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还是自律?
是人皆有惰性,只靠自觉自律,一定会有人钻空子,也常常会带给自觉的人不公平感。人还有另外一面,只靠制度约束,会失去体验人性中的善良和美好的机会。那么,到底是靠制度还是靠自律呢?
学校管理中,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首先,非此即彼的二分法思维方式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很多陷入困境的人大多是因为有着非黑即白的奇怪逻辑。相应的制度是人类社会任何一个团体正常秩序的基础和保障,越是高级的人群,制度越是完善,同时也会有更多的人自觉遵守。越是低级的组织,越是需要不断地增加制度,因为一方面制度本身不完善,另外不自觉的人也会比较多。因此我仍然向往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同时不代表我不崇尚制度。
另外,还要分清楚事实与观点的差异。对于自觉但是感到不公平的人来说,一般会有两种趋势。一是觉得吃亏了,于是抱怨,于是委屈。二是既然有人钻了空子占了便宜,那我也要这样做,于是慢慢变成了自己曾经义正言辞讨伐过讨厌过的人的样子。
实际上呢,一个人或者几个人钻空子这种事是正常的。某种程度看,小到个人,中到组织,大到国际社会,都有钻空子的现象存在。但是,一个高级的组织里,有人钻不代表我也钻,有人得了一时的便宜不代表我也要占这个便宜,这样的观点才是主流。那些持有“正义”观点但后来也去钻空子的,骨子里面的动机不是正义,而是“患不公”。
所以,观点要建立在事实之上,事实要有足够的样本才能得出观点。
就像今天回北京地铁安检这事,以劳民伤财的巨大代价换取所谓平安社会,其实是寄希望于制度管理换来“和谐,不出事”。事实上稍微动点脑子的人都能想明白,安检不可能查出炸弹。对于真想带炸弹进地铁的,以现在的安检制度和低素质执行者,他们有足够的空子可以钻。所以这个制度没有起到初衷的作用,反而是伤害了更多的自觉的人,时间,辐射,还有尊严。所以我们看到,即使日本有沙田毒气事件,尽管好莱坞天天上演炸地铁炸大桥的恐袭,他们都没有实施对大众的安检制度。
说到地铁,想起逃票这件事。
二十多岁的时候,对于逃票嫉恶如仇,还做过向售票员提醒有人没买票的事。但是后来,我遇到逃票者,反而担心他被发现而遭到羞辱。我觉得逃票遭到相应惩罚是应该的,进入失信纪录也是咎由自取,但被羞辱是不应该的。
我是如何转变的呢?
首先自我分析,我的嫉恶如仇的潜台词是什么?是道德优越感。
我的道德优越感的潜台词是什么?是不能容错,同时自我表现。
不能容错的潜台词是什么?是觉得自律吃亏了。
是的,我还没有做到“且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我还需要通过蔑视别人而表扬自己,而且觉得自己亏了。
之后我再分析逃票者,有一类逃票者是出于穷困,当他一角一元都在乎的时候,他的生活一定是不富裕的,社会应该留些漏洞给他们。也会有一些人出于占便宜的目的钻空子。那么,这需要社会信用制度层面的逐步完善来解决。
制度的确是用来限制人性弱点的,但它恰恰又应该体现制度的善。因为一个容错的环境才会真正培育自知自觉自律的人群。如果你认为这个观点有问题,那么你一定不能理解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国家没有死刑。
真正促使我反思自己的是一个事件,是我也在无意中逃了一次票,于是突悟:谁都会犯错!所以说,看上去“正义”的行为其动机可能是狭隘的。
我想,学校的制度管理也应该体现善的一面,但对于钻空子者,也必须通过制度来约束,并且尽可能提高其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
所以,自以为钻了空子占了便宜的,即使不被发现,也是一时的小便宜,吃的大亏可能在后面。风物长宜放眼量,我们的路还长着呢。
制度还是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