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之泪》(全文)
Chapter 1 逃离
“我所在的沙漠的沙尘已覆盖我,请拯救我。”——这是狮身人面像前的记梦碑铭文,是她日记本扉页用深蓝色钢笔书写的一行字。
玛格丽特杜拉斯曾经在《情人》一书中写到,我身上有烈酒的属性,对此我早有所知。她在黑暗中盯着天花板出神的时候想,或许,她也有。
她在和他做爱后的第二天清晨消失了,并无只言片语留下。他在醒来后习惯性的去搂她,却发现床的一边早已经冰凉。拉开窗帘,清晨的阳光晃的他睁不开眼睛。他看着窗外,无限怅然。
昨晚是她的初夜。她带着疼痛,艰难的坐上了通往另一个城市的火车。火车上有人在抽烟。她皱着眉蜷缩成一团。枕头上放着一个并不是很大的旅行包,里面装着她的行李。一个很厚的并无任何字迹的崭新的蓝色笔记本。纯净的浅蓝色,并无任何图案。一个便携的粉色笔记本电脑。一大捆便宜的水笔芯,墨蓝色,写出的字迹如同钢笔书写。还有简单的洗漱用品以及一张银行卡,卡里有八千块钱。除此之外,别无他物。她不知道火车到达城市的任何情况。她只是想要逃离。就在昨晚,她深爱的男子问他,是否愿意和他共建一个家庭。他在外打拼,她料理家务。她突然就慌了,她害怕那种油盐酱醋的琐碎生活会彻底淹没她。
她,被父母遗弃,在孤儿院长大,之后被相继寄送到几个家庭。人情冷暖早已知晓,可是依旧不会左右逢源,依旧不懂生活中必要的常识。她和他是大学时相识,他追求她时在宿舍楼下弹着木吉他为她唱《童话》,她看着他在月光下温柔的侧脸,轻轻点头,众人嬉笑,他拥她入怀。
如今,她大学毕业,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对未来没有任何规划,还放弃了与她相识四年并一直深爱她的男友。一个连方向感都没有的人,现在一个人坐着火车去往一个自己都不了解的城市。她想,她身体里住着一匹日夜嘶吼着的桀骜的野马,它应该是匹黑色的良种汗血宝马,它一定是很英俊的模样,于是她轻轻的笑了。
火车到站了,广播里传来年轻广播员的声音:旅客朋友们请注意,前方到站是本次列车终点——北京站。请带好自己的随身行李物品,按次序从车厢两端下车。
Visitors and friends please note, in front of the station is the train destination - Beijing railway station. Please take all your carry on luggage items, in order from both ends of the car off.
她扶着卧铺站了起来,躺久了身体都觉得有些发麻,仿佛四肢都不是自己的。她站了一分钟,开始整理自己有些乱了的头发,又整理了一下她有些发皱的衣服。
提着行李走出出站口。北京的出站口,人如蝼蚁,她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突然觉得一阵眩晕。从小就不喜欢人群太多的地方,阴霾的天空,浑浊到压抑的潮湿空气,并不如南方中带着花香的梅雨时节。她有种想要逃离的冲动。逃离?逃到哪里?她不是刚从一个城市逃到这里么?她摇了摇有些发胀的脑袋。
她记得《背包十年》里曾写到过,青年旅馆是背包客们特别青睐的住宿之处,因为价格便宜,于是她向路人打听到青年旅馆的方位,在此安顿下来。她发现人的能力都是被外界逼迫出来的,以前有他的时候去哪儿都是由他带着,坐几号公交,从哪儿走,这些她从未考虑过,只要牵紧他的手,她就是安全的。如今她不但不再路痴,对北京的地铁路线也轻车熟路。
她在这里度过了一段自己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时光,新鲜自由,每天塞着耳机听着歌坐地跌去北京的各个古色古香的地方,她喜欢翻看各种贴吧论坛,去找寻那些很少有人找到的地方。通常是些小巷深处,都是些寻访而去的老主顾。很小的店面。食物很地道。是她喜欢的样子。日落时分回到旅馆。
这样悠闲自在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卡里的数字逐渐几近于无,她开始思考工作的问题。她喜欢什么?擅长什么?能做什么工作?什么工作比较能赚钱?这些问题让她体会到什么叫现实的痛苦,她常为此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终于通过一种测试缩小了自己求职的范围。
霍兰德职业兴趣测试。通过一系列的问答后,她的职业兴趣类型属于:艺术型、企业型、社会型AES.
适合艺术型人的工作(9分,满分为十分):音乐、舞蹈、唱歌、演员、艺术家、美术家、音乐家、设计师、编辑、作家和文艺评论家等。
适合企业型人的工作(7分):推销、服务、管理、企事业领导、经理、商业主任、销售员和人寿保险员等。
适合社会型人的工作(6分):教师、教育行政人员、社会学家、社会工作者、咨询顾问、护士等。
她犹豫了几天,最终决定挨个试一试。
大学的时候,她特别喜欢卷发,尤其是那种大卷发,于是兴冲冲的去理发店里烫了个大波浪,可是烫完之后看着镜子里那个老了十岁的自己,不满的瞥了瞥嘴。第二天对着镜子发了一上午呆,中午的时候又去把卷发烫直了。那个时候正值她和男友热恋时期,俩个人如胶似漆形影不离,她烫卷发的时候他陪着她,她烫直发的时候他也陪着她。男生对于女生烫头发做美甲之类的事情向来没什么耐心,他忍不住对她抱怨:一会儿烫卷一会儿烫直,一天天的瞎折腾什么呢。她甩了甩刚烫直的一头秀发,漫不经心的说,很多事情就得尝试,我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哪一种更适合我呢。
她觉得人生只有一次,总要勇于尝试才不枉此生。宁愿做错也不愿意日后为了没做而后悔。就如同她此次出走一样。
chapter2 谋生
她应聘了一家网站的编辑,因为文笔还算不错,于是被录用了。如今网文越来越多,文字变得越来越不值钱,除非你已经写的有了名气,否则几十万的字数仅有几百块的收入。网络编辑的月薪同样少的可怜,除了交房租根本不足以维持她日常的开销。她想吃哈根达斯;怀念坐在星巴克里听着爵士音乐,看着白色瓷杯里缓缓升起的液体;她也很久没有吃牛排了,天气越来越热,她还想买几件沙滩裙,想买几双波西米亚风格的凉拖,还想买个手工刺绣的小包,想买几件复古的首饰……可是,她没有钱。
她看着一些以社会当下热点为题发表言论的文章,甚觉无趣,单纯的吸引读者眼目,暴露明星私人生活。无聊透顶。她也想要成名,想让自己的文字得到他人认可,想要获得用以维生的收入。然而如果获得这些的代价是让她写一些违背意愿哗众取宠的文字,那么她宁愿停笔,她还没到饿死的地步,还不想做那些令自己感觉反胃的事情。
以文字赚取生活费太过幸苦,她每日每夜的幸苦码字,生活依然过得捉襟见肘。
