过机,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 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货物进区手续。
保税区转关流程
转关流程:保税区货物从关区以外口岸进出口的,按转关运输监管方式办理。
(一)进口转关流程描述
直通式进口转关
1.直通关代理在口岸海关申报转关 ;
2.口岸海关车辆、关锁、货物进监管仓 ;
3.保税区海关验核车辆、关锁,货物进监管仓 ;
4.直通关代理到保税区海关递交转关申报单,保税区海关转关核销 ;
5. 转关岗位完成审核, 在转关核放单或申报单和车辆载货登记薄上批注签章。 将一联转关核放单或转关申报单做海关关封, 关封密封口盖章后与监管车辆载货登记薄一并交给报关员带到对方海关 ;
6.企业进口报送,报关单后应附相对应的转关申报单;
提前申报式进口转关
1.企业在保税区海关提前转关报关,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并填报承运监管车队。车辆备案代码 ;
2.企业到口岸海关输转关 ;
3.口岸海关车辆施加关锁,转关放行 ;
4.保税区海关验核车辆、并锁,货物进监管仓 ;
5.企业到保税区海关递交进口报关单 ;
6.保税区海关转关核销,实物放行;
(二)出口转关作业流程描述
1.转关监管货物装车 ;
2.转关监管车辆查验加封 ;
3.企业现场递交报关单和出口转关申报单 ;
4.保税区海关审单放行(报关单和转关申报单)、转关岗位完成审核,在转关核放单或申报单 和监管车辆载货登记薄上批注签章。 将一联转关核放单或转关申报单做海关关封, 关封密封口盖章后 与监管车辆载货登记薄一并交给报关员带到对方海关 ;
5.货物在出境地出运,口岸海关出口核销舱单 ;
6.保税区海关结关 。
进出口(境)查验流程
查验流程描述
1、报关员接到海关查难通知书后,安排货物或办理移箱手续等,做好接受查验准备,货物查验 必须在海关监管查验场地进行 ;
2、报关员接受海关查验关封,提交给查验关员 ;
3、查验关员实施查验、查验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 ;
4、查验关员填制查验记录单,并由货主或代理签名确认 ;
5、单证做关封由报关员交回查验通知部门继续办理通关手续 保税区通关单证 ;
(一)必备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2.提运单(海运提单、空运提单、铁路运单等)、进出仓单、进出厂单 ;
3.商业发票 ;
4.商业运箱单(码单、明细单) ;
5.合同协议 ;
6.报关单证证明联签发打印申请表 ;
(二)其他单证
1、报关委托书(代理报关适用) ;
2、进出口转关申请单(进出口转关适用) ;
3.仓储协议(保税仓储货物适用) ;
4.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适用)、征免税证明或登记手册(免税货物适用);
保税区流程办理时限
1、不需查验和无税费的报送单,1个工作日内办结放行手续 ;
2.需查验的报关单,自现场接单起半个工作日内开具查验通知单 ; 已在海关指定查验场地的货物,当天安排查验 ; 查验完毕单货相符的,除需缴纳税费外,半个工作日内办结海关放行手续 ;
3.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报关单,自现场接单起半个工作日内签发税费单证 ;
4.办结税费核销手续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放行手续 ;
5.当天船期、当天中午前现场接单的出口报关单,当天办结放行手续;
保税区进出口操作流程
进区:
1. 货物到港后,凭正本提货单,白卡及相关报关资料到保税区海关申报进境备案。 (申报时经营 单位必须是注册在保税区内的企业,如货主非保税区注册企业,必须由保税区企业代理)。
2. 保税区海关放行后,凭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正本提货单到口岸(海运)或保税区(空运)的检验 检疫机关办理申报,放行后即可到口岸办理提货手续,同时,保税区海关会在白卡上予以签注。
3. 车辆到港口提取保税进口货物, 必须在离开港口海关监管区域前必须到口岸海关指定地点办理 海关加封手续。同时承运车辆必须是海关许可的可以承运保税货物的车辆。
4. 承运车辆到达保税区卡口,先办理验封、验货核销白卡后,方可将货物运至保税仓库,保税仓 库凭加盖保税区海关验讫章的放行单卸货进仓, 并在保税区海关系统中输入货物进仓信息, 等收到海 关确认信息后即可。
出口:
1. 货物出口时, 凭保税仓库签发的提货单、 配舱回单、 白卡和相关资料到保税区海关办理出口报 关手续(整箱需提供箱号),保税区海关受理后会制作关封,并将相关信息输入保税区电脑系统。
2. 保税仓库在收到海关出区确认信息后, 即可打印保税货物出区凭单。 货物出保税区卡口时, 凭 出区凭单办理加封手续,并仍需海关许可的车辆运输。
3. 货物运抵口岸, 口岸海关凭保税区海关关封办理验放手续, 并在配舱回单上加盖放行章, 口岸 加盖放行章的配舱回单办理货物装运出口。
进口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