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记
文/一笑东方
泥香
生活在平原,放眼望去都是一马平川,沃野千里。
我们在土里玩耍,在泥里打滚,即便畅游小河的时候,那脚下也是松软的沙泥。甚至,孩子出生的时候尿布里都有松软的沙土,河边洗手,这泥土还能去污杀菌呢。
在城里人眼中乡野是充满着土气息的,甚至被生活在城里的人瞧不起,乡巴佬就这样叫开的。那么乡下的人似乎也瞧不起城里的人,阿Q说自己是瞧不起城里人的,为什么把凳子叫做“条凳”呢?为什么把葱切成葱丝呢?当然他也瞧不起未庄的人,因为未庄的人断然不晓得城里有那么多好东西,他见过,虽然他不曾拥有。
可是,当春暖花开,城里人又喜欢去乡下踏春,去呼吸新翻的泥土的气息。说明这泥香他们是不拒绝的。
在我的印象里秋天的故乡充满着泥香。
因为乡村的五谷杂粮被植进泥土,又从泥土里出,这种泥香也混着阳光的味道。秋天里的红富士苹果,经霜之后,形成了冰糖心。红薯经霜叶子变成酱紫,糖分沉淀下来,从土里刨出红薯,那种若获至宝的喜悦至今记得,那红薯干脆爽口。花生也好,出土的花生剥出来都带着充足的水分,嘴巴里越嚼越香甜。这是泥土的馈赠,也是阳光雨露的馈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农人是诚实的,大地也是诚实的。冬小麦种下,田里已经豪华落尽,只剩下真纯的大地,接受着风霜雨雪和阳光。冬小麦更是如此,经历秋霜、冬雪、春雨,夏风,然后收获。
野性
乡野重在一个野字,这个野不是粗野之意,更多是一种随性自然,是一种元气淋漓的生气。因为少有人工的干涉,乡村里的人和物更多的野蛮生长。印象里我们家的鸡鸭鹅猪羊狗都很狂野。我们家的鸡,喜欢傍晚时分纵上槐树歇息,飞翔的动作至今记得,爪子抓地,身体下沉,昂着鸡头,望着树枝,一跃而起,稳稳落在树枝上。我们家的猪,时常跳出猪圈,留下一条完美的弧线,为了找它们,我们一路狂奔,有时候会在它们的出生的人家找到,有时候跑到田里祸害庄稼。我们家的狗,会翻墙,甚至有时候满村子的跑,但是晚上会回家。有时候鸭子被狗追击的时候也会扑闪翅膀滑翔几十米远,飞过一条河。孩子们整天在村里或者田野里飞也似的奔跑,上树也要上到树稍稍,仿佛整个大平原尽收眼底,仿佛能看到远方的姑娘。大人要是看到,自然是一顿臭骂。但是即便这样,乡野里的一切生物仍旧是充溢着淋漓磅礴的元气,在广阔平原上释放。
时光菜谱
记忆中田野里的很多植物的叶子或者根茎都是可食用的,我是从母亲那里知晓的。印象中母亲的菜谱很是丰富,但是多来自大地。
春天里,嫩柳芽可以食用,热水一烫,撒上食盐,可以凉拌。楮桃树的花蕊也可以食用,可以蒸着吃,也可以热水一烫,凉拌吃。南瓜花可以吃,红薯叶子可以拌面蒸窝窝吃,嫩红薯梗炒着吃,反正都能食用。槐花自不必说,就是牵牛花下的树苗(三声)根也能煮汤吃。银银菜可以煮面筋汤吃,扫帚菜可以蒸着吃,也可以和面烀(用少量的水,盖紧锅盖,加热,半蒸半煮,把食物弄熟)着吃。后来,我总结了一下母亲的菜谱,少有荤菜,那是从贫穷时代走来的人所记住的菜谱。后来我知道母亲菜谱是从外婆那儿继承下来的,不过母亲那双巧手总能把食物烹制的更加可口。疫情与工作的原因,好几年没回去,故乡的味道只在脑海里了。
而外婆已然故去多年,我只是时常想起她,想起她,想起我小时候惹她生气的画面,想起她给我讲那过去的故事,泪水就夺眶而出了,还有她给我做的那些菜肴。也许生在农村,所以对那些山珍海味并不是那么热衷,不挑食成了我成长的标志。而这份家常菜谱就如刀刻斧凿一样记在灵魂深处了。
白发生
也许是遗传的缘故,我在三十岁前后白发渐增,起初是星星点点,我有些恐慌,难道我老了?李白说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这白发缘自愁绪吗?人生有很多愁绪,心理的变化就成了生理的。白发是衰老,老人的象征,我才三十啊。然而白发继续生长,占据了青丝,我逐渐接受了白发,如若衰老是人生常态,又何必抗拒呢?于是心态调整了,一晃十年,任他白发三千丈,缘愁不若相思长。明镜本来正衣冠,廖廓江天万里霜。甚至有时候我会忽略它的存在。