为了增加收入,她开始尝试做各种兼职。穿着超市特质制服,将长发挽于脑后,不停的进行扫描货物条码,装入袋中。不停的收钱找钱。那些她曾经无比鄙视的散发着铜臭味儿的钞票经由她的手每日在各色人手中传递。
发传单,一天一百二十块钱。立于艳阳高照的地方,一站一天。发放印着各种超市宣传,家电宣传,化妆品宣传的彩色传单。弯腰递于陌生人手中,大部分人都面无表情的直接拒绝。偶有不好意思拒绝的,在接过传单,行走数米,将其置于垃圾桶内。
做服装陈列师,因善于运用各式道具,将服装所蕴含的人文气息展示出来,颇得老板赏识。
做促销员,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课程。了解销售产品的特征、使用方法、用途。了解吸引顾客的方式和手段。了解讲话技巧,沟通技巧。她曾沉默寡言,但如今,口吃伶俐,促销的业绩每每第一。
不辞辛苦的做各式各样兼职的收获就是,她终于有钱租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房子了。是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种植小小花卉,在小花盆中放一粒种子,每日为它浇水,将其移到能沐浴淡淡阳光的地方,细心呵护,如同《小王子》中的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一样,于她也是独特的存在。
停电,屋内漆黑一片。手机没电,也无需要联系的人。她想,如果就这么死去,是否也无人知晓。
大学时候她的博客仅对自己开放,即使那个时候她正值热恋,也不愿意将内心的这一处隐蔽花园分享与他。也许从那时起,便暗示她的人生旅途,注定只能一个人行进,即便有伴侣。追逐自我的路途,也只能是她一人。
突然觉得怅惘,困惑于人活一世究竟有什么意义。不过是日复一日的忙碌,伴随着天黑天明。她想,当初的逃离是否是正确的。这种念头仅在她脑海停留一瞬就被她立刻驱散。后悔没有任何意义。如何继续生活下去才是首要问题。
……
就这样在各种兼职中度过两年。
她常常做梦。梦到读书时她与他同桌。夏日,天气炎热异常,空气中散发出丁香花的浓郁味道,浓密树叶间有几只小鸟,她爬在书桌上睡的香甜。他宠溺的望着她,将她滑过的一丝长发挽于耳后。那样绵长温柔的时光。
醒来时嘴角依然挂着浅浅笑意。
Chapter3 梦中花园
他总是会给她卡里定期打一笔钱。这是在她睡觉时找到的。他知道她不肯要,可是他不愿自己的女人在外吃苦。他多希望她是一个安于现状的温婉女生。她很安静,可是他知道她身体里有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咆哮,它一直在折磨她的同时,也折磨着他。
她从不动用那张卡,即使曾经一度饿到一包方便面分三顿吃,也未曾动用一分。就是固执到死。
他下班回家,意外的看到了她的行李箱。餐桌上的日本料理,牛排,意大利面,红酒。咖啡机里还有咖啡豆的残渣。浴室里传来水声。她在洗澡。
“这次,不要走了。好么?”她抬头看他,执着的咬紧嘴角。
她看出了他眼中的不舍。并且在途中一直思念着这个容颜如风的男子。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她想念这个男子想到心口疼痛。可是她固执的不肯承认。她从不将自己真实的情感毫无保留的流露给任何人,即使是这个愿意放弃一切追随她的男人。无知的未来,她背负不起。于是宁可辜负。
深夜中他们做爱。他像是敏捷的豹子一样释放挤压许久的欲望。像是在惩罚她一样。他在她的耳边呢喃,说你爱我。
她依旧咬着嘴唇,甚至连呻吟都不让自己发出。
他一次次用力冲撞她的身体。这个身材娇小却让他无可奈何的女生,是他此生的疼痛。他想要给她一个安稳的家。却发现她向往的,却是自由。
激情过后,他看到她唇边清晰的齿痕,触目惊心,有那么一瞬间,他想把她揉进体内。
他转身抱紧她,却发现不过一场梦。
深夜,下着大雨。
她额头滚烫。光脚穿着拖鞋跑到公用电话。拨通那个早已熟记于心却一直没拨通的号码。
“喂?”是他略显疲惫的声音,带着睡梦中的沙哑。他的声音一直很低沉,如同舞台上男低音的声音,是她迷恋的声音。
“青柠。是你么?”
“嘟……”她慌乱的挂了电话,只是想听听他的声音。生病的人,总是软弱的。青柠,如同她的名字一样。青色的柠檬,苦涩的味道,然而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戒不掉的味道。
近来他总是频频梦到她。
她一步步走向大海深处。将身体漫入海水中。天边的明月发出清冷光泽。夜中的海是暴烈的。她感觉到刺骨的冰冷席卷全身。起伏的海水在她耳边呼啸。海浪的声音。她听到自己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有节奏的跳动。如同跃然于黑白琴键上灵活的手指。如此清晰的感觉到存活于世的真实感。不再是淹没人群之中的渺小而不真实的存在。
他站在岸边故作沉静的看着她,然后迅疾的跑向她的方向。他仿佛喜欢听自己心跳急速加快,呼吸困难的状态。
在海中他亲吻她。他尝到她泪水的味道。他一点一点将她的眼泪吮吸下去。
她总是喜欢用一些极端的方式让他的心疼痛。如此,她才能感觉到他的爱。鲜活而丰盛的爱情。是她想象中的模样。也可能是他对她太过纵容。才使得她日益猖狂。
曾经一个喜欢他的女孩逼她退出。女孩说,无论外貌,学识,家境,我均在你之上。你有什么优势拥有他,我劝你知难而退。
她微笑着看着对面女生趾高气扬的神情,说,只有一点,他肯为我而死。这就够了。她看着女生有些惊皇的神情。喝了一口有些凉意的咖啡。潇洒离开。
chapter4 美若狐妖 (1)
他初见她是在一节摄影课上,她作为模特,他被她回头时那种茫然空洞的眼神所吸引。
那她堂课后,她再没有出现。
后来的一天,他梦到了她,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梦里都能看到她的脸,以及她那茫然空洞的眼神。他看到她沉入海底。头发漂浮起来,像生长在深海中的植物,浸泡在水中,湿润的模样。他仿佛能闻到发丝充满湿气的味道。就像雨后的青草。散发出凛冽的清香。仿佛某种隐秘的预言,他和她的生活,还会有所交集。
一个男人如果对一个女人表现出兴趣的话,那么他会排除万难,直到了解到他想要了解的东西。
他打听到她念过的大学以及曾经所在的班级。二十七个同学,一一问去,竟无一知晓她的下落。
几乎快要放弃的时候,偶然看到了她的博客。
他在她的博客里看到她最新拍的短片和几幅自己画的服装效果图,以及在人台上立裁出的成衣,很有民族风情,又颇有时尚感。
他从博客中得知,她不是明星,只是替人做服装广告的模特。她身材很好。凹凸有致。
他搜到两个短片。
林中小路。空无一人。清冷的月光下。划过一条狐尾。一个英俊的少年循迹而去。发现了衣着白裙的她。
他问:“你是谁?”
