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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鲁迅,故事新编

2018-05-30  本文已影响165人  Cloudox_

几乎从高中结束以后,就再没读过鲁迅的文章,虽然鲁迅这个名字总是时不时地出现在眼前,但依然没动过好好读一次的念头,大概是小时候对鲁迅的课文学习太费心力导致吧。

但随着这一年的种种见闻,渐渐发现《记念刘和珍君》这种现在依然能张口背上一段的文章居然奇异地还能贴合时代,于是起了读一读鲁迅也不错的心思。

机缘巧合之下,在寻找短篇集的时候,变发现了这本《故事新编》。

《故事新编》挺有意思,有意思在能看到鲁迅写神话故事,这对于从小只读过鲁迅探讨时事、回忆童年以及阿Q类小说的我来说,莫名地有一种新奇感。

然而翻开之后,果然还是充满了那个时代的印记,可能是由于描述上古神话,文字白话夹杂着古文,依然读起来不甚顺畅,但这种书,恐怕就是要慢慢读,慢慢想才能稍微读透一点的吧。


《补天》是开篇第一篇,讲述了女娲造人及补天的故事。其实这些故事我们基本都很熟悉,但鲁迅的新编读起来却有一种异常的厚重磅礴感,站在女娲的视角,你就是能感受到远古世界的宏大以及人类的渺小。

女娲费尽心力创造了人类,好不容易睡一觉补充了一点力量。

醒来发现不周山倒塌后随手救一救人类,把载有人类却被海水冲得快要淹没的石块交给巨鳌背走,便造就了所谓的海上有仙山,可惜巨鳌要么是根本没听明白女娲的命令,要么是阳奉阴违(从讽刺的意义上来说,这个含义更可能吧),背了一会就不背了,山也沉了,秦皇汉武到处派人出海寻访,遍访不着也就能够理解了。

女娲想问问人类世界怎么了,人类只是一味说着文言文,莫名说着白话的女娲烦的不行,听不懂听不懂,怕也是反应了鲁迅在那个时代对文言文和白话文之间较量的观点吧。

好不容易发现天出了窟窿,便再次费尽心神地去补天,可是人间的皇帝却来一本正经地刺女娲的脚,辱骂女娲不穿衣服,裸淫失德,禽兽行。这估计也是鲁迅在倡导性开放的观念吧,反正女娲是听不懂皇帝的文言文,不听不听,和尚念经。

补完天女娲就累死了,再也没能起来,而之前还在批评女娲的皇帝,这次却让禁军立马占据了资源最丰腴的腹部,改换大旗,宣扬自己才是女娲的嫡系传人,正统传承,好不可笑,正合了那些在伟人生前不见帮扶,死后反而第一个去纪念和扛旗以标榜自己的人物。

女娲就这么死了?女娲就这么死了。


《奔月》中的后羿,活像一个落幕的英雄,为了养老婆日日辛苦觅食,而这里鲁迅似乎还宣扬了一波保护动物、可持续发展观,后羿因为之前放肆射杀动物,大吃大喝了一段时间,“熊是只吃四个掌,驼留峰,其余的就都赏给使女和家将”,好不快活,然而慢慢的大动物都猎完了,慢慢的小动物也都猎完了,每天出门打猎一天也只能打回几只乌鸦做个乌鸦肉炸酱面,连多打只麻雀都是有运了。

嫦娥也开始对后羿没了好脸色,活脱脱一副怨妇模样,想必以前风光时恩爱不已,现在吃了一年乌鸦肉炸酱面,便连个好脸色都不给后羿了,话也说不得几句,但后羿也是好脾气,只想着走远些、自己劳累些,定要猎回好肉给老婆吃,连飞升金丹也不舍吃,因为担心嫦娥一个人留下。

当然结局我们都知道,嫦娥自己偷吃金丹走了,想必是她再也忍受不了后羿的“无能”了吧,但谁说飞升就一定是好呢,我们也都知道,月宫永远都是凄清寂静的,嫦娥会后悔么,我觉得是会的,但有几分是想念后羿,又有几分是嫌弃月宫,就不得而知啦。

此外,文中后羿还有一个对手逢蒙,逢蒙的箭术看起来是从后羿这学来的,但后羿却有绝技没有教给他,就如猫没有把爬树教给老虎一样。逢蒙总是找后羿决斗,想要杀死后羿,可惜总是抵不过后羿的绝技。

为什么想要杀死后羿呢?恐怕是为了名声吧,从故事里可以看到,后羿是很低调的,以致于外出遇到其他人听了自己名字也不认识。但逢蒙就不一样了,善于自我营销,所以当后羿说出自己的猎杀事迹时,大家反而都不相信,都认为是逢蒙猎杀的。

这又是另一种讽刺吧。


《理水》,夏禹治水,这里有很多有意思的形象。

被水淹的地方分两种人,一种学者乡绅,一种乡野愚人。

学者很有一番“学者派头”,天天在山头上研究问题,研究到底有没有叫禹的人来治水,研究叫禹到底能不能成功,说白了,尽研究一些没用的东西,而且研究的方法很无趣,很搞笑,很学究气,很讽刺。但是他们是不愁吃的,因为每月都有说着英文的人来给他们送吃的,而学者中也有说英文的, 这就更不怀好意了。

