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推理杂文小品哲思

买二手房小心卖房人资格

2020-11-01  本文已影响0人  一闲下来就刷抖音

北京房山区的李先生,花二百多万从中介那买了一套商品房,却被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定为买卖双方交易不成立。

卖他房子的房主是一名78岁的老人,她卖房全程都亲自参与,而且还有外甥及外甥媳妇陪同,她告诉中介和李先生,平时是和外甥一家生活在一起,没有其他亲人。

李先生顺利办完了所有的手续,拿到了房产证,已入住了房屋一年多,还交了三万多的中介费。

一笔看似正常的买卖交易,为何会出现意外?

原来卖方还有个儿子,早年离婚的她,儿子判给了前夫,成年后因家庭矛盾也不与她一起生活,但母亲早年有精神病史,并向法院提交了精神病鉴定书,鉴定书上明确的写明卖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正式根据这份鉴定书,判定买卖无效,根据我国法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独立交易,必须在法定监护人的同意下,才能进行交易而房主的外甥并非法定监护人。

被告律师认为,买方作为当事人一方,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去调查、核实卖方的家庭关系,户口本的构成,而中介只凭卖家房产证和身份证完成交易,也是行业通行的做法。

作为败诉方的李先生,面对小区里近几年高涨的房价,他也无法再买得起房子。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子,同时要多审查房子本身及卖家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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