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深夜灯下,容我在信中对你说说心里话。
文/拂笙
如果你喜欢写信的话,你大概有过类似的经历,除非你写的是圣诞卡。手指不再听你的使唤,而是听笔的使唤了。它们轻快地奔跑,而你只是一个观众,一点点阅读它们在纸上留下的痕迹。——《高山上的小邮局》节选
《高山上的小邮局》是一个有些笨拙又可爱的故事。
它开始于一个疑问——“在一个已经没人写信的地方,谁还需要一个邮差呢?”
波韦尼尔的邮局即将被关闭了,圣诞节一过,邮递员萨拉就将被派去首府。为了使她留下来,女邻居罗莎决定用写信的方式向总局证明这里依然有人写信、依然需要邮局,和邮递员萨拉。接下来的故事近乎俗套:开始有人加入这场书信接龙,一封封书信形成了纽带,邮局和萨拉都留下来了。即使这些情节在我看完前两节后都猜到了,可我仍觉得它是温暖的。
它让我想到四年前的一桩往事。
那年我大一,心血来潮想给别人寄明信片,于是在空间发动态征集想要明信片的同学的地址。继而托舍友去芙蓉街时帮我挑了好看的明信片,又去了邮局买邮票。准备妥当后,把一张张写好的明信片塞进信封,二十多个信封塞进邮筒,飞向天南海北。后来,在同学晒信的动态底下 ,有人说:“真是土豪啊,有钱写信。”
我思忖了会儿,回他。
“执念而已。”
这种执念起源于高中。彼时我对语文的兴趣刚刚被挖掘出来,而这种兴趣集中体现在一项被班主任极度嫌弃的事情——写周记上。
起初这种执念只在周记。那时的我,不在写周记,就在思考将要在周记里写什么。说来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话,可就是喜欢的紧。不只如此,那时大家常常互评周记,每到周末的自习课,班里传阅最多的是杂志和周记。一本周记从门口传到窗前,从前排传到后排。一圈回来,单面的正文后面跟着的往往是将近三面的短评。有正经说事的,有盖楼灌水的,甚至还有讨论宫崎骏到底哪部电影最好看的……
可能就在那时起,我对周记的执念逐渐转化成了对文字的执念。
我开始在几个好朋友生日的前一个月提前挑好信纸,用大周或者自习课的晚上为他们写长长的信。信里面可能是长长短短的句子,可能是歪歪扭扭的小诗。甚至有时那信短到一张信纸填不满,可我还是喜欢那种感觉。
——夸张点说,那是一种灵魂支配躯体的感觉。毕竟在书信面前,物质只是精神的旁观者而已。
在那段最忙最苦的日子里,书信成了我最甜蜜最满足的慰藉。
这种执念一直被我延续到大学。每年寒暑假回家跟朋友小聚,必是带着信去的。兴许这次忘记了,就在下次补上【比如我突然想起来某霄似乎还有封信没给我 :) 】。一期一会的信件之间传递着的,是彼此想要长久地保存的小小执念,和对中学时代的最后的留恋。
因着对书信的执念,我向来看不起e-mail。我近乎偏执的认为它永远只适合冷冰冰的公文和通知。至于书信,我总觉得它不配。“电子邮件永远不会沾上泪水”,电屏上的痛楚远不及信纸上模糊的字迹来的悲恸。
“从前车马很慢
书信很远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借用豆瓣书评区一位友邻的标题:“我偏爱写信的荒谬,胜过不写信的荒谬”。
是的,如果你愿意,容我在深夜灯下,在信中对你说说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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