乡人呢,确实愚,因为不识字,言谈间就能指出学者的逻辑错误,但既然是乡野之人,怎么可能是对的呢?身份决定对待呀。

官员来视察,状似亲民的要见乡人,多么熟悉,大家当然都不敢去,没见过世面嘛,便都怂恿一个人去,最后他去了罢,有些人倒又嫉妒起来了,真是活灵活现的人物描写,一笔带过,神妙无比。

见乡人也懒得听乡人真的去说百姓疾苦,回京大家一讨论视察情况,反而重心不在民间疾苦,而在附庸风雅,假慈悲。向禹汇报,不说百姓疾苦,反而说百姓都是很难忍受苦日子的人,都有很优良的品质,这不是彻底弄错了重点么。

禹提出堵不如疏,遭到一群下属反对,为啥反对,因为禹的父亲是用堵的方法,所以禹也必须用,不然就是不敬,毕竟不能改祖宗之法嘛,荒谬。

好在禹很有执行力,也治理得很好,最后舜在禹面前也不得不折服,号召大家向禹学习,可商人们第一个考虑的却是担心禹生活朴素,大家都学习的话自己买卖奢华物品就“政治不正确”了,直到看到禹在重要正式场合也好好穿衣服,祭祀时也用隆重的食物后才安心继续做买卖,而且更加积极地号召大家“向禹学习”,好不机智,好不鸡贼。

短短一文,好一出众生相。


《采薇》,我们总听“长歌怀采薇”,但鲁迅却似对不食周粟,采薇而食的两位老人家不太推崇。

老爷子兄弟两人在鲁迅的笔下,其实显得挺迂腐的,虽然有自己的所谓信仰,但却更像是一根筋。

近来的烙饼,一天一天的小下去了,看来确也像要出事情。

原本伯夷和叔齐兄弟两在养老院待着,天天吃烙饼,周王打败了纣王后,便决定不食周粟了,跑去山里吧,总能找到果子吃的。

两老人啥也没带就往山里跑,遇到强盗了强盗都抢不到东西来,但鲁迅笔下的强盗很有意思,虽然抢劫,但依然很尊敬老人,说话充满着矛盾的逗趣:

小人就是山大王,带了兄弟们在这里,要请您老赏一点买路钱!
...
小人们也遵先王遗教,非常敬老,所以要请您老留下一点纪念品...如果您老还要谦让,那可小人们只好恭行天搜,瞻仰一下您老的贵体了!
...
现在您只要滚您的蛋就是了!

好像在鲁迅眼里,“遵先王”的都很迂腐,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这么写的。

强盗如是,伯夷和叔齐兄弟两也是。俩老人家在山里忍饥受饿,却又忍不住跟上山的人们吹嘘自己的过去,于是山下的人们都来看动物似得围观,山下也有个文化人,只是文化人很是瞧不上他们,透出一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把兄弟两逼的连薇也不敢吃了,最后活活饿死,连墓碑都不愿帮他们写。


《铸剑》,名为铸剑,其实报仇,铸剑人很悲哀,造出最好的剑,却注定会死,因为不死就可能帮别人也造出好剑,那现在这把就不一定是最好的了,这让我想起《复联3》中的矮人一族,造出灭霸手套后就全族被灭到只剩一个双手无用的人了。

但整个报仇的故事,很荒诞,小屁孩带把剑就能报仇杀国王是不现实的,文中也是出师未捷就失败了,但那个知晓一切又精通戏法的黑衣人到底是谁也没想明白。

整篇下来都很荒诞,不甚明了,但看久了已经不知道正常的小说剧情应该怎样发展了,只觉得这荒诞已经成为正常了。

但有一句话值得记下,也许也掺杂了鲁迅自己的做派和看法:

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 要给你报仇。


《出关》,很高兴看到了老子出关的故事,不过一开始是老子与孔子的交流,孔子尊老子为先生,抱怨自己说服不了其他大人物来用自己的方略,老子虽然老,但思路门清,一番话就让孔子有所悟,拜谢而走,此时老子是高兴的。

过了一段时间,孔子又来了,这次交流很短,孔子就告退了。但老子这次没那么高兴,因为他发现孔子真的悟了,悟了,便能有所成就,但自己和孔子的道终究不同,因此孔子不会容得下自己,只好出关而走了。

老子的学生还打抱不平,想和孔子“干”一下,老子举了个例子,说我的牙齿早就掉光了,而舌头却还在,你知道为什么吗?学生倒也聪明:硬的早掉,软的却在。很糙却很深的道理。