她答:“狐仙。”
他说:“你不是。”
她笑了,然后问:“何以觉得我不是。”
他说:“你身上多了一层魅惑。”
她回眸:“我是狐妖。”
然后离去。
另一个短片被命名为《燃烧的玫瑰》。
她衣着黑色曳地长裙。裙摆的玫瑰花与满地散落的玫瑰花融为一体。仿佛自她体内流出的鲜血绽放出玫瑰形状。嘴角是妖艳的血红。冷艳而魅惑。
一位少年手执玫瑰单膝跪地。她用手抬起少年的下颚,鬼魅一笑。然后拿起少年手中的玫瑰。一瓣一瓣将它剥落。然后将它们踩在华美的金色高跟鞋下。脚趾瞬间仿佛浸润了玫瑰的雪。明艳的红色蔓延脚趾。
一个妖,一个傲。都是决然离去的身影。但是他分明看到她长长睫毛下的那一滴露水,是她的泪么。
整个画面只有黑红两色,视觉上的冲击力很强。
他在她的博客里看到她打算去爬山。于是决定去找她。
旅途中,他一直在翻看她的博客。这是了解她过往的唯一途径。
他发现她的博客都记录着新奇的东西。
【新泽西人休.比阿特丽斯,从废旧的手表上拆卸下零件,重新组合成狮子,马,舞者甚至音符等形象,她的创作题材涵盖真实的动物和超自然的精灵,发掘出被人遗忘的旧物中隐秘的美。】
【喜欢印染,天桥风云全民赛里那个特立独行的女子。】
【波阿老人,掌握着世界古老的语言。】
【海豚是除人之外唯一一个不为繁殖去寻求真爱的动物。】
【圣经上说:生与死只经过一个窄门】
【纯血的印第安人是玛雅的后裔】
【波兰,索波特,一座歪房子。房子如同一幅画被压扁了一样,又看似要“融化”了一样,它大胆而创新的建筑风格让人称奇。】
……
此外,她博客里还有一些金字塔和木乃伊的图片。
他很好奇,她的脑袋里究竟装了什么。就在他出神的时候。火车到站了。
他在进山的大巴车上看到了她。她挨着窗口坐着,脸贴着窗户望向窗外。他装作不经意的坐到了她的身旁。
她回头看他,他穿着浅褐色外套,外套敞开着,露出里面的白色纯棉T恤。一条仿旧的灰色牛仔裤。背一个大大的纯黑色的登山包。手里拿着一台索尼相机。对她相识一笑。她也微微笑了笑,然后将头继续转向窗外。他顺着她的视线看去,汽车缓缓进入山里,山体周围似乎有雾,像一个裹了层薄薄蚕丝的蛹。
他安静的坐在她的身边,一路无言。
Chapter 5 美若狐妖(2)
爬山的途中,他看到身形单薄的她灵活不知疲倦的前行。他几乎追赶不上她的脚步。
他在想该如何找个机会和她搭讪。
他看到她被一块岩石割破脚踝。他想,她应该会求助于身后的他。然而她没有。他看到她从背包里拿出一小瓶酒精,一包棉签,一个创可贴。简单的包扎后,继续前进。
从上山到下山,他没能找到任何机会跟她说一句话。
之后他回去工作。他想,他和她可能注定只是萍水相逢,之后相忘。根本没有什么相忘,她一直不记得他。想到这儿,他不由的苦笑了一下。
只是在工作之余,还是会进入她的博客。翻看她的曾经。
他从博客中了解到她给很多人写过歌。有一部分甚至是当红歌手。但是没人记得她。她的笔名是安哥拉猫。
他上网查到。安哥拉猫是最古老的品种之一,源于土耳其,性格特立独行。不喜欢被人抚摸或拥抱。
他在她的博客里看到一篇她写的文章。他不确定那是诗歌,歌词,还是散文。他在心里念出声响:
【遥思远怅】
遥远古城
凝眸远望
飘扬的发丝染上寒意的秋
零落花瓣
拨动了心弦
陶醉了爱恋
夕阳余晖
荒芜了痴心
憔悴了容颜
漫长的等待
花开又花落
秋雁带来了落寞,又带走了期盼。
时间斑驳了城墙,回忆停留在遥不可及的地方。
再次凝眸
忘川秋水的眼眸,凝聚了浅浅的忧伤
嘴角上扬
既然已是无望
何必心存执念
转身,泪落
罗纱在风中肆意飞扬
远处
满树枫叶纷纷坠落
散落一地的繁华
还有那难以言语的
情殇
某天夜晚,他躺在床上,再次打开她的博客。
他看到她写在博客上的这段话:【曾经我对他人毫无设防,内心所想皆脱口而出,后来渐渐心存戒备,不愿多说话,常常长时间静默。因为懂得,一些话即便说与他人,他人也未必全然理解。稍有不慎,还会引起他人心生憎恶。】
他打开她的对话框:你对他人总是心存戒备。
她回:是。
他有些意外。愣了一下,问道:为何。
她答;不为何。不过心态问题。
他说:我几乎看完了你博客里的所有内容。
她回:so?
他说:so,I became your fans.
她回:It’s my pleasure.