理发的时候理发师问我要不要染发,我说不用。我于这个世界已不需要遮遮掩掩,我虽非君子,也要坦荡荡。理发师听到后莞尔,其实他也一头白发了,比我的还严重,看容貌与我年岁相仿,或者比我略大,也是像我一样为了寻求更广阔的生活空间,从巴蜀来到江南,漂在杭城。
当然我见过一些老人染着一头乌发,然而那气色倒真不如一头鹤发童颜的老者来得精神。小时候喜欢的女歌星叶倩文,那首《潇洒走一回》,那双秋水剪瞳,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在岁月中也自然地变白了,她没有刻意去保养,却同样光彩照人,那双秋水一样的眼睛还是那样宛若秋水,顾盼神飞。
这又让我想起了梁羽生笔下的白发魔女练霓裳,敢爱敢恨,那一头白发因爱而生,爱得感天动地,唉,叹佳人绝代,白头未老;百年一诺,不负心盟。可惜所托非人。虽然如此辛酸,在那个道统的时代,却没有得到回应。那一头白发告诉我们,人只有自我去拼出一个运命,才无愧这一生。
村庄
收到文友韩星亥先生的著作《村庄传》,文字朴质,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儿童少年的视角,厚重的叙事,散文的笔法,我慢慢读下去,一幅乡村的画卷在我面前徐徐展开。读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自然与人的和谐,乡村文化的朴素与浓郁。这本书中,韩老师似乎在弱化冲突,弱化小说的元素,却让语言自然生长,仿佛是属于植物系的文学语言,节奏是慢的,但是不经意间已然绿满山川闻杜宇。这本书里面人和自然万物似乎都是主角,没有夸大人的能动性,也没有让自然恣意生长,而是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浓得化不开。这与莫言笔下的具有传奇性质的高密东北乡不一样,因为莫言的语言属于动物系的文学语言,他的节奏和魔幻色彩充满着变数。韩老师仿佛是一位丹青圣手,在描绘一幅壮阔的乡野风俗画。
读这本书,我想到了沈从文的笔下的湘西,想起了韩少功笔下的马桥,想到了刘亮程笔下的黄沙梁,当然我也厚着脸皮说一句也想到了洒家笔下的废黄河。村庄,东南西北的村庄,都是一样的朴实纯真。都有一个小小的我,背起行囊,去异地他乡寻找更广阔的人生。
我觉得一个在城市里漂泊的乡下人,心里都会有一个故乡。记得刚开始写东西,我喜欢写一些阳春白雪,但是那个与我陌生,直到有一天我开始写故乡的人事,我觉得一下子找到了感觉,这个时候你不需要技巧,或者说那一刻你用什么都是技巧,摘叶飞花,俯拾即是。最终我使用了我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些叙事手法写成了十七万字的《废黄河的儿女们》,我以为一下子驾驭这么多人物,写了这么多爱恨情仇,一下子把我多年积累的乡野故事和经验都用完了。没成想,进入简书写作之后,竟然从短篇的角度写了好几篇发生在我们那块乐土上的故事:《屠夫手记》《王华的誓言》《乡野爱情》《老二孟庆》《河东与河西》等。
那么村庄就成了乡村的孩子创作的不竭源泉,记得泰戈尔诗里说过,我走得再远也走不出你的心,黄昏时树的影子再长也走不出树根。这就是村庄,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虽然我们怀着梦想和热望远走他乡,但是最终我们精神总会回归这一片热土,因为这是我们灵魂的原乡,这是我们精神的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