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份党建工作计划
一、认真组织开展11月份“奋勇担当 全力拼搏 争做高质量发展红色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党委要总体谋划,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进行安排部署。
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程序,提交申请书后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情况;提交申请书后6个月,根据考察教育情况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党委备案;发展对象政审合格后报组织部备案,随后召开吸收预备党员会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支部要召开转正会议。
三、积极参与片组邻“三长制”工作。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作用深入推进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党支部要督促提醒在职党员及时到居住地报到(XX党建—党群服务—在职党员报到),主动参与社区联户,发挥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工作(详见具体方案)。
五、加强党代表联络管理工作。梳理党代表情况,应终止代表资格的及时履行终止程序,因组织关系迁出或工作调离及其他原因应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及时报备,职务变更的及时更新职务,相关情况报送党委办,并配合做好市党代表示范培训工作。
六、做好驻村工作队管理和指导工作,党委要重点自查:是否依规选派、关心指导并解决困难;是否重视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经费及生活、通讯、交通等补助保障待遇是否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否每年到村调研指导、每半年听取1次第一书记和队员汇报;是否有驻村干部“两头跑”问题。
七、认真做好老干、统战、群团、工会等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八、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机关建设,支持、配合做好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
九、严格按照流程办理2024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入编及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对接转移党团组织关系。
十、持续规范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
十一、持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十二、各支部要深化“我为业务添砖瓦”“杏林夜谈”“把话筒交给群众”等党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