他感觉到她心情很好。那晚他们聊了很多。他得知她此刻正在听着Jill Is Lucky组合发布的《The wanderer》。他打开电脑,搜到了这首歌,设置成单曲循环。屋子里充斥着这首歌。慵懒闲适,是他喜欢的歌曲。他闭上眼,似乎此刻变为一只慵懒的猫,晒着午后舒适的阳光,慵懒的在房顶漫步,悠闲自在。他感觉他们似乎在一个屋檐下,这种感觉很奇妙,他不由的上扬了嘴角。
之后他们保持了网上的联络。
早上起床的时候,工作空暇的时候,晚上回家的时候,躺在床上的时候,他都会忍不住联络她。而她的回复速度则时快时慢,快的时候间隔一分钟,慢的时候则间隔一周甚至数周。而且回复的篇幅也很极端,有时候干脆不回,有时候回一个语气词,诸如:恩。哦。有时候则是大段回复。
他说:感觉你最近心情不好
她回:人为什么就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呢,人生太过艰辛。
他说:世界是个联系的整体,就算从石头缝里出来的猴子,太过自我也会被佛祖镇压。
她说:我宁愿被镇压五百年也要坚持自我。琐碎的生活一千年也不会有所变化。事实上一千年也不过一天。有时候人们理智的让我觉得可怕。脑子里整日充斥着如何不择手段的使自己在职场更快竞升,生活都了无生趣,毫无意义可言。
他觉得他似乎很依恋这种感觉。依恋着给她发信息。依恋着她的回复。
有一次傍晚,他给她发信息:在忙么。
她回:恩。
他问:在忙什么。
她回:我在剪辑影片可能要一个小时或者更长。她发来一段语音,一口气说完的长句子。感觉似乎很忙碌。
他回:我等你。
她没有回复。他定了闹钟,隔一个小时响一次。
夜晚,他数次被闹钟惊醒。睁着睡眼惺忪的眼睛,期待着她的回复。
一直没有等到。
第二天,第三天,直到一周后,依然没有。
之后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她音讯全无。
chapter 6 美若狐妖 (3)
他开始审视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了解她喜欢的音乐是爵士乐和美国南部的乡村音乐。喜欢的歌手是猫王和朴树。热爱的运动项目是瑜伽和登山。她擅长的是写作和绘画以及制作民族风情的服饰。此外还喜欢种植各式花卉。人生的规划是有朝一日能靠着版税生活。
而她对于他的任何情况都没有过问一句。他的博客没有一条动态,也就是说,她对他一无所知。
相识了一年之后,他终于忍不住了。
他问:你对我不好奇么
她答:我对任何人都不好奇
他说:可我对你很好奇
她答:so ?
他愣了一会儿,喝了口不加糖的黑咖啡后,说:I want to meet you。
她回:好
他说:时间地点随你
她回:好
他说:你今天心情很好
她说:是的。
他说:能告诉我什么事让你心情这么好么
她说:我种的石榴花结出果实了
他在电脑的另一端都能感受到她的骄傲表情以及满满的喜悦感
她说:见面的时候我可以为你带一颗石榴,很甜。
他说:好啊
这么久了,终于,要见面了。
他在原地高兴的跳了几下,然后关上电脑,带上耳塞与眼罩,把自己扔入床中,沉沉睡去。
他们相约在一家咖啡店见面。
他坐到她的对面,看着她。总感觉这似乎是一场梦。
她低头拨弄白色瓷杯里的咖啡,把焦糖和牛奶搅拌在一起。她说:“你别一直盯着我,这让我很不舒服”。
他尴尬的笑了笑:“你没抬头就知道我盯着你啊”
她抬起头,迎上他的目光,“要不你试试看?”
他发现她很固执,很张扬,很霸道。而他,似乎很喜欢。
她发现,他好像对自己很有好感,而她对他,亦然。
他们开始在现实中频频见面。他每次去找她都不是在同一个地方。
第一次是在一家影楼,她为该楼的婚纱宣传做模特。她看着她穿着洁白婚纱的样子。典雅高贵。他幻想着又朝一日能作为他的新娘。
第二次是在一家酒吧。她作为酒吧驻唱。那天她身穿一身黑色紧身衣,在昏暗的灯光下唱着那首《遥思远怅》,手下的木吉他谈的很顺畅。他在台下看着闭着双眸的她。觉得那一刻的她有种无法言语的魅力。
第三次是在另一家酒吧。她是花式调酒师,根据不同人的心情调制不同的鸡尾酒。那些色彩缤纷的液体,经由她的调制,会幻化出绝妙的味道。
她说,我为你调一杯吧。
他说,好。
她问,你想要什么味道。
他想了会儿说,无法自拔吧。
他看着她挥舞自如,然后将不同的
龙舌兰、伏特加、威士忌等倒入一个杯中。最后防置一片柠檬片作为点缀。
她把那杯泛着淡蓝色的酒推到他面前,请享用。
他慢慢的喝入口中,那种循环往复,变幻莫测难以把握的味道,他永生难忘。
第四次是在一家舞蹈班。这次她不是任教,而是去学习。她很喜欢杨丽萍的孔雀舞。专门请教专业老师教她这支舞,他很好奇她的收入也并不高,还在舞蹈这方面有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当他看到她柔软的腰肢,灵动的舞步时,他觉得,这是值得的。当她在舞蹈室里伴随着音乐舞动时,他觉得她美极了。
……
第十次见面的时候已经相识一年半了。他们在两个城市,每次见面他都要坐三个小时的火车,之后搭乘半个小时的客车才能到达这座城市。
她们相约在一个图书馆,她看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她低着头认真看书的模样让他恍惚还是少年时代。他伸手拂去她额前的刘海,感觉她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
她很喜欢沉溺在图书馆中。简易的午餐过后,又钻进图书馆。不知不觉呆了一天。黄昏时刻,她爬在桌子上睡着了。图书馆门前的木质风铃叮铃作响。感觉时光似乎都变得温柔绵长。他看着她的脸庞,突然感觉他的心似乎都变得柔软了。他忍不住上前亲了她一下。不知是否是光线问题,他似乎看到,她的脸,红了。
那天傍晚,像之前九次约会一样,他送她回家。在她转身要上楼的时候,他拉住了她的手,把她揽入怀中。他说:“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扬起脸看着他的目光,一如当年在月光下看着另一个少年的脸,轻声说:“好”。
chapter 7 美若狐妖 (4)
他们恋爱了。
他说:“你愿意为了我,搬到我在的城市么”
她说:好
他问:会不会影响到你的工作。
她歪着头想了想,说:我没有固定工作。我不喜欢从事任何职业太久,我不太能专心的做一件事情,除了写作。可是现在它算不上我的工作。因为它还不能养活我。
她拒绝和他同居。
他说:你很固执。
她说:我知道,这是我致命的缺点。
他说:你没想过改掉它么
她回头盯着他,他觉得一向温顺的她似乎变得暴戾。她说:任何人都不能改变我,你也不例外。
之后转身离去,留下一脸错愕的他。
他觉得她很像她的笔名。安哥拉猫。特立独行,让人难以接近。
他们冷战了一个月之久。
有一天,她发高烧。他给她打电话,她依然没有接。他很想她,尽管他依然无法释然她说的那句:你也不例外。
他开车去找她。路上松了松领带,他真怕见面之后再吃闭门羹。这个女人似乎像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
敲了几次门之后还没有反应。他踹门而入。发现了躺在床上高烧的她。
他抱起她,咬牙切齿的说:“你这个可恶的女人,你简直要让我发疯。”
他守在她身旁一夜。
早上醒来。
她说:你守了我一夜?
