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不是炫技场,危险驾驶把人伤

2020-05-25  本文已影响0人  四金Kinson

浙江温州一名15岁高中生小陈,骑电动车不仅没带头盔,还在马路上炫车技,玩起了S型走位。当他试图从左侧超过前方小轿车时,被对向车道正常驶来的一辆小轿车撞飞。经诊断他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肩关节损伤,所幸未伤及性命。

相信经过这一次“翻车”,这位年轻人会长长记性,以后不会再如此“潇洒”。就这次事件来看,小陈骑电动车不带头盔已经是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再来S型走位炫车技就是线上加险。虽然这一次命大,没有伤及性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危险行为就可以被纵容,因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它不仅危害着自己,也可能给别人带来无妄之灾。这一起事件中的小车司机就是如此。他本来在正常行驶,无任何违规行为,却遭遇次飞来横祸。而且虽然他无过错,但是根据交通法规,还是得承担次要责任,这就给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仔细想想,这件事其实还有更令人后怕的地方:如果这位横冲直撞的高中生撞到的不是这辆小车呢?万一他撞的是另一类电瓶车,甚至是行人呢?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到,马路上有不少行人路过,甚至还有人在旁边跑步。行人不是躲在小车里的司机,如果以这位高中生的速度装上去,那无疑会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就算没有撞到行人,如果装上现场的路边停满的车,那滋味估计也不会好受。

其实在马路上“炫技”的行为并不少。我相信不少人都在马路上听到过“嘭——”的如同爆炸的声音。此时抬头,说不定还看可以看见一辆摩托车绝尘而去的“潇洒”背影。这样的人往往是所谓“热血”的青少年,他们年龄不大,为了追求刺激而不顾自身安危,出事只是时间问题。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噪音,极快的速度也让危险一触即发,可他们却觉得这样很酷,他们真的很酷吗?我只觉得当她们出事之后,一定会想哭。

马路本是车流行驶之地,不是游乐场,更不是炫车技的地方。想要追求刺激,不该不顾自身的安全,更不该把身边的人也置于危险之中。一旦出事,受伤的不只是肇事者自己,还可能会有其他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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