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说话,别传教
近些年不知打哪儿兴起一股又一股传教热,无论亲戚还是朋友,也不管信奉佛教还是基督教,聊起天来,真是三句不离本行,规劝我信教,苦口婆心耳提面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好像我已经罪大恶极,要是再不信教,就连他们也拯救不了我了一样。
尤其连无冤无仇的陌生人都忍心痛下毒手——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传教,不知为什么这一不正之风如此普遍,也不知他们是哪股邪恶势力,只知道他们有个“唱赞美诗的活动”,恨不得把我五花大绑去参加。你们这么拼命,到底是传教还是传销啊?
每到这时,心里就有一股火,久之更不胜其烦,但苦于没有治理之道,只有写点东西发发牢骚。
如果追根溯源,我本无意冒犯,但一直觉得宗教的起源就是统治者约束国民行为的工具,旨在教导民众要老实而善良,不要胡作非为。无疑,宗教是最有效的手段,潜移默化而深入人心。不然要怎样润物无声地达到同样显著的效果呢?恐怕别无他法。
尽管确实统计表明,有信仰的人更幸福。然而这里的问题在于,我们并非探讨客观上宗教是否对人有好处。而是,即使我们承认宗教即正义,像培根言之凿凿地说“当人心胸中具有一种神圣的理想和信仰,那么就可以激发出无限的意志和力量,这种意志和力量假如不依托一种信仰,就不可能产生”,也不应当因为有好处就要强加于人。
即使别人没有信仰,也不意味着是一块可以随意侵占的新大陆,更何况无神论也是一种信仰。即便宗教对人有净化、升华之作用,肆意蹂躏别人思想的一部分的人,其境界远没到需要宗教来更上层楼的地步,还是先从最基本的尊重他人学起吧。
何况,宗教像一扇只能由内打开的门,除非自己愿意,别人无法强加信仰。就像,“对长跑感兴趣的人,你就是不闻不问,他也会主动开始跑步;如若不感兴趣,纵使你劝得口燥舌干,也是毫无用处”。两人一拍即合再好不过,但对方明显排斥,还是善罢甘休为好。
“一知半解的哲学思考把人导向无神论,但是对宇宙与哲学的深刻思考,必然使人皈依于上帝”或许可以解释那么多科学权威最终皈依宗教的原因,但揠苗助长,无论何时都是荒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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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有一句话,是主角想要行骗,自说自话为自己打气,我本漫不经心地扫过去,谁知平地起惊雷,令我拍案叫绝——“人们连圣经都相信,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这姓马的老头儿也真是什么都敢说呀。今儿把我们的无神论者对教徒的态度都撂这儿了,再想传教您还是知难而退吧。
当然,不皈依贵教也不意味着我品质低下。尽管我不信奉宗教,不相信圣经中那些故事,但我认同“对上帝最可取的侍奉就是与人为善”。既然如此,三句不离本行似的传教反而是工夫不到家。引用《九品芝麻官》的一句经典台词“当然不放在眼里,老佛爷是要放在心里尊重的,像你这样整天挂在嘴边讲,只有贬低她的身份”,深以为然。
即便是真正的虔诚,也难免过犹不及。就连培根也承认“对于神,与其陷入一种错误的信仰,倒还不如没有任何信仰,因为后者只是对神的无知,而前者却是对神亵渎,迷信神实质上就是亵渎神”,还引用了伊壁鸠鲁的话:“真正亵渎神灵的,并不是那种否认世俗所见神灵的人,而是那么些把世俗观念强加于神灵之上的人。”
总之,允许质疑,允许信仰自由,才是宗教,不然和迷信教条有什么区别;给人以正当、合理的选择权,使人成其为人,才是宗教;不和科学求证、眼见为实的批判精神相悖,才是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