他回:不然呢?
她说:谢谢
他以命令的口吻说:不许对我这么客气
这时候医生进来了,说:幸亏来的及时,你这是病毒性感冒,现在白细胞严重偏低,如果再吃消炎药,严重的话就得做骨穿刺了。
她浅笑,说:这么说,你救了我。
他回:So……你要以身相许么?
她笑了笑,挑了挑眉,说道:Maybe.
他坚持在她住的地方陪她一段时间。这次她没有拒绝。
他发现她在生病的时候会褪去身上的戾气,温顺如猫。不不不,不是安哥拉猫,是家猫,小小柔柔的那种。
他之前都没有注意到,工资不高的她居然还买了一个鱼缸。
“还挺会享受生活的嘛。”他宠溺的刮了一下她的鼻尖。
她笑了笑,拉他贴近鱼缸。她说:如果你持续长时间的盯着它们看,会发现它们的活动范围其实存在着界线。
他盯着那缸鱼仔细的看了良久。果然,除非在缺氧的情况下,否则大鱼一般都很少游在上层。它们在中层或下层活动,只有小鱼在上层活动。
她喜欢在暗中赤足舞蹈。
一日夜晚,她关掉所有灯在暗中对他说,我跳舞给你看。他说好。
然后她放了一首Josh Turner的《Angels Fall sometimes》。
她在暗中曼妙起舞,姿态慵懒,像一条鱼游曳海底,神情自若,那般悠闲。
一支舞跳完,她俯身看他。他转身把她压在身下,他在清冷的月光下看着她有些孤傲的眉峰,轻声说,你美若狐妖。
她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他说,我是你的降服者么?
她笑了,你觉得呢,
然后他俯身下去,她的身体很柔软,像鹅绒毯。他愿意身陷其中,永远睡去。
黑暗中他们赤裸相对。
她很抗拒,他无法进入她。
不知为何,她的脑中浮现着另一张脸。
她颤抖着推开了他,缩在角落里哭泣。声音很低。
他以为她是没有经历过所以害怕,于是也不强求。
他过去抱她,发现她的身体都在颤抖。
她哽咽着说着对不起。
他说,没关系,慢慢来,别怕,我不强迫你。
之后的多次,他总是无法进入她。
他发现她在梦中不经意间叫着另一个人的名字:辰宇。
他想,她不爱他,所以始终无法对他完全打开,无法让两人真正的交融在一起。隐忍下的愤怒向一根劲度系数极高的弹簧。被压抑在一定程度下。最终爆发出来。
他开始咆哮:
“为什么!你给个理由!”
“你心里还有另一个人为什么还要接受我!”
“践踏我的感情让你很有快感么!”
她沉默不语。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一直以来的家世,从小所受的家庭宠溺使得他无法接受这样的侮辱。
在愤怒下,他最终强暴了她。
第二天,她消失了。他打开她的博客。显示她的博客已关闭。
他知道,他永远的失去了她。
Chapter 8 自我救赎(1)
离开他后,她每晚都会做噩梦。梦中反复交替呈现出两个人的脸。一个是他的初恋,辰宇。辰宇依恋的看着她说,青柠,回来吧,我很想你。另一个是那个被她伤害的人,亦涵。亦涵愤怒着盯着她,开始无情的咒骂:你是个恶毒的女人!你这种心肠狠毒的人注定终生孤独而终!无依无靠!死后各种蜘蛛老鼠将爬在你身上啃食你的尸体!
她常常被惊醒。一身的汗水。亦涵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常常在她的脑中久久挥之不去。
在那样一段时间里,她每晚单曲循环着佛教歌曲,想要以此驱除心魔。她在书桌前一笔一画认真抄写梵文版的《大悲咒》,她并不信奉宗教,只是觉得那些艰涩的梵文能让处于混沌恐惧中的自我得以慰藉。
那些梵文似乎真的具有某种灵力,她不安的心逐渐变得平和。
很久之后,她明白了一件事情,每个途径你人生旅程的人都是有意义的,他们会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程度教会你些什么。而亦涵在她生命中的意义就是为了告诉她:通过另一个人来忘记前一个人的方法是错误且愚蠢的。无法彻底放弃前一个人,就无法再重新开始下一段感情。那些潜意识存留的关于前任的片段会像一颗潜心埋伏的炸弹一样在某个瞬间突然被点燃引爆,被炸毁的不仅是你自己,还有一个爱你的人。
她对他心怀愧疚,然而她能做的,只能是不打扰。因为不爱他,尽管她一开始以为是喜欢的,而事实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那就让其他女人给与他爱吧。她在心里说,你一定要幸福。
她去偏远地区支教。汽车盘山而上,路途颠簸,她在车上有点难受,用右手的大拇指使劲掐住虎口处才能勉强让自己不呕吐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感觉目的地似乎还有很遥远的路程,右边的山体在视线中模糊,她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不知不觉间竟昏昏睡去。
“姑娘,到了。”她睁开眼睛,她按了按发胀的脑袋。环顾四周,车里只剩她一个乘客。她揉了揉酸痛的肩膀,走下车去。
她一直以为她是讨厌孩子的。因为她是孤儿,她是被遗弃的孩童。因此她的心里会有一种类似于报复性的对于小孩的痛恨,痛恨他们所拥有的幸福,这在童年的记忆里于她是奢侈的存在,她只能看着别人的幸福而得不到,只能是看着。她曾想。如果所有的小孩都像她一样她就不会被视为一个异类了。没爹没娘的异类。
她出乎意料的喜欢小孩儿,那些小孩被高原晒的小脸儿黝黑,脸颊两侧有两片高原红。黝黑发亮的眸子,用纯真无害的目光盯着她看,让她觉得似乎人生如同蓝天上的白云一样简单柔软。她给那些孩子们教英文,教汉字,教绘画,教普通话,教唱歌。山里的孩子们认真的跟着学。
她逐渐习惯了没有电脑、手机、便利店等城市必需品,浸润在山间的青山绿水中,就这样与人世两相遗忘。
不知不觉中,过了两年。
两年之后的某一天,一个新闻报道的人员来看她。她抬头看,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眼眸深邃,似乎饱经沧桑,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上了深刻的皱纹。
采访她的时候,她不愿多言,她将给孩子们拍的照片拿给他看,都是黑白照片,是她自己在一个暗房里冲洗出来的。还有一些她自己写的一些诗或散文拿给他看。
他说:你对文字有敏锐的洞察力,很适合做编辑,考虑来我们杂志社吗?
