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有入无间
前情需略作回顾。为了追求语法概念上的最大程度的简化,我曾将
I am convinced that ... ... ...
中的 convinced 以及作为它的宾语的从句组装成一个成分,并认为它在句中作形容词用,修饰主语 I。之后,一直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创意」,直到遇到了 send。
之所要制造这样的创意,仅仅是为了维护
I am convinced of something
在语法上的合理性,因为我期望 of something 能作为副词修饰句中作为形容词用的「convinced」。我自己很清楚,这个创意以及它的目的完全可能是错误的,这就是为何有关于它们的文章,我特意取了个标题「浮沙筑高台」。
为何要维护 be convinced of 的合理性呢?因为我将被动语态里的过去分词直接视为形容词了,这是那篇「言犹未尽」文章的一个观点。此外,也因为曾与 of something 这样的介词短语有所较劲,如「第一句就难到了我」一文所述。
我知道我构造的一切可能甚至必然存在许多错误,但是在这些错误未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我还是想弄清楚,这些错误能带来一些什么。事实上,它们已经带来了很多东西。
围绕 convince,make 之类的动词,我构造的一些不合常规语法的概念,在我遇到了 send 这个动词时,它们就有所崩塌了,但这并不可惜,毕竟它们只是我通往理想的某段道路,并非理想。为什么不可以走错路呢?知道了这是迷途,为什么还要觉得可惜呢,应该高兴才是。
所谓的崩塌,来自于下面这个句子
The signal will seed him on a forlorn hope.
因为在我熟悉的 send 的用法里,它是可以接两个宾语的,因此会觉得为什么上面这句话不写成
The signal will seed him a forlorn hope.
呢?
同理,对于 convince 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例如,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of anything. (我能让任何人相信任何事)
这句话为什么不写为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anything
呢?
convince 这个词,不是可以接两个宾语吗?即使将它作为不完全及物动词,那么上述句子里的 anything 不依然可以作为 anyone 的补语用吗?
这些疑问出现的时候,我虽然可以说服自己,如果不区分所谓的「授与动词」和「使役动词」或者干脆把它们视为固定搭配或惯常用法,就不会有这些疑问了。但是我又深知,那些语法书很多时候也是这样消除疑问的。若就此止步,那么,这路还能走得下去吗?世界真的如此之小吗,走了几步就到了尽头?
鉴于已经尝试过,将一些从句简化为不定式,将一些被动语态的句子简化为名词短语,将一些定语从句简化为同位语,将副词从句(状语从句)简化为作为副词使用的名词短语……上面出现的可接双宾语的单词,它们的第 2 个宾语的位置上出现了介词短语,这是不是也是某种简化导致的呢?
试一试,
The signal will seed him (a task) on a forlorn hope.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the fact) of anything.
结果,让我不禁想起老子的一句话
无有入于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
对于 convince 这个词而言,它的另一种用法,例如
I convince him that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the fact) of anything.
若将其视为由下面这句话
I convince him (the fact) that I could convince anyone (the fact) of anything.
变来的,能让我暂时心安理得。
至于这种做法是否具备普适性——对于双宾语动词而言——,以后遇到其他的同类的词再尝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