人们都知道老子出关遇到了边境长官尹喜,并留下道德经一书。而鲁迅故事里的尹喜,却绝不是什么有幸聆听教诲的高徒,而是一个单纯的官员和商人,错把老子当走私犯检查,发现是老子后赶紧请他讲学,老子认真讲了,却没有人听得懂,全都昏昏欲睡,又“请”老子著书,一定要写完才能走,于是著《道德经》,可惜尹喜众人无一人能领略其大意或识货,虚伪地送走老子后,连道这书卖不掉,送给老子的盘缠亏了。

全篇,老子都是一个很通达自然的老人,而其他人,即使是孔子,也都是个俗人罢了。


《非攻》,讲很有名的墨子与公输班在楚王面前模拟云梯攻城,从而劝楚王不攻宋的故事。

一直以来都挺喜欢墨家的,但恐怕我的喜欢,只是喜欢其表面,惊羡于其建造器物的能力,喜欢其名字,欣赏其游走奔告的精神,对于其精神内核,其实是不甚了了的。

故事一开始就用墨子两件事来体现墨子的“厉害”,让人拍手称快。

第一件,儒家门人来劝墨子不要倡导非攻,因为猪狗都要斗,何况人,而墨子的回答是:

“唉唉,你们儒者,说话称着尧舜,做事却要学猪狗,可怜,可怜!”

一句话就把别人怼的无话可说,精彩。

另一件事是墨子的学生气愤别人答应给他一千盆粟米却只给了五百盆,说别人言行不一,而墨子反问如果给一千多盆,也就是多给了,你会气愤么,学生说不会,所以墨子总结:

“那么,就并非因为他们言行不一致,倒是因为少了呀!”

两件事,就让人爱上了墨子。

然后墨子便急忙赶去劝说公输班和楚王了,一路风尘仆仆,是这的风餐露宿,鞋底磨穿也不顾。

用木片在楚王面前打败公输班的故事我们都很熟悉,而成功劝完楚王后,墨子到公输班家吃饭公输班想夸耀自己做的钩拒,被墨子怼回来了,说你造武器不如劝导世人爱和恭,公输班又拿出自己造的可以飞三天的木鸟夸耀,又被墨子怼回来,说你造这些玩意,不如人家木匠做车轮,有利于人的才是好的,不利于人的就是坏的。由此可见墨子的评判标准。

而这里的公输班也很可爱,虽然一直被怼,但依然很受教,也很恭敬。

但好不容易逃脱灭顶之灾的宋国人就不一样了,墨子回去的路上又是被盘剥又是被募捐抢走破包袱又是被推出城墙淋雨,好像鲁迅笔下这种为了他人奋斗的人总是不被世俗理解,甚至被世俗欺负,也算是他对自己的观感吧。


《起死》,鲁迅倒真把这些有趣的历史名人讲了个遍,这回讲的是庄子的小故事。

说庄子路过看到一具骷髅,觉得可怜,招来大神求他复活骷髅。这种不明不白的请求,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烂好人,或者圣母。

大神哭笑不得,但是看庄子恳切请求,便答应了,从后面的经历看,大神是很智慧的,也是有意让庄周自己体验一遍人的“特点”。

果然,骷髅复活后,只以为自己刚睡了一会,看自己一副包袱都不见了,便抓着庄周不放要他陪。而庄周则一心想知道骷髅是何时死的,要他讲讲那时候的历史事情,从这里看,恐怕这里的庄周要救人也并不是单纯的慈悲心肠,也夹了一些了解历史的“私心”的。

活过来的汉子只是抓着庄周不放,而庄周看问不出名堂,说服不了汉子他已经死了五百年,便想走,可惜汉子就是不让,所以有时候,帮了别人,别人也不一定就对你感恩戴德的,甚至不相信你帮了他。

庄周走不了,就换来巡警,巡警开始还很精明,一眼看出很可能是有衣服的人抢了没衣服的人的东西,所以要来抓庄周,但当认出庄周后,态度便180度大转变了,也不管庄周到底有没有拿人家东西了,直接送走了庄周,人有名气,也就有了“特殊待遇”。

而汉子呢,汉子其实也没什么错,醒来东西都不见了,当然要逮着眼前唯一的人问清楚,也当然不信自己已经死了几百年,那这出闹剧怪谁呢?


鲁迅的这本《故事新编》,讲了八个古代小故事,虽然大都是已知的神话或者历史,但在鲁迅的笔下,加入合理的想象和“新编”,也就多了很多新的意味,充分体现了文以载道,名为讲故事,实为借古讽今,所以,看每一篇小故事,都可以尽情发散自己的脑洞,猜猜鲁迅要嘲讽的是什么,不用怀疑过度解读,一定都是意有所指的。

从第一篇在1922年11月作,到最后一篇1935年12月作,中间隔了13年来完成八篇,从个人的感觉来说,鲁迅的文笔越往后看着越顺了,这倒不是来妄议鲁迅的文笔成长,而是可能随着年代的流逝,文风也必然有所变化吧,到得最后一篇庄周的《起死》,与前七篇不同,还用上了话剧剧本的模式来写,也算是新颖了。

过了这么久重新来读鲁迅的文章,总还是比以前更能理解鲁迅的文字一点了,但估计所理解的依然大大有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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