她说:谢谢抬爱。
他给她留了张名片,说,如果你有一天想做编辑,来找我。之后他走了,他带走她的那些照片和她的几篇文稿。
后来她才知道他是某著名杂志的主编。
一个小女孩拿着一个信件,远远的跑来,她跑起来的时候两条小辫子甩来甩去的,那是青柠为她编的辫子。
小女孩边跑边喊:“老师!你的信!”
在这穷乡僻壤,竟然还有人给她来信。
Chapter 9 自我救赎 (2)
她拆开信封,是孤儿院院长的来信。
青柠,
你还记得我么,我是孤儿院的院长凌萍。我是在报纸上看到你的文章,联系了编辑才问到你的住址。
我不知道多年以来你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父母所遗弃并为此而耿耿于怀。我没有及时告诉你真相,是我的失职。你自小就是乖巧懂事的孩子,当初是怕你为这个真相背负一些不必要的负担,没想到给你带来更大的隐痛。你不是被你的父母遗弃。你的父母当初是死于地震。她们在生死那一刻,竭力将你扔出车外,你是被志愿者救回来的。
愿你之后的日子能平安快乐。
院长凌萍笔。
她将信中的两句话反复看了好几遍。你不是被你的父母遗弃,你的父母当初是死于地震。她们在生死那一刻,竭力将你扔出车外,你是被志愿者救回来的。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怀着的憎恨突然发现是自己错了。她愣在原地,手里还拿着那封信,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
浑浑噩噩的继续教学三天后,她决定离开这里。
离别的时候,孩子们哭着追着汽车跑,她潸然泪下,这些纯真的孩子们唤起了她心底的温柔。眼泪抑制不住的流下,她擦了擦眼泪,什么时候起,泪点竟变得这么低了。
她联系了那位主编,愿意作为杂志编辑。她与其他杂志编辑不同,她喜欢做那些穷乡僻壤,深山老林的报道,经费不多,所入微薄。路途艰难,危险重重。
她的报道因深入解剖那些社会边缘,被人世几乎遗忘的人群而引起业界关注,然而也有部分热衷于都市精英的人,她们认为社会的主流是由精英群体引领的,这才是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而她做的那些报道费时费力毫无意义。
大地震。震源是生父生母遇难的地方。她义无反顾的要求前往。结果当然是派她去了,余震还未退去,有谁敢不顾及生命而去冒险的。
她与几个志愿者结伴同行,每天睁眼闭眼都是尸体。内心需要强大的支撑。同队的一个年轻女生在某一天夜里崩溃,嚎啕大哭,再受不了这种死亡的直面冲击。生命在此刻,渺小微薄,个人的力量如同蝼蚁之力微不足道。女孩于第二日离开,同队的女生一个个陆续离开,这种惨烈的场面令很多人的精神受到剧烈震撼,很多男生都因内心承受不了而相继离去,这里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唯有她一个女生。
她曾言辞激烈的问一个地震勘测中心的熟人,为什么做了那么多研究却从不向民众公布,如果这样,他们存在的意义何在?那人回答,现在的勘测技术的精确度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如果预测出现了偏差,有心脏疾病的老人可能因为我们的失误而病情复发,人们搬离原有居所,耗费资金,预测失误会激起社会舆论的。
她表现的很平静,内心却也承受着哀痛。她不是被父母遗弃,她的父母是爱她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要让她活下来。她要以这种方式纪念她们。为了抛出埋在废墟下面的人,她不停的用双手挖那些厚厚的土堆,指甲满是血和泥土,她解救出一个小女孩,女孩的左脸被砸伤,嘴角干裂出血,气息微弱,她用尽全力将压在女孩身上的水泥板搬开。
女孩在医护人员的照顾下气息逐渐平稳,女孩儿问她:“姐姐,我的爸爸妈妈呢?”她抱着女孩放声大哭,嚎啕大哭完全不顾及形象,她需要这么一次倾泻。压抑多年的怨恨,愤怒,不安,对他人的戒备……她终于找到一个突破点将这一切倾泄出来。
救援工作结束后,她回到城市中,心境平和,再没有往日的暴戾与敏感。她突然对一切充满感激,感激父母赋予她生命,感激救了她的善良的人。
因为只顾着救人性命,忘记拍摄现场照片,失去热点话题,引起全杂志社人员的不满,包括主编在内。她看出了这点,也不愿为难主编,主动引咎辞职。
从杂志社出来后,她抬头望了望湛蓝的天空,突然间变得无比轻松。
她去孤儿院看望院长,因为当天有人请假,院长询问她是否愿意帮忙。她笑着说,当然可以。
幼小婴孩哭闹不肯入睡。她将婴儿抱入怀中。哼唱摇篮曲,婴儿很快入睡,又很快醒来,本能的,向她怀里蜷缩。本打算呆一两个小时的她心有不忍。抱着婴儿在房间坐了一整个下午。离开时天色已黑,腿由于长时间弯曲不动而僵硬,慢慢活动,腿上的酥麻感才逐渐缓慢消失。
Chapter10自我救赎(3)
单身的好处就是可以专注自我,专注自己的喜好,专注自己的内心。
她最近对钩织充满了兴趣,最近在钩一个鱼鳞小包。一个小的鱼鳞需要六针,所以起针必须是六的倍数。她总是数错,于是一遍遍的拆,再重新钩。拉着线的一头,能把所有钩好的都拆掉,很像多米诺骨牌,轻轻一碰,瞬间倾塌,她喜欢这个过程。
终于钩好了一个鱼鳞小包了,她对于这些东西都很有兴趣,可是兴趣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久。大学期间的课程上的也是漫不经心。她所学的课程是服装设计与工程,这个专业大部分培养的是制版师,但是她讨厌那些刻板的数字,更偏爱于画服装效果图。同学们都熟练运用ps,coredow等软件。这些软件画起服装效果图来很快,可是她很排斥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尤其受不了coredow里那密集的点组成的线条。坚持手绘,用水粉调了颜料然后画在画本上再拍了照片弄到PPT里。娴熟的打出九头身的比例。然后勾勒轮廓。细长高挑的身材,蹬一双红色高跟鞋。古典样式的发髻高高盘起,高傲的仰着头的模特露出一只狭长的眼睛。眉梢拖曳,仿佛有千言万语。另一只眼睛被一缕头发遮挡,看不清眼神。显得有些落寞。
常常熬夜,深夜同学们都熟睡,她还一个人蹲在水池边清洗调色盘。各种颜色的颜料经过自来水的冲洗会混合成不同的色彩,她看着这些色彩,会突然觉得很快乐,不自觉会轻声哼唱歌曲,常常引来出来上厕所的人异样的眼光。然而她乐得所在。
到如今,她仍然保持着自己的喜好,依然坚持看纸质的书,依然手绘图案。唯一有所改观的就是放弃了手写手稿,因为曾有一度她因为搬家丢失了一大沓手稿。
她一度热衷于旅行,去大理,去海南,去贵州,去呼伦贝尔大草原……然而逐渐明白,旅行并未能了解一个地方的全貌。因所关注的大多是旅游景点、经典的食物而显得如一朵花的生长过程你只看到了绽放的那一刻,繁华而喧闹。你并非关注它生长的艰辛及日复一日的平凡琐屑。
泛舟江上,她轻声哼唱,并非出自任何一个歌手的歌谣,她自己作词,自己谱曲。用一种已经被忘却的语言,哼唱着一些古老歌曲。周围并没有人,也许是唱给自己,如同海明威笔下那个在海上自说自唱的孤独老人。江面浮动花瓣,浸润了花香,暗香流动。
曾经,她喜欢坐在落地窗前,城市的夜景,霓虹闪烁。她听到不同交通工具发出的尖锐喇叭声,此起彼伏的声音,像是犬吠。人们总是忙碌着,她猜测车内的人由于赶时间而焦躁的神情。她喜欢看到他们忙碌而盲目的奔走,她喜欢看到他们狼狈的模样,这让她有一种快感,似是对这个冷酷的世界一种隐蔽的报复心理。而今,褪去了心底的那层隐蔽的愤恨后,她逐渐接受了这种世俗的喧闹,甚而,有一点点喜欢。
夜风从窗户缝隙透过,有些寒意,她裹紧了身上的红色披肩。身旁的白色瓷杯里是她喜欢的黑咖啡,苦涩的味道,现在已冷却,她一口饮下杯中所有。冰冷的咖啡顺着喉咙滑进体内,她冷的打颤。黑咖啡在冷却后更加苦涩。不知为何,她感觉眼角湿润。对着玻璃窗看到自己的模样,年轻而苍老的模样,有些凄凉。突然间,她想养条大狗,想要在无数个深夜里抱着它温暖柔和的身体坐在这里。
Chapter11 人生若只如初见 大结局 (上)
她得知他死了。一场交通事故。人的一生是何等仓促可笑。仿佛上帝手中的游戏,说剥夺你的生命,便毫无任何商量的余地。
她来到他的葬礼,偌大的房间里,放着他的黑白照片。很大,醒目的放置在那里。周围是鲜艳的花圈。她看着他菱角分明的脸庞,微微笑起的嘴角。也跟着笑了。但不知为何,似乎有眼泪滴落。她想上前去抚摸他的脸庞,被他的父母制止。
“就是你害死了我儿子,你还有脸来!”
“滚出去!”
“这就是辰宇之前交往的那个狐狸精呀。”
……
各式议论、谩骂充斥在她的耳畔。她依旧不发一言、执着着要上前抚摸他的遗像。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抬头,看到一位穿着珠光宝气的妇女。是他的母亲。
“我不允许你碰我儿子的遗像!”女人的眼含泪光,满眼痛楚。
她终于没有上前,而是呆呆的立在那里。她没有嚎啕大哭,只是麻木的站在那里。突然觉得周遭的一切似乎统统变为透明远去,周围的嘈杂声亦不复存在。她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一片漆黑。
她想,我是死了么。于是她轻轻的笑了。她说,辰宇,我来找你了。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望不到尽头。她听到周围各式各样凄惨犀利的鬼魂的声音。她一直跑一直跑,似乎只要到达尽头,就可以看到他。一直跑到累倒在地,她终于忍不住哭泣出声:“为什么!为什么你还不出现!”
“我要不在你身边,你早被那些小鬼带走了,还能活到现在啊。”黑暗中,他怀抱着她。她闻到他身上熟悉的烟草味道。
“那我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呢。”
她转身,他消失不见。
她醒了。又是一场梦。
黑暗中她辗转难眠,是不是他出事了。
她的心脏剧烈的跳动。
两个小时之后,她做了一个决定。她决定回去找他。
她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否正确。就像她当初的逃离一样。可是她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催促着她回去。如果自由和他之间要选择一样,她想,她愿意放弃所谓的自由。她不愿失去他,出走了这么多年,依然无法完全放弃他,她想,是时候放过自己了。爱一个人,何必让自己这么煎熬。
她订了最早的航班。
花费半小时收拾衣物,一个行李箱,一个背包。其余物品没有带走的必要。她想,也许人生也该如此一般,去除不必要的累赘,会轻省许多。
凌晨一点钟。飞机抵达终点。
凌晨一点半,她敲响他住宿的门。也许他已经搬家,如果真是如此她又该如何,这些,她都没有仔细想过。
他穿着深蓝色睡衣,睡眼惺忪的前来开门。
大雨倾盆,她浑身湿透站到他面前,像是一只受伤的麋鹿,如同多年前一样,她总是以莫名的方式让他的心口疼痛。
她看到他眼中的惊喜。他不顾她湿透的衣服,上前将她拥入怀中。
他带她去曾经常去的酒吧。她说,突然有些感慨。他说,是啊。之后他说,你在这儿等我。
他上台,弹着吉他给她唱李代沫的《遗憾》:
你总以为要体会人生
就要多爱几回
与其让你在我怀中枯萎
宁愿你犯错后悔
让你飞向梦中的世界
留我独自伤悲
……
她看着舞台中的他,在微弱灯光下,他的侧脸度了一层柔和的光,一如当年在她宿舍楼下弹着木吉他的模样。他还是那么英俊,她的眼中不知不觉中噙满泪水。
一曲唱罢,他走向她的身旁,她发现,他的眼中,亦有泪光闪烁,如同璀璨星辰,在她心中闪耀。
他给她买了一枚Darry Ring戒指。上面是她和他名字的缩写,缠绕在一起,难以区分彼此。他说,这个牌子的戒指,只有男性可以购买。凭借身份证一生只能购买一枚。他看着她说:“我很早就买了,是你无名指的尺寸,即便我娶不到你,你仍然是能让我心甘情愿倾其所有的唯一。”
曾经,他将一枚戒指戴到她的无名指上,据说无名指上有根血管是通往心脏,他想以此套住她的心,尽管他知道,可能性很小。她将它摘下,用一根红绳串起戴到脖子上,她很抵触,她想,他在她心中还是有位置的,但远不足以占据她的心,任何人,都不能够。而今,他将这枚戒指小心翼翼的戴到她的无名指上,她欣然接受。他笑着问,这次还摘么,她说,不会了。
十年,她用了十年的时间想明白了一件事情:她不喜欢结婚,如果非要结婚的话,这个人,只能是他。
Chapter12 沉落深海 大结局 (下)
她种花,喂鱼,打扫屋子,擦拭地板,穿印着蝴蝶花纹的素衣,不带胸罩。屋子里的香水百合散发出浓郁潮湿的香气。英国某个部落的乡村音乐充斥着整个房间,屋外的阳光令人刺目而眩晕。
他下班回家,她开门与他激烈拥吻。然后端上佳肴。他去淋浴。她收拾碗筷。饭后一起散步,夜间的风有些凉意,他拥着她,将她藏入风衣之中。去超市购买零食,回家看老电影,相拥而眠。
从未有过的温情美好,美好的让她觉得不真实。
某日,她发现,他在她不在的日子里,其实有一个女朋友,并且因为该女生的父亲在事业上能够给予他辅佐,答应了与之订婚。她后来在一本书籍中看到,对于男性而言,比起情感上的缺憾而言,他们更难忍受生理上的折磨。
女子找到她,挺着大肚子。女子给她下跪,请求她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孩童是她的软肋。
她不想又一个小孩经历她童年所遭受的一切。
某夜,像往常一样,他们饭后一起散步,然后去超市购买零食,一起看了老电影,在要睡觉的时候,他抱她,被她推开。
他不解的问:“怎么了?”
她说:“你有女朋友。”
他的心脏突兀的跳了一下,竭力装作平静,然后说:“可是我爱的是你。”
她说:“所以呢?你要我当小三么?”
他说:“我带你走。”
她说:“那你的孩子呢?”
他错愕:“孩子?”
她说:“她怀了你的孩子。”
他沉默片刻。用手胡乱的抓着头发,暴躁的说:“让她堕胎。”
她站起身来,盯着他的眼睛愤怒的说:“你怎么能这么自私!”
他也愤怒的站了起来,咆哮道:“我自私?这些年来,你只想着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你可曾为我想过。为这个深爱着你的男人想过,他这些年日夜所受的煎熬!”
她说:“所以这是你同时占有两个女人的理由?”
他有些不耐烦的说:“我说了,我爱的人是你!你听不懂吗!我爱你!”,“你收拾东西,明天我带你走。”
她说:“我应该对你对我的爱感恩戴德么。”
他彻底愤怒了:“你怎么变得这么不可理喻!”
她苦笑着说:“你当真愿意带我走?”
他被她一问,突然沉默了。
她说:“你不会舍得你的事业,既然因为她的父亲能给予你辅佐而和一个你不爱的人结婚,这说明爱情和事业在你的心中显然是后者更重要。我又何必自找难堪呢。”
他被她说的哑然。
他说:“你鄙视我么?”
她说:“何谈鄙视,我们都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自知自己的选择将带来怎样的代价。”
她站到最后一排,看着他笑容满面的拥着一个年轻的女子跟来宾敬酒。她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她不能毁了他的婚礼,这么多年来,是她负了他。
他看到她的身影,内心剧烈的开始跳动,他想追出去,想不顾一切,放弃所有,拥她入怀。
可是,他还是没有追出去,心不在焉浑浑噩噩的忙碌到夜晚。
新婚之夜,他抛弃新娘,来到这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她还在房间里等他,为他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他以为她会不告而别。深夜中他们做爱。她尝到泪水的味道,不知是出自她的泪腺还是出自他的。她感到一种巨大的绝望,绝望的爱情。她想到玛格丽特杜拉斯和她的那位中国情人无望的爱情,她的眼泪从未有过的决堤一般倾泻而出。席卷她的全身。她在痛苦中呻吟出声。
她回来原本是打算和他结婚的。走了那么多的路,看了那么多的风景,还是依然逃脱不了对他的想念,她想,是时候放过自己了,可是他亲手毁了一切。
清晨他睁开眼,发现她已经离去,房间里关于她的一切,她都带走了。拉开窗帘,清晨的阳光晃的他睁不开眼睛。他看着窗外,无限怅然。窗台上的香水百合枯萎了,似乎空气里都没有了她的味道。
他在这个房间从清晨坐到黄昏。
窗头柜上,放着那枚戒指,红色的鹰眼在昏暗的房间里时隐时现,在恰如其分的光线的照射下刺得他眼睛生疼。他在暗中盯着它的眼睛看,想象着随着时间的流逝自身躯体的腐蚀,戒指也会锈迹斑斑。他试图将戒指戴到自己手上,可是她的手太细了,他的小拇指都戴不进去。
深夜中他独自一人,失眠带来的烦躁让他无措,他拿起枕边的一本书,是她留下的赫尔曼黑塞的诗集。书签夹到的那页是<<美好的世界>>
“无论年老或年轻时,
我始终感觉到:
黑夜里,
一座山
阳台上一个沉默的女性
月光下略有起伏的一条白色的路
……”
他在心里念出声音。寂寥而空旷的声音在心底盘旋,如同一只孤寂的苍鹰,拍打着羽翼,在苍茫天地间漫无目的的盘旋,在世界末日的最后一个黄昏,发出寂寞而绝望的声响。
他在梦中又看到了她,她的长发被海水浸没,想海藻一般漂浮着,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是感觉到她越沉越深,似是一块被投掷到海中的珠玉,沉到海底,无声无息。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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